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有个年轻的声音响起,“阿爹,地上的那个,是他们?”
“嘘!别说话!我们只能这么做,等天亮了,帮忙把人埋了,我们也没办法……”
……
黑痣男闻到了风里传来的血腥味,眉间微微皱着,总觉得声音小了些。
他手里那帮人可都不是善茬,每回都要闹得惨叫连连才痛快,说是这样能震慑住村里这些人,让他们绝了反抗的心,自己也就没怎么管。
但今日只偶尔一两声惊呼,老田不是说车队里有不少侍女,不对,他怎么没听见女子的惊叫?那些人可不会放过。
“还燃着火把,是生怕我们找不到?有心了。”
黑痣男瞬间拔出腰间的刀,“谁!”
齐墨带着人从阴影里走出来,随意抹了一把脸上溅到的血,“火把挺别致的,谁做的,手艺不错。”
黑痣男眼瞳猛然收缩,心知这次是踢到铁板了。
“我的人呢?”
“看他们远道而来不容易,不过村里的农户都被我们借住了,只好委屈他们睡在地上,你不介意吧?”
齐墨笑得温文尔雅,只手里的刀却挽出个冷肃的刀花,“时辰也不早了,早完事儿早些休息,我还要回去给大人报信呢。”
他鬓旁的发丝被风吹得飘起,足尖在地上一点,人已经飞身到了黑痣男的面前。
黑痣男心中大惊,连连后退,手臂一疼,余光只见到一股血花飞溅了出去……
他被人踩在地上的时候,右手被砍断的手臂就在不远处的地上,他听到头顶那人声音温和地说,“都利索点,去村子里都清理干净了,不要留下痕迹,免得脏了夫人的眼睛。”
“去把苏白给我叫来,这人先留着,明儿等大人发落。”
黑痣男的意识逐渐模糊,耳朵里听见一阵不耐烦的声音,“你大半夜能不能做个人,不想他死砍什么手臂?让我消停些多陪陪媳妇成不成,闲的!”
……
黑痣男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断掉的手臂上紧紧地被扎了起来,已经没有再出血,不过他的意识仍旧有些飘忽。
旁边的空地上,一边放着一排排的尸首,脸上抹了泥,身穿夜行衣,另一边,跪着瑟瑟发抖的村民,吓得呜咽出声,又赶紧掐着自己把声音收回去。
他努力抬头,正前方的椅子上坐了个人,穿一身文雅的长衫,眼里的厉芒却让人心惊。
“这就是领头的?”
“说是叫胡疤,附近山上的,一般不轻易出马,这回是觉得要大捞一笔,怕有人私贪了才跟着下山,带的人还不少,都在这儿了。”
齐墨手里拿了一柄扇子,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文弱书生,一点儿不见之前手持兵刃大开杀戒的模样。
“把尸首都埋了,领头的这个先别弄死,栽我手里算他运气不好,等明日带着人顺手将寨子给端了,离开前再去报官。”
“是,那这些人……”
齐墨用扇子尖儿指了指村民,秦戈不耐地扫了一眼,“他们助纣为虐,可我也不是青天大老爷,报官的时候一并告知,冤有头债有主,在他们手里死过的人,会来找他们讨债的。”
“大人!我们也是被逼无奈唔……”
开口说话的人晕倒在地上,吓得周围的人拼命往旁边躲,从那人身上滚落下一颗小石头。
秦戈收回手,“都清理干净了,别吓着阿鸾,她受不得惊。”
“您放心。”
齐墨温和地应下,一扭头,眼里闪出光来,“大晚上的既然大家都还没睡,那就帮点忙吧,也不枉你们那么热情好客不是。”
……
沈鸾这觉睡得很沉,身子都轻了许多,连日的疲惫一扫而空。
然而她看着外面的光不对劲:“朝露,什么时辰了?”
朝露快步进来,“还早呢,大人说让您多睡一会儿,咱们今日不走。”
“不走,还住这儿?”
沈鸾微微皱眉,“你脸色怎么有些不大好看?”
朝露赶紧摸了摸脸,“没、没有呀。”
“秦戈呢?”
秦戈刚好从门外进来,“醒了?饿不饿?她们做了鱼片粥,我刚尝了很不错。”
“为什么今日不走?发生什么事了?”
秦戈一点儿都不奇怪沈鸾会问,也不是朝露的原因,跟那些被吓得腿软出不了门的小丫头比,朝露已经算很不错了。
秦戈挥了挥手,朝露出去将门关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个晚上,她眼睛都不敢闭一下,外面打斗的动静并不小,一大清早又拿了一大盆衣服过来要让人清洗,上面全是已经泛黑的血迹。
现在想想,朝露的手都在发抖。
沈鸾等着秦戈解释,秦戈从旁边将准备好的衣衫拿在手里,先给她穿好了,又喂了喝了水。
“也没什么,这个村子里有人跟山匪勾结,想要劫咱们的道,晚上就闹了一阵子,我虽然身上无官职,但既然遇上了也不好坐视不理,所以让人上山去看看,顺便报个官,也算是日行一善。”
他说得轻巧,沈鸾却心惊起来,“山匪?那咱们的人可有伤亡?”
“没有没有,两个受了轻伤的苏白已经处理好了,我这次带出来都是心腹,各个以一敌十的好手,连个山匪都打不过说得过去吗?”
沈鸾沉默了一会儿,“你是不是一早察觉了?我说我昨夜怎么睡得那样沉,你早知道?”
秦戈半蹲下去,一手拿着鞋子,一手扶着沈鸾的脚给她穿上。
“之前派人去探查的时候,对这里便了解了个大概,那个村里的妇人话里话外让我们走左边的岔道,又说这里的人时常会去他们村子里串门,我便明白那个村子也没多干净。”
“你是说,那些村子里的人都在帮山匪做事?”
“差不多吧,可能他们觉得自己只是想活下去,所以做这些也是不得已的。”
“他们想活下去,就要拿别人的命来抵吗?”
沈鸾不敢苟同,感觉不过是睡了一觉,什么都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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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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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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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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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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