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次来是不能常住的,无论石脂水的事情能不能商量妥,来的时候就已经定好了归期。
秦如霁最是舍不得她,知道她要离开,抱着她的腿不松手,眼睛红红也不说话,就紧紧地抱着。
秦舒心里难受得不行,但她确实得走了。
她蹲下来与秦如霁平视,“小姑姑得回去了,如霁乖,小姑姑下次再来看你好不好?”
“下次,是几天后?”
秦舒看了一眼窗外,“等扶幽花再开花的时候,小姑姑就来,小姑姑不骗你。”
秦如霁从来没有被骗过,听秦舒这样说,他就信了,他也不是个胡搅蛮缠的孩子,虽仍然不舍,却还是听话的松开手,只一直用手背擦着眼泪,看着十分伤心。
秦舒只会比他更难过,却还不能让人看出端倪,所有的伤感只能往肚子里咽。
沈鸾上前抱了抱她,在她耳边轻轻说,“一路小心,回去宫里若是有什么事,尽管来说,我们什么都不怕,就怕你受委屈。”
秦舒红了眼睛用力抱住沈鸾,吸了吸鼻子,“嗯。”
这里是她心里的一方净土,世外桃源,在这里她像是恢复了所有的元气,有了可以面对一切的勇气和精力,她该回去了,下次见。
岸边,秦如霁被秦戈抱在怀里,趴在他肩上哭得泣不成声,秦娇娇拉着沈鸾的手静静地抹眼泪,然后抬起头,“娘,小姑姑不能一直留在千树岛吗?她也很喜欢这里。”
沈鸾揽住她的肩膀,“你小姑姑也有要回的地方,那里也有她的家人,她要做的事情。”
“就跟爹娘一样吗?”
“嗯,就跟爹娘一样。”
秦娇娇若有所思,“那我往后也会……”
“不会。”
沈鸾和秦娇娇抬头,茫然地看着忽然凶巴巴的秦戈,秦戈气势凌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你重要的人,爹会好好给你把关,你现在还小,不必想这些。”
“哦。”
秦娇娇乖乖点头,沈鸾望天,心里默默替娇娇未来的夫婿点一排蜡。
……
秦舒回去了宫里,沅凌几乎是立刻就发现了她的变化,也说不上来,就是让人看见了她更加挪不开眼睛,像是身上会发光一样。
她对沅凌的态度仿若从前在宫外,高兴了十分亲昵,嘴甜得像是抹了蜜,不高兴了就不爱搭理,懒洋洋的一点儿都不想凑过来,惹得沅凌也跟从前一样,对她异常上心,就希望她整日能高高兴兴的。
石脂水一事也极为顺利,朝廷开了这个口,秦戈顺着就应下,且十分给面子,对于朝廷提的要求没什么意见,这让沅凌心情也变得很是舒畅。
他问起随行的人,秦舒在千树岛上的情况,随行的人如实禀报。
“娘娘在千树岛每日过得都很高兴,尤其与娘娘的两个侄子侄女关系甚好,离开的时候娘娘因为舍不得难过了好些日子。”
沅凌点头,舒舒当初是看着沈鸾怀孕生子,怕是将那孩子当做了自己的,亲近也是正常。
他又问了秦家两个孩子的事,随行人说,都是人中龙凤,尤其是秦戈女儿,特别娇憨伶俐,让人见之不忘,秦戈的儿子性子谨慎,但与秦舒的关系极好。
沅凌听着听着心里生出个念头来,既然舒舒这么喜欢秦戈的孩子,不如将他们召进宫里,又可以伴着舒舒又可以与两个皇子一块儿念书。
永宁王坐拥石脂水井,只要井不枯竭,往后世世代代都会是国之栋梁,让孩子们增进感情,一如当年他与秦戈,未尝不是件好事。
此念头生出,便挥之不去,沅凌觉得秦舒一定会高兴,于是找了个时间跟她提了提,谁料秦舒一口拒绝。
“不行,娇娇和如霁在千树岛自在得很,他们肯定不会习惯来宫里。”
“小孩子的适应能力都不弱,且来宫中也定不会亏待了他们,宫里的先生都是一层层选出来的,必然能让他们学有所成。”
秦舒坚决摇头,“二哥和阿鸾对两个孩子没有严苛的要求,只希望他们能开开心心的,宫里规矩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两个孩子怎么会不被亏待?”
她将秦娇娇和秦如霁已经学了凫水的事情拿出来说,“他们在千树岛全凭自己喜好学本事,哥哥身边也有教书先生,并不比宫里的差。”
沅凌叹气,“我也是想让他们能多陪陪你。”
秦舒正色道,“我是他们的小姑姑,怎能因为贪图他们的陪伴就随意传召,皇上也知道,小孩子最是离不开爹娘,我怎能因为一己之私让他们与爹娘分别?那我还配做他们喜欢的小姑姑吗?”
她丝毫不松口,还拿出了一些秦娇娇送她的小玩意,“皇上看,这都是娇娇做的,精巧别致,岛上有许多能人异士,她小小年纪已经会了许多本事,令人赞叹,我要是有孩子,我都恨不得把他送到岛上去,宫里可不教这些。”
沅凌将小玩意接过来,越看越惊奇,“这是秦娇娇做的?算起来,她不是跟沅瑾年龄相仿?”
“娇娇这丫头聪慧过人,令人称奇,岛上就没有人不喜欢她,排着队要教她,也就是她这会儿年纪还小,有些本事暂时无法学,这可比在宫里光念书有意思得多,反正我是不答应。”
沅凌看着手里的东西若有所思,虽然这些玩意并不复杂,但出自一个几岁的小娃娃之手,就足够令人惊叹。
跟去千树岛的人回来还说,千树岛那口石脂水井是请了一个高人坐镇才挖出来的,那个高人将秦娇娇视为徒弟,耐心地教授她,也许不久之后,他的一身本事就会被秦娇娇给学会。
“皇后说的,也不无道理……”
秦舒松了口气,还没松完,又听沅凌道,“既然千树岛能人齐聚,那朕不如将两个皇子也送过去,兴许也能学些本事。”
秦舒:“……”
不是,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沅凌真敢将皇子送到哥哥那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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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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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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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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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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