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的她寻寻觅觅十多年,还是没有找到阿弟。
后来他北上回家时,在路上找到了一具残缺的骸骨。骸骨旁边的泥土里,还有一把露出刀柄的匕首。
是她小时候送给阿弟的匕首。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也不敢告诉任何人。
回到部落后,她只说累了,暂时不想再找了。
之后很多年里,她都是偶尔才离开部落一次,带着阿娘阿爹的希望离开,回来的时候又让她们失望。
她总喜欢在发现骸骨的那条路上一遍又一遍的走,好像这样,下次回家时就能带上阿弟的魂魄回家看看。
后来有一次,她在那条路上救了一个遇刺的,很水灵的中原男子。
他身边的下人称呼他——仁王君。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水灵的男子,就救了他一次。
后来过了些年,听说卫国仁王成了摄政王,那他应该就是摄政王君了。
再之后,金国大军攻进卫国京师,好像听说卫国摄政王被金国皇帝软禁了,恭王府的人也被金国皇帝杀尽了。
摄政王君被掳进皇宫,宁死不从金国皇帝,刺杀金皇不成之后直接撞柱一死,英勇殉国。
很烈性的男子。
她当时听了,只觉得那水水灵灵的男子真是个勇士。
但他的妻主真是个窝囊废,连给他收尸都不敢。恭王府的人也被金国皇帝杀尽了,最后还是她去给他收了尸,把他葬在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和阿弟葬在了一起。
他们都是男子,应该有话聊的。
之后她回了部落,阿娘阿爹老了,她不想再让她们为她的婚事操心。
她们说想在临死前看到她成家,她答应了。
她娶了部落里一个将军的儿子,成婚当天看着她的夫郎,不知是不是酒劲上头,她竟然把他看成了那个水灵灵的中原男子。
那一夜过后,她们相敬如宾。
她很尊重这位夫郎,也遵照部落习俗,从不在外沾染其余男人。
但大半辈子过完,她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阿娘阿爹这辈子都没再见过阿弟一眼,郁郁而终,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后来长姐走了,安安继位。
再后来,在一片哭声中,好像她也走了。
恍惚间,她好像又看到了那个遇刺的水灵男子。
他长得是真的好看啊,要是能重来一次,她真想把他掳到部落来当她的夫郎。
——
在司不离枕边,卫瑾竹的反应比她要剧烈得多。
世人皆说恭昀郡侯和仁王大婚,婚后夫妻恩爱,羡煞京师众多痴女怨男。
唯有他知道,仁王府后院尽是勾心斗角。
在他未入王府前,萧惊燕就已经有了不少侧侍。
在他入王府之后,因为有母族势力的支持,萧惊燕对他格外尊重。再加上有之前那段重伤照顾的情谊在,萧惊燕对他也还算温情,这样才总算让他在王府站稳了脚跟。
世人皆说夫妻恩爱,但夫妻恩爱并不代表仅他一人。萧府后院里有多少男人,也只有他心里清楚。
恩爱吗?
相对京师里那些宠侍灭夫的来说,算是恩爱吧,好歹明面上的颜面给他留足了。
京师女子多为三夫四侍,他也早有准备。
即使刚开始的时候再怎么不甘,后面也慢慢习惯了。
后来因为萧惊燕的原因,他在回父族祖地时遭遇了卫华容一派的刺杀。
好在有惊无险,有个北方女子救了他。
那女子说话挺有趣的,还给他说什么一妻配一夫。他当时虽羡慕,也知这不是他该奢求的。
之后他回了京师。
卫华容倒台,萧惊燕扶持卫子玉上位,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甚至在卫国的实权比新帝卫子玉还要大。
母亲已经完全不清楚状况了,她开始集中所有势力,暗中调查萧惊燕和卫子玉究竟干了什么。
但母亲还没查清楚的时候,金国铁骑就杀过来了。
不知道金国哪来那么多的兵器战马,但金国就是杀过来了,来得猝不及防。
那个以往在卫国备受羞辱的金国质女,今日也成了高高在上的金国皇帝,还坐上了卫国的皇椅,亵渎他们卫国皇位!
而卫子玉和萧惊燕,她们就像两个提线木偶一样,任由金雾衣差遣!
看到这一幕的瞬间,那些年少的欢喜,多年的磨合,在这一刻碎成了齑粉!
这是他们卫国的江山啊!
男子尚且知国耻,她们两个是瞎了眼,看不到卫国领土在被人践踏吗!
后来他母王带兵抵抗,尸体被金国铁骑残忍踏过。
恭王府倾覆。
卫国最后姓卫的人,在这次抵抗里死了大半,只有端王府的人还在金雾衣脚下乞讨苟活。
丢人!
他此刻明白了母王最后说的那句——若是明王还在,卫国绝不会沦落到如此境地!
若是卫阙堂姐还在,卫国绝不会沦落到如此境地!
嫡长皇女的傲骨,掰碎了都比这些软骨头要硬!
他本想一死随着母王父亲去了,也当是殉了国了。没想到金雾衣那个渣滓,居然召他进宫伺候。
对,当初他还是恭昀郡侯时,家世显赫,不可一世。
因为萧惊燕和金雾衣走得近的原因,他才从未说过什么,但他每次看金雾衣的时候确实是蔑视的。
说白了,他就是瞧不起金雾衣的做派!
一直以来都瞧不起!
金雾衣恐怕也是因此记恨上了他。
听到金雾衣要召他入宫伺候,再看看萧惊燕那敢怒不敢言的脓包样子,他算是看清了他年少无知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什么废物东西!
那一夜入宫,他抱着死志,换了衣,束了发,扬着最明媚的笑容进宫了。
只可惜最后没能杀了金雾衣。
不过若是母王泉下有知,知道他是为捍卫宗室尊严而殉国,应该也会为他骄傲的吧。
死后他飘荡在半空中,无依无靠,跟着自己的尸体在乱葬岗游荡。
萧惊燕那个脓包,居然连给他收尸的胆量都没有。
他年轻时确实挺瞎眼的,就看上萧惊燕那张皮囊了,被那张人皮迷了眼,不知道披着人皮的是个什么渣滓。
他飘在乱葬岗上空,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去地府见到母亲父亲。
后来还没等到去地府,他等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他一直以为,要是真的有人给他收尸,那也应该是逃过屠杀的恭王府旧部。
没想到,居然是她?
这北方女子,居然还抱着他的尸体夸他水灵?
变态色胚!
她当初救他,怕是也就因为他长得水灵吧。
他跟着她飘了一路,生怕她对他的尸体干些什么。他人都已经死了,好歹给他的尸体留最后一点体面吧!
但后来,出乎意料的,她把他埋在了一处风景不错的地方。旁边还有个小山包,听她说是她的弟弟。
色是色了点,但是个好姐姐。
她弟弟叫司不渝,至死不渝,很好听的名字。
在那个瞬间,他突然很想知道她叫什么。能有一个名叫司不渝的弟弟,他觉得她的名字应该也很好听。
他飘在自己的坟头,还没来得及看看这秀丽山水,就感到一阵力量把他往上吸。
蹲在坟头烧纸的女人渐渐从他视线里远去,他突然想起什么,梦境和现实一次次交叠。
看着远去的女人,他脑海里突然冒出一句——
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面,最让我崇敬的勇士。
在这个瞬间,另一份记忆疯涌进来。
卫瑾竹皱紧眉头,泪水打湿了枕头,紧闭双眼无力的挣扎着。
他蠕动嘴唇,无声的喊了好久——
司不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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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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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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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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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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