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底有多少件衣服”是叶行至今为止还疑惑不解的谜团。
“真的不考虑‘子涵的迷你口袋’吗?”
叶行:“……”
不考虑啊给我回去好好复习啊!我这已经装修完了好不好啊!
尽管外面空空荡荡,但叶行只剩最后一步就能装修完成。
送走杨子涵后,叶行拉上卷帘门,把李萱萱那边做好传送过来的几个博古架从坛子里取出来,按照设想摆放在相应的位置。
又从坛子里取出沉重的木质牌匾,拉开卷帘门,将牌匾用三脚架固定,钉在卷帘门内侧。
古轩。
恢宏大气又不失沉稳,内敛而奢华。
叶行不知道这是女帝亲自让宫中工匠所做,论质量绝对担当得起“文物”级别的工艺品。
只是在将这块牌匾挂上去的时候,他明显感觉有什么不一样了。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整个古轩好似连成了一个整体,叶行体内的灵力在此刻沸腾!
原道境到宗经境,那一线的距离,在这一刻,水到渠成地突破!
叶行体内的灵力,在这一刻,完成了质变!
……
长安城是大庆王朝的首都所在。
能在这里安家立业的,都是非富即贵,就连城门口都修得庄严气派,平日里车水马龙,人流从早到晚络绎不绝。
只是这一日,长安城的其中一门,却是一个人也没有。
京城的禁卫军从宫门口延伸到长街,再延伸到长安西门之外,往来的客商和官车识相地绕路,哪怕是三岁的稚童也清楚,绝不能突破这道由禁卫军组成的防线。
长安城外,好事的老百姓都自发地聚集在了西门门口。他们在禁卫军身后翘首以盼,预备瞻仰那即将归来之人。
“爹,今日要迎的是英雄吗?”嘈杂的喧哗中,混杂着稚童的疑问。
“当然是,是为了保北方平静,在战场上奋力拼杀的大英雄!”将其背在头顶的男人大声回答,语气之中不乏骄傲与自豪。
那是长安的英雄,是大庆的英雄!
“爹,他很威武吗?”
在小孩的眼里,英雄都应该是高大威武的,有数十丈那么高,力能扛鼎,骑着高头大马,杀入万军丛如入无人之境!
“当然!那可是平定了北方的英雄!是要封侯的!”当爹的心情也很激动。
统帅万军,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是绝大多数男人心中的梦想。
“听,是马蹄声!”
“看那飞扬的尘土,他们回来了!”
在群众的欢呼声中,骑着神驹宝马,穿着重甲战袍,气度不凡的诸位将军逐渐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中。
他们值得百姓的欢呼和掌声!值得街头巷尾为他们编书立传!值得让天下人称颂他们的功绩!
百姓们各个面色涨红,恨不能那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是自己。
只是,离得近了,人们才看清。
那策马走在最前方的英雄,所穿的不是铁甲寒衣,反倒是一身绫罗衣裙。
那骑着枣红骏马,行走在所有将军前方的人,赫然正是一名女子!
“那就是新科的女状元……”
“那便是此次领兵出征之人。”
“那就是,我们大庆的军师!”
道道惊疑之声,逐渐演变成山呼海啸!
“恭迎军师凯旋!”
“军师万岁!”
听得道道山呼海啸之声,李萱萱的唇角扯出一抹微笑。
总算是回到长安了……
好累,想躺在木桶里泡澡。
可是没办法啊,自己还有任务没有完成……还不到休息的时候。
在李萱萱身后没有军队,只有几名将领跟随。
三万兵士早已归于原本的屯兵所中,依照大庆律法,将军在非战时不掌兵权。
那口大坛子也早已差人送回太傅府中,有梓青看着,如今应是摆在自家的后院里。
那么自己所要做的也就只剩一件事了。
上朝,讲述自己的战果,接受陛下的封侯。
“诸位将军……且随我一同进宫去。”
“我等当誓死跟随军师!”
如果说在出征之前,众将军对李萱萱的能力还是半信半疑,那么在取得一场又一场大胜之后,他们对李萱萱的命令已再无二话!
李萱萱平静地策马入城,在身后的将军、在两侧的禁卫军和民众的簇拥下走过长安城的街道。
她的眼中无喜无悲,只有那座恒古不变的金銮殿。
我回来了。
幸不辱命。
“军师一路远行辛苦了,只是宫内有规矩,不让行马……”
“我知道。”李萱萱点头,翻身下马,“多喂它吃些草。”
“哎哎。”小太监一连串地应声,接过李萱萱手里的缰绳。
金銮殿上,文武百官分列两侧。
不见“有事启奏,无事退朝”的懒散,不见往常的政见相左唇枪舌剑,从皇帝到官员一言不发,只是在默默地等待。
今天的主角不是他们,主角还在回宫的路上。
“报——军师李萱萱,在殿外候见……”
“不是军师,从今日起,应是镇远侯,官居正二品。”端坐在龙椅之上的女帝微笑,声音不大,却响彻整座金銮殿,“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把侯爷请上来?”
听得此话,文官一侧不少官员都露出了微笑,而相对的,部分官员则是面沉如水。
在各色目光的注视下,青色衣裙的李萱萱缓步上殿。
“臣开春领兵,迎击匈奴,如今幸不辱命,凯旋归来。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她站定在殿中,对着上方行叩拜之礼。
“李卿不必行此大礼,快快请起,”女帝几欲想从龙椅上站起,若不是文武百官都在看着,恐怕她早已下殿搀扶,“能见李卿平安归来,已是幸事。”
说罢,女帝沈秋月袖袍一挥,眉目之中流淌着威严:“李萱萱此次领兵作战,剿灭匈奴,功不可没。朕欲之加封侯爵,位列正二品,赏侯府一座,黄金万两,绫罗绸缎百匹,奴仆若干。众爱卿可有异议?”
这本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本该无人反对。
可就在金銮殿的回声刚落,就有一人持奏本出列。
“臣斗胆,想在这金銮殿上,请教军师几个问题。”
“郑爱卿有何高见?”大殿之上,沈秋月的声音有点冷。
此人官居吏部侍郎,是太师一脉的嫡系官员。也是太师一脉的马前卒。
“下官并没有否定军师功绩的意思,只是碰巧听闻一些传言,想要向军师大人求证一下。”吏部侍郎郑云,恭谨地朝大殿之上鞠了一躬。
“侍郎大人不必谦辞,有什么想问的,在这朝堂之上,直说就是了。”面上浮现一抹公式化的微笑,李萱萱不卑不亢道。
“那下官便直言了。”吏部侍郎郑云同样微笑,随即眼中一抹寒光闪过,“听闻军师在出征时,结党营私,蛊惑人心,让三军将士拜一菜坛子为神。可有此事?”
“我没有结党营私,也没有蛊惑人心。”面上的笑容收敛了,李萱萱冷冷道。
可郑云并没有被李萱萱话语中的冷意吓退,反而上前一步。
“那么,可以请军师大人解释一下吗?”
“那所谓的‘坛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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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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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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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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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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