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个悟空混都市>第七十章 中岳观星台
  我的境界提升太快,手下一众人跟不上节奏,以至于现在没有一个好用的帮手。

  悟空只能算半个。他自从射杀矮胖子上忍后,就正式步入了这个世界的巅峰强者行列,成为一个让所有神话境强者恐惧的梦魇。但是,伤心七箭威力巨大,悟空却只能每天发一箭。这就是个致命的缺陷,在关键时刻,可能会用不上他。

  江血云的投诚,虽然暂时还确认不了他的忠诚度,但只要我不走错路,照着现在的趋势一步步走下去,想必也不会给他背弃的机会。

  有了他的帮助,我这趟回国也有了更多的把握。

  回到海下基地后,我立即准备起回国的事宜来。

  首先,得把龙龟安排好。

  龙龟的开凿工作一直没有停过,自从钓鱼岛回来后,我又让无脚在隐匿这方面下起了功夫。龙龟最强大的不是体格,也不是坚硬的龟壳,而是可以隐形、不容易被声纳探测到,这才是它真正的价值所在。

  隐形,不外乎障眼、伪装、躲藏。龙龟体型太大,隐藏不好弄,但障眼和伪装却是无脚的拿手好戏。我没有具体关注无脚是如何去做的,我相信他,假如连他都做不好,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人能完成这件工作了。

  只有隐形也不行,我现在的处境,不是防御,而是主动进攻。我让曲建国继续组织人手开凿空间、加强火力系统,最起码鱼雷要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攻击的程度。海面上不敢说,但是在深海中,我要龙龟成为绝对的霸主。

  现在曲建国的兴趣也从海下基地慢慢转移到龙龟上了,海门那个‘我的海’计划本就是为了称霸海洋。海下基地很神奇,不过有个不能移动的致命缺陷,一旦暴露目标,将面临被直接毁灭的风险。但是龙龟不一样,浩淼大海任遨游,打一炮换一个地方,只要没有大国的全力围捕,谁能奈何它?

  很显然,龙龟更能让曲建国的梦想成真,我们在海上发过为了梦想的誓言。他既然有这个梦想,那么我就成全他。

  随后,我召开了部署会议,确定江血云、悟空、小时、灵虚、介琛、王博等人随我回国,而曲建国、梦萱、陈炼和无脚留守,继续负责龙龟的扩建工程。

  我的本意是将凛色灰也留下,回国会发生什么事谁也说不上,我不想她再因为这个而受到伤害。但是她坚持要跟我在一起,怎么劝也劝不通,最后就由着她了。

  以前我的身边从来没有缺过女人,也习惯了被女人照顾的生活。现在她们被老爹一窝端了之后,我就成了孤家寡人,虽然没有多少肉体欲望,但总是会感觉少些什么。

  凛色灰跟着我,最起码多了个暖被窝的小可爱。

  当然,我现在的身体,早已对冷暖失去了感觉。

  只有心暖、没有体冷。

  ..............

  上次在封步山,至善被老爹重创后就失去了踪影,同时,新江湖的势力也开始全面反扑。这些日子,大江以北的地区,处处充实着江湖人的战斗、厮杀,甚至有不少的江湖门派,都在相互厮杀中永远的消失了。

  双方撕开了脸面,便不再顾忌什么,招招致命。以蓝翁,赵铁脚为首的江湖闲士、道,画等门派的高手、以及政府特种部队组成的江湖道传统势力占据了上风,手段强硬,百无忌惮。听说前些日子在秦岭某处,她们甚至动用了远程导弹进行定点清除。

  这种完全违背江湖道精神的挑衅,激起了佛、车、海、钱等新江湖势力的血腥反扑。各地的龙卫、警察局甚至是武装驻地,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一时间,就连俗世的普通百姓们,也感应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平日里,尽量能不出门就不出门,以免惹来飞天横祸。

  我回国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找到至善,并且杀了他。

  实际上,我跟至善并没有太大的仇恨,更多时候都是他在帮我,于情于理来说,我欠他人情。

  如果没有李别情的事情,我也许就不找他麻烦了。

  李别情的死,我恨老爹、恨那些野人、自然也恨至善,那天在封步山的所有人,都应该为李别情的死负责任。

  灵虚自从解开记忆后,就细细查过至善的过往,他利用在佛门的关系,找到了一丝丝蛛丝马迹。至善的行踪特别诡异,他不会待在任何一个地方超过三年,而且,所到之处也没有规律,今年下苏杭、明年去帝都,谁也不知道他的下一站在哪。

  灵虚对至善过去的行迹做过研究,他认为,至善的秘密据点,应该就是在中岳嵩山的观星台附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肯定,但他是至善的徒弟,而且以前还是佛门甚山寺的主持,如果要找至善,灵虚有绝对的发言权。

  本来,我是不敢来找至善的,千年的佛门,实力何等强悍,不是我们这几个人可以对付的。但是现在至善被老爹所伤,而佛门精英也在封步山死惨重,并且,现在整个北方都充斥着政府联盟的搜索,想必至善也不敢将高手全部聚在一起。

  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带着江血云、灵虚、悟空来到嵩山。

  位于华中的中岳嵩山,属伏牛山系,主脉在登封境内,连绵六十多公里。嵩山中部以少林河为界,中为峻极峰,东为太室山,西为少室山,嵩山是其总名。古人以太室为嵩山主山,太室少有奇峰,东西起伏如眠龙,故有“华山如立,中岳如卧”的说法。两座高山层峦叠嶂,绵延起伏于华夏民族万里母亲河黄河南岸。历代的帝王将相、墨客骚人、僧道隐士,根据这些山峰的形态,给这些美丽的山峰命名,遂有七十二峰之说。

  其中,以少林武术闻名于天下的少林寺,就在少室山,它是嵩山佛家的象征,佛门传统文化的代表,威名远扬。

  不过,我们并没有去少林寺,而是到了一处名叫五乳峰之上的观星台。

  灵虚说,少林寺虽然在俗世社会威名远扬,但在江湖道中,还不如一些个小门派实力强悍;再者,全世界都知道少林寺是佛家圣地,至善更不会躲在这里。

  观星台据说是元代郭守敬所设计,不但是国内最古老的观星台,同时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天文科学建筑物之一。

  据说,这座观星台,要比当时的科技领先三百年。当然,我不是来膜拜古人的,世间本就奇人不少,只不过很多时候他们都在潜心修炼,很少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用来让后世膜拜。

  这个元代的著名科学家郭守敬,估计也是个沽名钓誉的伪君子吧。

  我这样想着,索然无味的随着灵虚和江血云走在山道间。

  来嵩山已经两天了,我跟江血云、灵虚三人装作游客,在深山老林中暗暗查探着至善的下落。

  可惜,目前为止,还是一无所获。倒是隐在暗处的悟空,发现了不少珍奇的野果,让我们尝了尝鲜。

  人们总是觉得脚踏实地是最安全的,按照我的设想,至善如果真的躲在这里,那么他应该会藏身于一处秘密的洞府。可是,老鼠洞找到好多,能够居住人的洞府,却没有见到一个。

  “你到底是怎么确定至善会藏在观星台附近?”山中景色虽然秀丽,但总是这幅景色,也不免让人腻味,我不耐烦的问灵虚说。

  “感应。”灵虚走在我身边,故作深沉的回答。

  “.....仅仅是感应?”我甩了甩手指,低声又问。

  如果他回答是的话,我肯定会在他光头上敲出几个大包来。

  灵虚却神色一暗,缓缓说道:“当然不是,据我的记忆,我家就在这里,而至善也是在这里杀了我的父母。”

  “抱歉,不过我奇怪的是,你竟然不记得自己家在哪?”我虽然在道歉,但据我的理解,灵虚这个猥琐货是不会对他那百年前的父母有多少感情的。

  江湖人的悲哀就在这里,不能怪灵虚,如果他结婚生子,到现在已经足可以五世同堂,上百号家人说不上连名字也记不清,更不要说是感情了。

  我很奇怪,这片荒山野岭只有一个观星台,总不能灵虚父母是观星台的台长吧。

  “百多年了,谁能记那么清楚?再说了,这里经历过几次战火,跟以前完全不一样,就连那座观星台,也修缮了许多遍.......不对!”说到这里,灵虚突然大喝一声,转头就走:“走,回去,至善应该就在观星台内。”

  “观星台?”

  我急忙跟上灵虚,向着不远处刚刚离开的观星台掠去,同时想着是不是至善可以通过观星台,联系到天上的神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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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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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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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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