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小院里忽然热闹起来。
贝拉带着女仆买菜归来,罗曼和汤姆也背着小书包放了学,急冲冲地跑进了院子。
罗薇听到院子里响起一阵号啕大哭声,好奇地下了楼。
“谁在哭?”
“小姐,”罗曼激动地跑了过来,仰起肉嘟嘟的红润小脸,“是汤姆在哭,他心爱的女孩儿今天下午被抓走了。”
罗薇看向汤姆,只见他低垂着头站在门外抹泪,压抑着哭声时不时地抽噎着。
“怎么回事,马车行老板的女儿怎么会被抓走?”
“不是马车行老板的女儿,是汤姆新爱上的女孩儿,叫莉迪娅。”
罗薇吃了一惊,这才过去多久,汤姆就移情别恋了?
“莉迪娅是哪家的女儿,怎么会被抓走?”
罗曼发现小姐今天都不捏他的脸了,丧丧地说:“莉迪娅是羊肉摊老板弟弟的女儿,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染病死了。”
“今天她的伯母道格夫人去神殿举报了她,说她是个恶魔,在他们的水壶里放老鼠药,然后莉迪娅就被抓走了。”
“不是的,莉迪娅不是恶魔,”汤姆哭喊道,“她下的是蒙汗药,不是老鼠药!”
罗薇惊讶:“你怎么知道?”
汤姆抽抽搭搭地说:“昨天莉迪娅来找我,说她偷听到道格先生和道格夫人商量要把她卖去妓院,想要逃跑,但是她怕自己跑不快会被他们抓住,就请我帮她买一份蒙汗药。”
“那份蒙汗药是我从医生那里买来的,我跟医生说要用来驯马,他才肯卖给我。”
“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帮她买药的,我要去自首,把莉迪娅换回来。”
“你自首也没用,莉迪娅回不来了。”罗曼扎他的心,“这明显就是道格夫人的计谋,她就是想害死莉迪娅。”
汤姆一听,顿时哭得撕心裂肺,哀嚎的声音隔一公里远都能听到。
罗薇无奈地捏了捏罗曼的小脸:“你为什么要刺激汤姆,他已经很难过了。”
罗曼冷酷地抱着胳膊:“他昨天就该劝莉迪娅逃跑的,要是昨天走了,莉迪娅今天就不会被抓。”
汤姆一听,哭得更大声了。
“她一个小姑娘,逃出去怎么生活,当流浪儿吗?”罗薇摇摇头,街上的乞丐多是男孩儿,外面坏人太多,小女孩根本活不下去。
“可是道格夫人为什么要害莉迪娅呢?”贝拉听完汤姆的叙述,感到困惑,“我经常去买肉,每天都看到道格夫人,她的脸上总是带着笑,看起来是一个很和善的人呀!”
“才不是呢,”罗曼厌恶地说,“道格夫人是个泼辣又不讲理的人,她的儿子马休跟她一样讨厌,天天欺负学校里比他瘦弱的孩子,还喜欢偷看女孩子上厕所。”
汤姆擦干眼泪,气愤道:“我知道她为什么想害莉迪娅,因为道格先生想侵犯莉迪娅,被马休看见了,他威胁莉迪娅跟他玩脱衣服的游戏,不然就告诉道格夫人。”
“莉迪娅不肯,马休就跟道格夫人说莉迪娅勾引他,道格夫人很生气,差点把莉迪娅打死!”
罗曼点头:“是的,这是马休在学校里亲口说的,他跟我们炫耀,说莉迪娅不听他的话,被他弄得半死不活,还让我们也听他的,否则就打我们。”
罗薇皱紧了眉头:“才几岁的小孩子,恶意就这么大?”
“马休十一岁了,他又高又胖,一拳头下去能把人牙都打掉!”罗曼说。
“莉迪娅才九岁,她被马休和道格夫人打得浑身是伤。”汤姆哭泣。
贝拉捂住了嘴:“天呐,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
她曾经觉得最坏的事也就是姨母不给她饭吃,现在一对比,突然觉得姨母对她还挺好。
“可怜的莉迪娅,她该怎么办,”贝拉眼里含着泪,“神殿的僧侣们会还她清白吗?”
罗曼摇着头:“我听路上的人说,莉迪娅要在四天后的神降日那天被推上刑台,接受圣水洗礼和鉴魔。”
贝拉脸色煞白:“什么,鉴魔?可她只是个孩子!”
“为什么?”
后一道声音低沉富有磁性,罗薇转过头,才发现特洛伊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下来,绿色的眼睛里汇聚着一团厚重的阴霾。
“为什么?”他又问了一句,“只是下药的话,她不会被鉴魔,还有什么原因?”
客厅里一片安静,贝拉忽地收了声,连汤姆也止住了哭声,惨然地看着地面。
过了不知道多少秒,罗曼突然看向特洛伊,吐字清晰洪亮:“因为莉迪娅有一头红褐色的长发,他们都说,她觉醒成了邪恶的女巫。”
红头发的人天生就遭到厌弃,他们不能犯一点错,不能做任何出格的事,一旦做了,就会被怀疑是女巫,然后放火烧死。
中世纪的猎巫之书《女巫之槌》里就写了识别女巫的方法:女巫是邪恶的,因为女人喜欢肉体上的乐趣,会被魔鬼的身体引诱,而男巫师不会。
莉迪娅在他们眼里勾引了道格先生和马休,所以是热衷性的愉悦的女巫。
除此之外,《女巫之槌》还认为,年纪小或年纪大的女人有可能是女巫,孩子太多或不生孩子的女人也是女巫,太穷和太富有的女人更是女巫。
红头发、长得漂亮、爱干净、经常洗澡、脸上有痣、喜欢跟女性朋友聚会,这全都是女巫的象征。
莉迪娅年纪小、人缘好、没有孩子、贫穷、红发,几乎踩中了所有女巫的特点。
而鉴别一个女人究竟是不是女巫的办法,就是上刑,最彻底的检验方式,就是火刑,也就是罗曼说的鉴魔。
大火烧上三天三夜,没被烧死就说明她是女巫,烧死了就说明她不是女巫。
莉迪娅,她活不下来了,在场所有人都清楚这一点。
“唰——”
特洛伊抽出了长剑。
“特洛伊,你干什么!”罗薇厉声道。
特洛伊看着她:“我要去救她,你说过的,我们才是这里主人。”
“如果我对我的同类见死不救,我就会和他们一起被这片土地遗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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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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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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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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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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