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小院后,特洛伊坐在花园的石凳上发起了呆。
“主人,剑士大人这是怎么了?”贝拉疑惑地问。
一回来就坐在那里,像是丢了魂似的。
“不知道啊,”罗薇纳闷道,“半路上突然就这样了,也不跟我说话。”
她不就开了个玩笑吗,至于跟她闹冷战?
“我知道为什么,”小小的罗曼挤进两人间举起了手,“特洛伊肯定是在思春,他在想他心爱的姑娘。”
“没大没小,要叫特洛伊叔叔,知道吗?”罗薇捏了捏罗曼的脸,好笑地问,“还有谁教你的思春这种词语,小小年纪不学好。”
罗曼鼓起脸:“是汤姆说的,汤姆他最近就在思春,他喜欢上了马车行老板的女儿!”
罗薇乐了:“怪不得马车行老板要把他轰出来,原来他想拱人家的白菜。”
罗曼迷糊道:“可是马车行老板家里没种白菜呀!”
“此白菜非彼白菜,”罗薇揉了揉他软软的头发,“罗曼,我送你去上学吧,让汤姆也跟你一起去,小孩子还是要多读点书才行。”
“小姐,我不想去上学。”罗曼抱住她的大腿。
罗薇严肃道:“骑士的文化水平可是很高的,你不想当我的骑士了吗?”
“我想,我要去上学,我要成为最有文化的骑士!”罗曼立刻说。
罗薇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真乖。”
就等你这句话,我的小萝卜头拔苗助长计划就能启动了呢!
嘱咐了贝拉明天去希瑞亚学堂给罗曼和汤姆报名后,罗薇上楼换了身衣服,回到了学校。
今天回学校的时间比较早,因为她想去图书馆看看。
原主一直生活在渔村,对世界的认知和接触比较狭隘,像今的那什么神眷,她都不知道。
为了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罗薇决心要把宗教分类里面的书籍全都啃一遍。
在翻了书后,她也终于知道了神眷者是什么。
神眷者,是受到神明眷顾的信徒,这类信徒对神的信仰非常纯粹,是神在人间的推广者,所以也被世人称为神的眷属。
神会赐给自己的眷属一个印迹,代表这是祂选中的人,祂会在冥冥之中保佑这个人,并赐予此人超凡的能力。
神眷者数量稀少,数万人中才能诞生一个,而且大多都是贵族,平民中几乎没有。
书上认为,贵族都是神的后代子民,因此有更纯洁而强大的灵魂,所以才会受神钟爱。
而平民都是有罪之人的后代,他们的灵魂灰暗无光,沾满尘垢,而且贪婪、无知、低俗、愚笨,所以神明不喜欢在他们当中选择眷属。
不过有一类神喜欢找上平民,那就是邪神。
据书上记载,加兰星有大大小小上千个神,但经常被人提及只有几十个,比如原主村子里信奉的海神,阿西娜信仰的爱神,还有太阳神、月亮神、雷神、火神、丰收之神、智慧之神等,这些神统称为光明之神。
而教廷就是光明之神的神殿,里面以太阳神和月亮神为至尊神,其余神为主神,主神下还有一些从神,比如丰收之神下的土壤之神和灌溉之神。
这些神都是正神,与正神相对的就是邪神,比如黑暗之神阵营里的狼神、亡灵之神、巫妖之神、疫病之神等等。
原主用灵魂献祭的邪神,就是黑暗阵营里的亡灵之神,这是一位非常邪恶的神明,因为祂会将人的灵魂变成亡灵,让人迷失在黑夜之中,永远不能上达天国。
但罗薇却觉得,这位亡灵神说不定是个好神。
毕竟祂实现了原主的愿望。
反倒是那位爱神,祂保佑阿西娜那样的人,估计不是什么好神。
看完书,罗薇的心情无比沉重。
原先她虽然也知道这世界上有神,可那时她以为神真的就像《奥德里奇之歌》里说的那样,高坐云端,不管俗事。
现在看来,神虽然没有降临到地上,但他们在用神眷这一方式,变相地控制着人间的权力争夺。
罗薇大胆地猜测,正神为什么只选贵族不选平民,估计是因为平民手里根本没有权力,既不能给祂修建神殿,也不能给祂收集信仰。
而邪神为什么喜欢找平民,大概是因为贵族都被正神给笼络去了吧,祂们捡不到西瓜,只能将就将就捡芝麻了。
罗薇悲伤地发现,自己就是那个芝麻。
她这么优秀,居然没有神来眷顾她,祂们实在没眼光。
罗薇合上书,正要把书放回去,一起身,后背突然传来一阵刺痛,像是有几百根针在扎一样,痛得她差点滚到桌子底下。
痛了好一阵儿,她才能直起腰,伸手摸向自己的后背。
没有针,什么都没有。
糟糕,不会是她在心里编排那些神,遭到那劳什子“神罚”了吧?
罗薇心里一凛,立刻把书还回书架,匆匆离开图书馆,回到蔷薇花园里的宿舍。
她关紧门窗,拉上窗帘,然后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那柄小铜镜被她竖着靠放在墙上,前面用油灯抵着,以免下滑。
做完这一切,罗薇轻轻脱掉上衣,背对着油灯,转头看向镜子。
昏黄的古铜镜里,火苗晃动,映照出一片诡秘的黑色图腾。
罗薇瞳孔一缩,看着镜子里布满她整个后背的密密麻麻的繁复纹路,心脏不由得开始收紧。
好消息,她也被神看中了。
坏消息,看中她的是邪神。
邪神什么时候选中的她?
绝不是今天。
罗薇忽然想起一件事,那是在原主记忆里,特洛伊来找她的那的话。
他说:向黑暗献上你的灵魂吧,呼唤亡灵之神的名字,请求祂的回应,帮你度过这道劫难。
乍一听没什么问题,可仔细一想,特洛伊这句话却说得很笃定,他仿佛笃定自己能得到亡灵之神的帮助,为什么?
他们素不相识,特洛伊为什么要来跟自己说这些话?
他不怕自己为了减轻罪行,向神殿举报他吗?
除非,自己那时候身上就有了这道印迹,还被他发现了。
但是,究竟是什么时候呢?
罗薇脑海里浮现出一段画面,维娜让几个壮汉跳起来撕扯她的衣服,把她的外裙都给撤散了。
原主被吊在城墙上,低垂着头,衣服后摆受到拉扯时,肩膀很容易就会露出一大块。
罗薇抚摸着自己的右肩,这片印迹又大又清晰,如果有人站在高处看,就可以看到它的一角。
当时,特洛伊是不是就站在城墙上,或者附近的某棵树上,刚好看到了这一幕?
罗薇一边思索一边穿好上衣,把铜镜收了起来。
要不是今天后背突然刺痛,她都发现不了,自己身上竟然有这么大一片图腾。
很好,被人弄死的理由又多了一个。
“邪神啊邪神,我是不是该感谢你,没给我弄到额头上?”
真就逮着她一粒芝麻薅了呗,弄这么一大片纹身,生怕她能用刀子剜掉是吧?
罗薇满腹怨念,对这位亡灵神的印象跌到了谷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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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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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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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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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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