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来,她都是同样的心情,又难过,又埋怨,只觉得为何爹娘要抛下她,若是当初带她一块儿离开,她会不会就不必遭人嘲笑,被人嘲讽身份。
后来嫁了人,脸上那道狰狞的疤痕,她就再不敢来祭拜。
她怕人瞧见自己的脸,她一步都不敢走出曹家的大门,她觉得自己只能够缩在壳子里,遮着脸过完一世。
“爹,娘,女儿实在是没出息。”
沈鸾的眼泪控制不住地落下,滴落在前襟上,晕染出深深的印子。
“但你们放心,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虽然不聪明,却也不会任人宰割,总要让人也付出同样的代价。”
她低声喃喃,脸上挂着泪珠,从旁边看,就是个惹人怜爱,虔诚娇弱的女子。
曹瑾远远地看着,心里一阵激荡。
又见到沈鸾了,从那日在家学见过之后,他就一直没有机会再见到她。
但曹瑾记得清晰,沈鸾爹娘忌日这天,她一定会到广华寺来,前世,也正是在这里,自己撞见了沈鸾。
那会儿她便是梨花带泪,看到自己的时候,眼睛里的惊慌失措,一下子撞到了自己的心里。
她跟前世一样,依然如此感性脆弱。
曹瑾微微笑了笑,这一次,他定要给沈鸾留下更加强烈的印象。
她的喜好,这世上没人比自己更加清楚。
跪在蒲团上的沈鸾,平静地擦掉眼泪,诚恳地在菩萨面前磕头。
她不求菩萨保佑她报仇成功,她只感激老天给了她这样一次机会,剩下的,她可以自己来。
……
祭拜过后,沈鸾让紫烟先去厢房整理,“我有月芝陪着,去后山透透气。”
紫烟知道沈鸾每次都会去后山,因此并不担心,先一步去了厢房。
沈鸾则带着月芝,慢慢地往后山走。
山花已经开了不少,只不过昨日一场雨,地上打落了不少花瓣,点点红色,有种凄凉的美丽。
月芝跟在沈鸾身后,特别贴心地劝慰,“姑娘莫伤心,仔细难过坏了身子,老爷姨娘知道了会心疼的,唉……若是这时候四姑娘在就好了,她定会好好安慰姑娘。”
“是啊,四妹妹素来是个温柔体贴的。”
“四姑娘平日里跟姑娘说的话,虽有些不中听,却也都是站在姑娘这边考量,若是当初夫人能容得下姨娘,姑娘每年今日也不必如此忧伤。”
沈鸾静静地听着,月芝字字句句都在为她着想,掏心掏肺,她从前会被感动,好像也不奇怪。
可她一直没想过,沈玥那样在二伯母手底下讨生活的人,却一直撺掇她与嫡母离心,她但凡盼着自己有好日子,都不会这么做才是。
“那边有凳子,我们过去坐会儿。”
月芝立刻过去将凳子擦拭干净,扶着沈鸾坐下。
树下,素衣女子面带愁容,巴掌大精致娇美的脸上,眼睛盈盈水润,秀眉轻蹙,仿佛有解不开的心事,远远望去好似一幅美人图。
曹瑾痴痴地看着,失去过一次他才明白,自己原来那么喜欢沈鸾,只不过他也喜欢权势。
为了权势,他不得不放弃沈鸾,但那同样让自己不好过。
所以老天才会给他一次两全其美的机会。
沈鸾算着时间,看似在看风景,实则静静地等着,曹瑾也该出现了。
她正这么想,余光便瞥见一个身影,急匆匆地往她这边过来。
月芝尽责地将人拦住,“你是何人,没瞧见我家姑娘在这里休息吗?”
沈鸾已经起身,脸上闪过一抹慌乱,拿了帕子轻轻擦了擦眼角,仿佛不想让人瞧见自己看过的样子。
“这位姑娘,在下唐突了,只方才我在这里小坐片刻,似乎将一枚荷包遗落,那荷包对我十分重要,还望姑娘原谅。”
哟,换把戏了。
沈鸾在心里好奇,脸上却一副惊魂未定地让开,“我、我并没瞧见有什么荷包,公子可是落在了别处?”
“应是就在这里,我坐这儿的时候还曾摆弄过,可离开它就不见了。”
曹瑾演得十分逼真,满是焦急甚至顾不得斯文,俯下身四处搜寻。
曹瑾找得认真,余光却也在观察着沈鸾的反应,她果然没有离开,似乎也在帮着自己四下里张望。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曹瑾颓然地在石凳上坐下,一脸失神的模样。
“那荷包,对公子如此重要吗?”
“那是我来晏城之前,家母亲自给我缝制的。”
曹瑾闭了闭眼,表情苦涩,“我一人来晏城闯荡,母亲忧心我独自在外,将满心思念寄托在那荷包上,如今、如今我却粗心大意地将它遗失……”
沈鸾在心里面无表情地鼓掌,好演技,他不去做戏子都可惜了。
曹瑾那母亲,能有如此细腻的情绪?她几乎是曹瑾的翻版,只是对权利和欲望的追求毫不加以掩饰罢了。
不过对此刻的沈鸾来说,这样的话题,应是很能引起她的共鸣才是。
果然,沈鸾的眼眶微微泛红,“怪不得公子心急如此,母亲相赠的物件,乃是世上最为宝贵的东西。”
“多谢姑娘体谅,我已是很久未曾见过家母,因此遗落了荷包才会在姑娘面前失态。”
曹瑾起身,端端正正地朝着沈鸾行礼,君子风度一览无遗。
沈鸾微微侧身躲开,“公子不必如此,公子一片孝心,感天动地,我又如何会怪罪公子?”
曹瑾直起身后,却微微皱了皱眉,“恕在下唐突,在下可是之前与姑娘见过?怎会觉得姑娘如此面善?”
沈鸾愕然,忽而眼睛轻轻睁大,“公子可有出入过沈家家学?”
曹瑾心里暗喜,她居然记得!
看样子自己在她心里已然有了一个印象。
“原来是沈家姑娘,怪不得我觉得姑娘气度不凡,我与姑娘确实之前见过。”
“竟如此之巧,公子来广华寺,莫非也是来许愿不成?”
两人既然认识,又有下人在旁,沈鸾重新在石凳上坐下,与曹瑾说起话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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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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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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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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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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