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我嫁给了渣男的死对头>第714章 良心有点痛
  沅苏与秦娇娇的比试都是私底下切磋着玩儿,从他们几个开始练武起,之间便逐渐有了差距。

  连秦娇娇都说,他们几人中要说最有武学天赋的,一定是沅苏。

  虽然大家都各有所长,但沅苏擅长的稍微多一些,要不怎么他会这么早就被立为太子,当然沅瑾出人意料的操作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娇娇跟时年说起她的几个玩伴来,提到了沅苏。

  “一块儿念书的时候先生就时常夸他和如霁,他们两念书特别有天分,当然如霁要更胜一筹,但沅苏也差不了多少,习武上沅苏比我们都要厉害一些,不过他虽然身份特殊,在我们面前却是没什么作用的。”

  时年想了想,“他是太子,往后,是皇上。”

  “对呀。”

  “人,都是会变的。”

  秦娇娇没觉得有什么困扰,“当然会变,所以在没变之前,我们就都还是最要好的朋友,变了,那也是曾经要好过的朋友,没什么问题。”

  时年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知道她说的是认真的,她眼里只有童年玩伴,并没有太子之类。

  “我有些,无法理解。”

  时年自小长在谷里,千机谷中也不是没有同龄的孩子,可他从没结交过,实在不明白那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没事儿,慢慢会理解的。”

  秦娇娇笑起来,“我当时也没想到一直跟前跟后喊我娇娇姐的会是个太子,沅苏那会儿又可爱嘴又甜,明明比我小,得了什么好东西都拿来给我,特别招人喜欢。”

  她说着,鼓了鼓脸颊,“就是好像忽然一下就比我高那么多,也不知是怎么长的。”

  时年发现,秦娇娇说起她的三个玩伴,沅苏的事情说得是最多的。

  “不过他总是输给我,陆伯伯因为此事郁猝了好些日子,还是跟爹喝酒才缓过来,我跟沅苏比试的时候,运气可好了。”

  “他不是很厉害?也许,是故意输的。”

  “为什么呢?”

  秦娇娇从没想过这个可能,一脸迷惑,时年在她疑惑的目光中扭过头,为什么不呢?

  ……

  时年是被秦娇娇带回来的,因此她负责亲自招待,原先四人行变成了五人行,虽然时年并没有融入其中的打算,但他也默默地跟着。

  如此观察了几日秦戈耐不住了,赶紧找沈鸾商量。

  “娇娇带回来的那小子什么情况?娇娇一直陪着,她、她是不是喜欢那小子?”

  沈鸾若有所思,“也不是不可能,咱娇娇喜欢好看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千机谷少谷主确实生的清隽脱俗。”

  秦戈要炸了,“那怎么成!娇娇才多大!那臭小子什么来路都不知道,这事儿我不同意!”

  沈鸾憋着笑,这就“臭小子”了?

  “要娇娇丫头真喜欢你能拦得住?往你跟前儿一哭一求,你能不答应?”

  “我……我!”

  沈鸾看他逐渐暴躁,这才笑得打颤拉住他,“你急什么,我瞧着娇娇只是在尽地主之谊,她素来礼数周全,不过是怕时年那孩子不自在罢了。”

  “真的?”

  “娇娇的脾性你又不是不知道,打小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那都会是明着说,她要真对时年有意,定会第一个来咱们跟前儿明说了。”

  秦戈似是被安慰到,恍然道,“你说得极是,娇娇随我,对对对,当初我也是如此,喜欢上了就不打算藏着掖着。”

  沈鸾白了他一眼,可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是吗,我怎么没觉着呢。”

  秦戈委屈,“那会儿连你身边的紫烟都瞧出来了,我见天儿地寻机会往你身边凑,但凡你来家里找秦舒,我有几回是不在的?那些个无趣的宴请,也只有你去我才会去绕一绕……”

  秦戈觉得他表现得可直白了,奈何阿鸾始终将自己当做她闺中密友的兄长,每回见着了自己总是低着头,很怕他的样子,要不就瞧见了赶紧绕开。

  沈鸾忽闪着眼睛,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那也不能怪我呀,那会儿你在晏城便已声名鹊起,广阳侯世子谁敢去惹,弄不好是要吃苦头的,我哪儿敢乱想。”

  “不怪你不怪你,我就应当表现得再明显一些。”

  “那可能我就吓跑了。”

  沈鸾见秦戈憋屈的模样,笑着将他拉过来,在他唇上啄了一下,“不过那就会是我的损失,错过这么好的男子,我一定会后悔的。”

  秦戈用力搂住沈鸾,“幸好,这辈子没跟你错过,若是人真的有下辈子,我也一定会找到你。”

  沈鸾窝在他怀里,慢慢闭上眼睛,如果有下辈子,自己胆子要再大些,眼睛再亮一些,是不是就会早点发现秦戈,她可不想真的跟秦戈错过。

  ……

  秦娇娇与沅苏比试成了几个小伙伴之间的保留节目,陆嵩来了,这节目就可以上演了。

  陆嵩信心满满,“这回你肯定能够赢得了娇娇,不过出手别太重,别伤了她啊。”

  唐都没什么好叮嘱的,也就陆嵩这个呆头鹅看不出来,沅苏要赢早赢了,还真这么巧回回以分毫落败,巧果都没这么巧。

  沅瑾和如霁早就找了个好位置坐下,手里捧着各色吃食,还友好地给时年分了一半。

  时年看着手里的吃的,又转头看吃得不亦乐乎,还打算下注猜测的两人,一时间,更不能理解了。

  “瑾大哥,你觉得这回会是谁赢?我猜是我姐,你呢。”

  沅瑾淡定往嘴里放了一颗裹了糖霜的坚果,“唔,我猜也是娇娇。”

  “都猜一样就不好玩了。”

  “那你可以猜沅苏啊。”

  秦如霁眨巴眨巴眼睛,忽然扭头看向时年,“少谷主,你觉得……”

  “秦姑娘。”

  秦如霁:“……”

  所以这里所有人都觉得秦娇娇会胜出,只有陆掌门还在殷殷期盼着,秦如霁不知道为什么良心有点痛。

  沅苏使剑,秦娇娇喜欢用鞭子,她的鞭子是让人定做的,平日里缠在腰间只以为是一条好看的腰带,用的时候抽出来十分方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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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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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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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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