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悄悄把手从盛君烈手中抽出来,她揣进羽绒服口袋里,不想让人看见他们关系太亲近。
盛君烈掌心一空,下意识偏头看了她一眼。
叶灵戴着帽子,脸也被围巾遮住了大半,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眼睛,她往前点了点下巴,“我们去买点牛肉干。”
盛君烈移开视线,和她一起进了旁边的店铺,两人挑了一些风干牛肉,付了钱后,出了店铺继续往前走。
特产街不长,前后一百米左右。
两人走在雪地里,踩得积雪咯吱响。
前面有一家银饰店,盛君烈忽然抓着她的胳膊走进去,老板热情地迎了上来。
“两位买点什么,我们这里的银饰很有特色,古法工艺,手工制作,在别的地方买不到的。”
叶灵垂眸,看着柜台里琳琅满目的银饰,没有特意打光,光泽感却非常不错。
尤其是那些图腾,格外罕见。
“我们看看。”
老板很热情,“想看什么,戒指或者项链吗,我可以给两位推荐一下。”
叶灵的心思根本不在戒指上,她看上了一条项链,款式简单大方,她刚要让老板拿出来看看,就听见盛君烈开口了。
“老板,把这两枚对戒拿出来我看看。”
叶灵顺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看过去,就见锦盒里装着两枚素戒,说是素戒,戒面却有一圈很繁复的图腾,很特别。
老板打开展示柜拿出来,放在盛君烈面前,他说:“先生很有眼光,戒指上的龙凤衔珠图腾象征爱情天长地久。”
叶灵凑过去仔细一看,银色素环上果然有一龙一凤,图腾考究,中间有一个凹下去的圆点,老板要是不说,她还真没看出来是龙凤衔珠。
盛君烈拿起女戒端详片刻,他看向叶灵,“把手给我。”
叶灵心跳忽然加速,她愣愣地看着他,“你……”
他是要给她买戒指吗?还是说又让她试,回头再把戒指送给简云希?她不想当这个工具人。
她把手藏到背后,“我不要。”
盛君烈俊脸一黑,眉头都皱了起来,他催促道:“快点。”
叶灵倔强地看着他,“我说了我不要。”
盛君烈耐心耗尽,他伸手去抓她的手,一下抓了空,他又抓了一下,这才把她的手抓在掌心里。
他摘了她的手套,要把戒指怼到她无名指上,套了半截指头,就套不进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红肿着。
盛君烈:“……”
叶灵松了口气,连忙把红肿的手藏到身后,甚至有点洋洋得意地看着盛君烈,“我试不了,你别想让我当工具人。”
盛君烈牙根有点痒,他沉默地看了她几秒,好在上次他买钻戒的时候,留意了一下她的指围,他扭头看向老板,“就这一对,在哪付钱?”
老板连忙拿了个二维码过来,盛君烈用手机扫了二维码付款。
他付好款后,让老板把叶灵刚才多看了几眼的那条银项链拿出来,把女戒穿进去,转身就戴在叶灵脖子上了。
叶灵呆住。
盛君烈给她戴好后,又端详了好一阵,才给她放进衣服里,说:“好好保管,不准弄丢了。”
叶灵眨了眨眼睛,困惑地看着他。
就见男人拿起另一枚男戒,刚要往无名指上套,似乎又想起什么,他捉住她的手粗鲁地拽过来,把素戒塞她手里,恶声恶气道:“给我戴上。”
叶灵垂眸看着躺在掌心的素戒,她的心跳声很大,震得耳膜嗡嗡作响,盛君烈是什么意思?
“你……”
盛君烈把手伸到她面前,很不耐烦地催促,“快点!”
叶灵有点反应不过来,他为什么要让她帮他戴戒指,而且他还把女戒戴在她脖子上。
谁让保管戒指是这种保管法?
莫非……
“叶灵?”
叶灵回过神来,就见盛君烈捏着她的手指,把那枚戒指戴到他无名指上,他终于满意地放开她的手。
盛君烈付了银项链的钱,拉着叶灵的胳膊走出银饰店,叶灵步履匆匆地跟在他身后。
她抬头看着他,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他的无名指上,素戒光泽感很好,在夜色里闪闪发光。
有了前车之鉴,她不敢自做多情,觉得盛君烈买戒指是要和她戴对戒,他让她保管,她只需要保管好就行。
可是那枚素戒戴在她脖子上,就在她的心脏上方,这会儿已经被她的体温暖热。
等他要让她摘下来还给他的时候,她肯定会舍不得吧?
盛君烈见她不说话,他问:“叶灵,你在想什么?”
叶灵回神,连忙摇了摇头,“没什么,我什么也没想。”
“那我们去大仙庙逛逛,听说就在前面。”盛君烈像是根本没想起来他还牵着她的手,一直没有放开的打算。
叶灵:“……这么晚去大仙庙,你确定我们不会撞见什么不该撞见的东西吗?”
“怕什么?”盛君烈睨了她一眼,“走吧,我保护你。”
两人渐行渐远,没有发现他们走出银饰店后不久,一道高挑挺拔的身影走进去。
“老板,刚才那两位在店里买了什么?”
老板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玉树临风的帅哥走进来,他心想今天上门的客人怎么都长得这么帅?
“他们啊,买了我们的镇店之宝,帅哥,你有女朋友的话也可以买一对,我们家的对戒独一无二,你再找不出第二对。”
楚钦眯了眯眼睛。
盛君烈居然会给叶灵买戒指?
老板见他不说话,以为他没有女朋友,他说:“你这么帅居然也没女朋友,兄弟,咱们同病相怜啊。”
“他们买了什么戒指,给我一对一模一样的。”楚钦说。
老板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家的对戒独一无二,不可能再有第二对……”
楚钦从钱包里拿出一沓钞票摁在老板面前,不容拒绝地说:“再给我做一对一模一样的,我明天过来取。”
老板顿时卡了壳,他拿走那沓钞票,说:“好好好,我今晚连夜赶工,一定给您做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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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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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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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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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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