秀书网>都市小说>带个悟空混都市>第七十三章 我的男人叫叶远
  那日我们一众人从青岛上岸后,就各奔东西,分头行事了。

  王博和介琛去了金城、我和江血云、灵虚悟空作为第一线主力,赶往河南登封、而狐九,则是去联系他的族人了。

  上一届狐族圣女是我的妈妈、合欢铃是狐族至宝;我要为妈妈报仇、而狐族要拿回合欢铃。大家有相同的利益,自然有合作的基础。

  狐九联系族人的方式很有效率,不到两天,不单传回了狐族愿意合作的消息,并且带着此次合作的负责人狐七七来到登封与我面谈。

  狐七七....

  狐九....

  狐九通知我说负责人叫狐七七时,我就有一种智商低下的感觉,猜测着狐族是不是跟日本人一样,嫌起名麻烦,随意的按照排行来喊名字了。

  狐九是老九,而这个狐七七则排行第七十七....

  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狐七七时,我就为自己那个比较白痴的想法而自惭了。

  惊艳,绝对的惊艳。

  狐七七这个女人跟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同时她还拥有着所有人的优点。李珍的风骚韵味、王绪岚的感性成熟、米拉的青涩懵懂、沈倩倩的睿智高贵、凛色灰的可爱温柔以及李别情的顾盼自怜...

  似乎,她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女人,许多矛盾的性格出现在她身上,不但不会产生突兀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本来就应该这样似得。

  我不知道去怎样形容她,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的容貌是完美无缺的,无论用什么言语,我都觉得不足以表达出她的美丽。

  当时,我真的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吗?相比于她,老板娘就像是一朵惊艳红花旁的一根枯黄小草般丑陋。见到狐七七的那一刻,我甚至对老板娘生出些怨言来,她根本不配称为狐狸精,而狐七七才是。

  当然,老板娘代表的狐狸精,是性格;而狐七七,则是真正的狐狸成精,变成了绝世的仙子。

  怪不得狐族能够传承这么久,甚至连龙族都消失了,可狐族却还一代一代的流传着,仅凭狐族女子的容貌,就足以让天下男子为之疯狂了。

  当然,天下男子中也包括我,在见到狐七七的时候,我久违的欲望急速高涨,那种冲动、激情、期盼的情绪不停的冲击着我,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女人。

  亲近下她的惊艳,哪怕只有一次,这辈子似乎也就够了。

  ......

  实际上,我恨现在的我,恨自己的滥情。

  李别情刚刚走了没多少日子,老毛病就又犯了。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哪怕只是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也会心满意足。

  这好像是中毒了,上瘾了....

  就如现在这般,虽然心头事情不少,但我还是不由得走进了明特酒吧。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正是酒吧的高峰期,明特酒吧更是人满为患,上下一二楼都坐满了人,甚至,还有许多人站在走廊中,疯狂的向着中央的小吧台喊着:“吴灰...吴灰...我爱你....”

  吴灰就是狐七七在俗世的名字,她好像还在俗世有家模特公司。

  我不知道这家明特酒吧有什么出奇之处,反正狐七七来到登封后,就一直住在这间酒吧。听狐九说,她时而还会上台唱一曲,引得满酒吧的男人们情绪失控,都想冲上台去一亲芳颜;甚至,有些人整日待在酒吧,仅仅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瞥。

  我挤过人群,靠在栏杆边,看着舞台上那个妙曼的人影,满足的笑了,似乎,看看她就会感觉很幸福。

  她随意的坐在吧椅上,单脚点地,另一脚轻轻踩着椅子的踏板,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就那么若即若离的唱着一首我没有听过的歌。

  如瀑布般的长发像是根根情丝,随意的散落在仟瘦的香肩上,略显单薄,却让人忍不住的去疼惜、爱恋;白皙的修长玉指有节奏的在膝盖上轻弹着,不经意间划出的曲线动人心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跳,跟她同步了,随着她的忧伤而忧伤、快乐而快乐。

  她的歌声有些轻佻、有些多情,但是在我听来,却如天籁般贞洁,神圣而不可亵渎。

  这一刻,我醉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她唱歌,但听一次,醉一次。

  我挤上前来的动作让旁边两个猥琐的眼睛男颇为不忿,他们冷眼看着我,似乎想动手,又怕打扰了仙子的天籁,正在犹豫不决。

  我随手拉下宽大的风衣帽子,冲着他们笑了笑。

  我自认为笑的很温柔、很和气,但他们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马上低下了头,浑身哆嗦起来。

  也许是诡异的银色眼罩吓坏了他们吧,我淡淡的笑了声,转身往酒吧后台走去。

  这家酒吧分为上下两层,二楼幽静些,但是座位相对来说也紧凑些。宽阔的一楼大厅摆满了高大的盆景,一副原生态的装饰风格,跟我当年在兽王马戏团的装修倒是有些相似。我走过原本幽静、现在却因为狐七七的到来而杂乱的大厅,穿过一条隐秘的过道,进入了后台的包厢区。

  这个酒吧应该暗中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生意,反正包厢区是不对外开放的,门口有保安把守。他们见我走来,没有阻拦,而是恭敬的躬下了腰。

  我笑着点点头,很满意这份待遇,尤其是在喜欢的人面前受到尊重,这种优越感远比其他时候要来得强烈的多。

  我径直往上次谈事的那间包厢走去,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直接就推开了门。

  如我所料,没人。

  我心情很不错,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等着那个即将到来的美人。

  突然,我想吸一支烟了。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自李别情去世以后,我就戒烟了。这些日子中,无论多么纠结、多么烦躁,我一口都再没有吸过,甚至江田水递烟,也被我坚决的拒绝了。

  可是,现在我却想吸烟了。

  这是什么节奏?

  我无力的躺倒在沙发上,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巴掌....

  没过多久,狐七七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托盘里放着一瓶杰克丹尼,两个酒杯,一包细长女士香烟。

  我的英文很糟糕,这种昂贵的洋酒还是叶远教我认识的....

  那个拼命赚钱,却吸最贵的烟、喝最好的酒的秀气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我苦涩的怀念着。

  “还是没有找到吗?”狐七七轻声说道,缓缓走了过来,将盘中的酒瓶启开,斟上两杯酒,然后坐在我的身边,又笑着说道:“嵩山是佛门名山,至善在那里经营了几百年,自然不是你能随便找到的。”

  “你很着急吗?”我端起酒杯,笑着问。她的声音很好听,温柔中带着一丝丝性感的磁性,让人爽心悦耳。

  “呵呵,几百年都没有找到合欢铃,我们这一代,也只是尽尽责任,并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找回来。没想到,你这个前圣女的儿子却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狐七七白皙的手指握着的酒杯,轻轻在我酒杯上碰了一下,然后将少半杯洋酒一饮而尽。

  她咬了下舌头,似乎在回味着酒精的刺激。

  我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更有些暧昧。

  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完美、调情,一时间,我竟然有了扑上去,狠狠蹂躏的冲动。

  但是,我没有、也不敢就这么粗鲁的扑上去。

  对,就是不敢,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怕她。

  “现在既然知道了合欢铃的下落,我们自然是要拿回来的。但是,我希望你能早点告诉我,合欢铃到底在哪里?”喝下两杯酒后,我的情愫在直线高涨,但她却是越喝越冷静,突然开口谈起合作的事宜来。

  我确实没有告诉她合欢铃就在老板娘手里,这是存了点私心,想借助狐族的力量,帮我杀了至善。再说,谁也不敢保证,我说出合欢铃的下落后,狐族会不会违约直接去找老板娘,甚至,还会杀我灭口。

  前圣女的儿子?如果妈妈还在人世,想必有些影响力,如今人去事非,我根本不敢拿这个说事。

  “我们之间就不能聊些别的吗?不要总提那些无聊的事。”我又端起了酒杯,避过话头笑着说。

  “聊别的?我们之间除了合作,还有什么事可聊?”狐七七表情不变,依旧是那副凤眼迷离的暧昧之色,好似在跳动着某种情愫。

  “嗯....比如爱情?”我完全陷入了她的情网中,不禁握住她的手,痴情的说。

  “爱情?那得先问问我的男人答不答应。”她依旧不动声色的说,只不过轻轻的挣脱了我的手。

  “你有男人?”我的心顿时凉了下来,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样,揪心般的刺疼不停的冲击着我的思绪。

  一时间,我竟然有些想杀人的感觉,不由狠狠的问:“他是谁?”

  “他,是个很漂亮的男人,叫叶远。”狐七七双眼闪烁着异彩的光芒,轻轻低吟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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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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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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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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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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