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涵挽着叶行手臂的手微微用力,她在催促叶行。
可从叶行口中说出的并不是她想要听到的答案,
“您也知道的,子涵古灵精怪,经常会做出一些出乎人意料的举动。”
像是喝醉了不想回家,强行留在古轩过夜的那一晚;又或者是把他约到维也纳艺术餐厅,对他说“如果这一次你帮了我,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你的大恩大德”。
还有“子涵的迷你口袋”,和昨晚一间房里的彻夜难眠。
和她在一起,时不时地就能出点意外情况,让人难以招架。
“哼……任性到连家里的话都不听。”杨天明难得同意叶行的看法。
怎么变成两个人一起数落我了?你站哪一边的啊!
杨子涵捏住叶行小臂上的软肉,一百八十度用力一拧。
“我还没说完!没说完!”差点条件反射催动灵力,叶行急忙按住杨子涵的手,又对杨天明道,“虽然吧,子涵她有时候很任性,有时候又很黏人,有时候又正义感过剩,喜欢把自己卷进危险里……”
这下叶行按着也不管用了,杨子涵刷地一下把双手抽出来,两只小粉拳往他那结实的上臂猛捶。
“我哪有!”
“你明明就有……”
“我没有我没有!”
“好好好你没有你没有。”好不容易把气呼呼的杨子涵哄好,叶行转向冷眼看着这一切的杨天明,“你看,我说她的缺点这么多,可我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
“理由呢?”杨天明眼神微微一凝。
“因为我爱她啊,所以我愿意接受她的一切优点和缺点。”
“因为我爱她,所以愿意为了她而改变,愿意让自己变成能配得上她的人。”
“因为我爱她,所以我愿意付出我所拥有的一切,去给她幸福。”
“那么,如果有一天你不爱她了呢?”杨天明冷冷道,“热情总会有消退的时候。如果哪一天,你不爱她了,不愿意再为她而改变,不愿意再为她而付出,是不是就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她,去寻找下一个你爱的人了?”
“这一点我还真没法向您保证。”叶行话音刚落,眼疾手快把两只小粉拳抓在手里,“但是啊,但是,至少有一个问题我是考虑过的。”
“是什么?”杨天明的语气还是很冷。
“就是,如果得不到您的认可,子涵即使和我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杨天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于是叶行大着胆子继续说下去:“您哪,刚才说我鲁莽、狂妄、不自量力,没有考虑过这件事的后果,但我想说——我考虑过的。”
“我愿意把我所拥有的一切给她,我也相信她会全力回报这份真挚的感情。”
“感情不是交易,不是一昧地计较索取和付出。我会花几个小时挂在网上等子涵的一句消息,等到了我会很开心,等不到我也不会觉得亏大了。”
“就算今天输的是我,我遍体鳞伤地倒在台上,我也不会觉得这个决定很亏,只会有些自责,责怪自己学艺不精没能保护好子涵。”
这人在说什么啊?我们是假扮的啊?
这……是他的真心话吗?
杨子涵呆滞地望着叶行的侧脸,不用去摸都知道自己的面颊肯定很烫。
“您可能会说这不值,可对于我来说,我乐意。”
而叶行完全没有关注杨子涵的反应,他甚至没再注意杨天明的面色变化,他完全投入到了自己的世界里。
“您问我喜欢子涵哪一点?为什么要跟她在一起?我的回答是——”
“因为爱。”
“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理由了。”
“因为在冬天爱上了冰面上的一条鱼,于是冒着葬身冰湖的风险把湖面的冰敲开;因为爱上了山壁上的那朵花,于是冒着摔下山崖粉身碎骨的风险也要攀上山顶。”
“不是为了把它捞回家放在鱼缸里,也不是为了把它摘下。只是为了再多看看它。”
看?哪有那么多理由的。
要说有,也只是因为爱。
对风景的热爱,对生灵的热爱……对彼此的爱。
很不值对不对?
感情这种东西,哪有什么值不值的?
“和杨家无关,和您无关,和其他人都无关……我只是爱她,爱杨子涵这个人。并且不管您反对还是赞成,不管前方还有多少艰难和曲折,我还是会爱她。”
“还是会一直爱她。”
“这个理由,足够了么?”
爱人不是商品,婚姻不是交易,付出没必要明码标价。
叶行是从水溪村里出来的,搞不懂大城市里人们口中说的那一套,什么LV的包什么Dior的香水和口红,什么“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三七女神节”、“爱她就送她十根烤肠”什么的。
现在的人总喜欢把这些称为“情绪价值”,好像这是一种可以被量化的标准。
父母给子女的爱,兄弟姐妹之间的爱,男女之间的爱,甚至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也能被称为爱。
或者说“感情”更加合适。
亲情、友情、爱情,为了她努力去完成某件事,看到某样东西觉得她戴着会特别适合……尽管很傻,傻到日后想起会发笑的程度。
叶行高中时曾经给某个有好感的女生送生日礼物,是自己用稻杆折成的一千个星星,为了只是那个女孩对自己说上一句“谢谢,我很喜欢。”
虽说后来的结局是女生转手扔进了垃圾桶,从那时起叶行就不太喜欢多管闲事了。
那几个星期的不眠不休在那个女生眼里,不过是叶行一个人闲的没事干,所做出的自我感动。
直到爷爷离世,直到揭开了坛子的封印,结识了李萱萱,叶行那颗“想要为别人做些什么”的心才开始重新跳动。
两个人在一起也许有“情绪”的因素在其中,但叶行觉得后面可以不用加“价值”。
情绪是能用价值来衡量的么?
能把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素不相识的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出要和这个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想法的原动力,无非就是“感情”二字。
婚姻哪,绝对不是“找一个条件还不错的人结婚生子,完成父母长辈交代下来的任务”那么简单的——
友情、爱情、亲情。
这是我想要为她做的事。
我想要她幸福,想要她能摆脱韩凯的纠缠,想要她能自由地开心地露出笑颜。
如果代价只是在交流会上露个面,说服眼前这个人,那真是太划算了。
“不管您反对还是赞成,不管前方还有多少艰难和曲折,我还是会爱她。”
“这个理由,足够了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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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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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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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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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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