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完全不怕惹怒沅凌。
果然沅凌的脸色变了变,但他也没说什么,只温言道:“先用膳吧,今日朕让御膳房做了几样你爱吃的东西,朕许久没有同你一块儿用膳了。”
秦舒于是没有再提,如常地同沅凌一块儿吃饭,沅凌果然用了那只小碗,又说之前那只找不到就算了,他过两日再送她一个一模一样的,往后他们一块儿用膳的时候就用这两只碗。
沅凌晚上留在秦舒这里,秦舒心底是有些担心的,害怕他看出端倪来,但幸运的是,并没有。
秦舒又有些高兴,自己这些日子没有白白吃苦。
苏白告诉她,她的身子是彻底不可能再受孕了,秦舒一点儿不觉得遗憾,甚至觉得这样更好,生孩子实在太可怕,经历了一次她也没勇气再尝试。
跟沅凌提过封地的事情之后,秦舒就没有再说起过,可她不是就算了。
秦舒会时不时地将从千树岛带回来的东西拿出来看,看着看着情绪就变得不高,对沅凌也渐渐的疏远起来,她连装都懒得装。
之前说的好听,说什么还要给哥哥赐封异姓王,赐予他丰沃的封地,如今连一片无名之地都舍不得,秦舒对沅凌的失望之意溢于言表,惹得有人私底下劝她,“娘娘这般就不怕惹了皇上生气吗?”
秦舒淡淡道,“我也在生气看不出来吗?”
她完全就是曾经在秦家做姑娘时的脾气,也不在乎皇后这个身份有多重要,又不是自己求来的,她无所畏惧。
沅凌无法,让秦舒的母亲进宫,试图开解她。
徐氏见着了秦舒,心情十分复杂,等屋里的人都回避出去,她急切地问,“舒舒,你怎么跟皇上置起气来了?你如今是皇后,事事都要以皇上为重,怎好跟他闹别扭?”
“皇后就没有脾气吗?母亲是不知道,那些人看我二哥身无官职,就恨不得踩着他往上爬,您不心疼二哥我心疼,该是哥哥的东西咱凭什么不要?”
徐氏叹气,“我怎么会不心疼秦戈?他率兵出征的那些日子,我是一日日熬过来,生怕听见噩耗传回来,只是你在宫里许多事身不由己,你二哥知道也会担心你。”
秦舒拉着徐氏的手嘿嘿嘿地笑起来,“母亲不必担心我,我有分寸的,我还能真跟皇上蛮不讲理?”
徐氏将信将疑,“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又不傻。”
徐氏觉得女儿好像去了一趟千树岛,真的变得不一样了,从她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心事都少了,真就像回到从前在自己跟前那样没心没肺的时候。
秦舒见过了徐氏,对沅凌的态度照旧,她就明摆着不高兴,不掩饰但也不过分,该她做的事情她还做,一样都不懈怠,就是对沅凌不冷不热的,看得出有些小性子,却并不会太过。
沅凌对这样的秦舒,是又无奈又放不下,不自觉地就琢磨起千树岛的事情来。
其实千树岛那一片虽然并不富裕,位置却是很不错的,之前一直都平平无奇,也从没有被当做过封地,若是真要赐给秦戈,肯定不可能单单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岛,周边郡县也要象征性地包含在内。
他对秦戈的感情很微妙,敬畏是真的敬畏,忌惮也是真的忌惮。
从前沅凌志气浩然,只觉得能有秦戈相助是他的气运所在,那会儿他也是真的想过,等有朝一日自己坐上了皇位,这天下都可以分给秦戈一半。
可是当他真做了皇帝,好像一切都变了。
他一个人站在高高的地方,要提防一切可能的威胁,昔日自己最得力的干将,变的要时刻防着他将刀刃朝向自己。
那些大臣一遍遍在自己耳边,用历朝历代的血的教训提醒自己要防范,他们一遍一遍地说,慢慢的,沅凌觉得好像他们说的也对。
秦戈太厉害了,当初祗族嚣张如斯,与沅申勾结,将国朝弄得鸡犬不宁,最后还不是让秦戈连根拔起。
如果他想要自己的位置,自己真的能保得住?
沅凌自己都不相信。
太过能干的人,是会让人害怕的。
只是当日自己的豪言壮志,意气风发地揽着秦戈的肩膀,指点着国朝江山时的画面一幕幕都藏在心底深处,他确实,是亏欠了秦戈。
……
皇后与皇上置气,明眼人都看得出,但神奇就神奇在皇上并没有对此事动气,反而各种温存小意地想哄她开心,别的嫔妃也不曾得到机会。
端妃看着自己刚出生不久,却连父皇都没见过几面的小皇子,眼眶微红。
“生了皇子又如何?皇上眼里仍然只有皇后,皇后回宫后,皇上一次也没来看过我们母子。”
“娘娘别伤心了,皇上本就不常来后宫,别的娘娘那里也是一样的。”
“可他日日都会去看皇后,哪怕皇后对他爱答不理,皇上却甘之如饴,我不明白,我有哪点比不上皇后?”
端妃自问出身不比秦家低,她也是家中唯一的嫡女,当初在晏城才情远在秦舒之上,那会儿家中就已经为她铺好了路,眼光独到地挑中了九皇子沅凌。
端妃少女怀春,见过沅凌之后便念念不忘,后来果然证明他们没有看错人,沅凌得到了皇位,然而他要娶的却并不是自己,而是秦舒。
当时的情况下,朝中多少人反对,秦家出了个秦戈,风头无二,如果皇上娶了秦舒做皇后,秦家在朝堂地位将无人能撼动,定会埋下隐患。
这种自己都明白的道理,皇上那么聪慧如何不知道?
可他依然坚持,不顾众臣的反对,力排众议,只要秦舒做他的皇后。
端妃眼睁睁地看着她藏于心底的少年与旁人结成夫妻,恩爱有加,她不甘心,她怎么能甘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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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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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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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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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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