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献容并没有撒谎,她出身不好,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也从来没隐瞒过自己的出身。
她以前之所以选择进大户人家当侍女,就是为了学习那些大户人家的礼仪举止,还有偷书看。
她不知道什么叫做名媛,但她走的就是这条路线。
先把自己包装出来,面对什么样的男人,展现不同的风情,可盐可甜,才能获得大人物的青睐。
比如那世间再难一见的美男子吴奉先,就喜欢撒娇软萌的类型。越是矫揉造作,越能赢得吴奉先的欢心。
至于李木,把她娶回家之后,一直没对她有过太多的热情。当然,在床上的时候例外。
至少跟吴奉先比起来,天差地别。
羊献容发现,李木好像更喜欢徐翊这种孤高冷傲的性格。
但明显在李木心目中最重要的女人不是徐翊,而是李歆。
至于李木的大哥大嫂,对她倒是一直很好。
羊献容正想着,李木终于进来了。
李木在床边坐下,轻轻摸了摸徐翊有些苍白的脸庞,然后握住了徐翊的手。
“夫人,辛苦了。”
这是徐翊第一次从李木身上感受到温柔。
这一刻,徐翊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她为李木生儿所承受的苦难,仿佛都值了。
而她也如愿以偿,终于有了自己的亲骨肉。
她的心其实和李歆差不多,已经只有李木一个男人。
徐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轻轻点头,然后流下两行热泪。
李木帮徐翊擦去眼泪,轻轻在她额头亲吻了一下。
这时候,羊献容将婴儿抱起来,放在了徐翊身旁。
“姐姐,七斤五两,孩子很健康。”
李木这才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儿子身上。
他清楚的记得,可乐出生的时候,人黄黄的,一头稀疏的黄毛,属实有些……
但他儿子貌似一出生,就非常白净。虽然胖嘟嘟的,但不难看得出来,脸型跟李木有些相似,五官则像极了徐翊。
取名字的事情,交给了徐翊。
原本徐翊打算给儿子取名叫李牧,但‘牧’和‘木’读音冲突了,所以作罢。
徐翊为儿子取名叫李青阳,寓意朝气蓬勃和积极向上。
有了孩子之后,徐翊的母性光辉彻底爆棚,每天抱着孩子爱不释手,还天天跟李木学怎么给孩子洗澡换尿布之类的活儿。
两人看起来,总算是有几分夫妻的既视感了。
期间有件事情,非常出乎李木的预料。
程梁的妻子小兰,在两三个月前也生了个儿子。
随着小孩慢慢长大,胃口一天比一天大,小兰的奶水逐渐不足。
也不知道徐翊是怎么得知这个消息的,便让小兰把孩子抱过来,喝她的奶水。
以徐翊的性格,如此冷清,却还会关心别人家的小孩。
约半个月后,司马相月也生了,是个小子。
李木与熊文敬一合计,打算一块办百日宴。
李木结婚不喜欢铺张,三次娶妻都非常低调。
但之前女儿满周岁,李木也没赶上。
所以这次除了给儿子办百日宴之外,同时给女儿补办周岁。
三个月后,李府。
李木一家人忙前忙后,管家老黄杵着拐棍,来来回回的吩咐着。
忙活了两三日,场面总算是摆好了。
这次李木打算大办,虽说结婚怠慢了李歆和徐翊,但对待孩子总不能太寒酸。
总得让李歆和徐翊看到,李木对她们的重视才行。
李木宴请了所有白马军的老兵,以及所有队正以上的各级将官。
总共两万多人,在玉湖坊里里外外摆了两千多桌。
光是菜肴所花费的银子,就去了十多万两,这还不包括酒水的银子。
排场比之前李二铁结婚时还要浩大。
然而这点钱对李木来说,却算不得什么。
一开始,李田夫妻二人可没想到场面会那么大。
两千多桌,十万两银子,这就没了!
两口子觉得,李木肯定没那么多钱,应该是徐翊出的钱。
在岭南道,徐翊的身价,仅次于何献芝。
当然这只是表面身价,实际上李木才是巨富。全庐阳所有人的钱加起来,都没李木十分之一多。
宴会这天,可乐打扮的跟个小公主一样,跟着李滨在院子里来来回回的疯跑着。
除了这两小孩之外,家里还有老黄的一对儿女,也喜欢跟在李滨屁股后头玩耍。
可乐发育的非常快,虽然口齿还不太伶俐,但现在不仅仅认识全家人,甚至还能认得好些个字。
她才一岁半,可现在已经达到了两岁以上幼儿的标准了。
身高将近三尺,体重超过了二十五斤。
别看李歆身材瘦小,但可乐到目前为止,一点也不瘦弱。
李木估计用不了两年,她的身高就得超过堂兄李滨。
李滨活泼好动,话也很多,但这小子非常聪明,虽然闹腾,可在家里基本上不闯祸。
反观可乐,简直是一言难尽。
一不留神,可乐就将摆在院子里的一张桌子给掀了,然后人摔倒在地。
黄老时刻看着孩子,赶紧上去扶。
“谁干的?”黄老朝着自己的儿女怒目相向。
他的女儿很无辜,背着手看着自己,也不说话。
“一天到晚,没规没矩,把手伸出来。”
“我我我,我干的。”
李滨见老黄要教训两个孩子,赶紧站了出来。
“大公子,你不用偏袒他们。”
“真是我干的,黄伯,你别生气,我知道错了。”
这时候,李木走了过来。
“可乐,做错了事情,不知道承认错误?要让你哥哥替你背锅?”
可乐嘟囔着嘴,小声道:“我就随手一抬,哪知道,桌子,这么不争气呀~”
可乐说话口齿不清,奶声奶气,但逻辑倒是非常清楚。
李木蹲下身来,拍了拍可乐身上的尘土。
“好好的新衣服,都脏了。也不知道你这小丫头像了谁,哎。”
李木很是无奈。
要说闯祸最多的,除了可乐,还能有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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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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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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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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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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