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豪门小娇妻>509订婚当天
  夏诗雨面无表情不回答。

  施若琳十指紧紧的扣在一起,死都不放开,她眼角还用未干的泪水,用一种仇恨的目光看着夏诗雨,似要将她给千刀万剐了。

  “你先松手——”郑新爵保持的笑容,对施若琳说道,没想到女人较真起来,力气这么大,平时看她挺柔弱的,怎么这会拉都拉不开,他的腰都快被嘞断了。

  “我不放,死也不放,你是我的。”施若琳垫起脚尖去吻郑新爵的唇。

  他没有意料到她会有此一举,嘴唇被她亲到,女孩的香气,让他恍了一下神。

  夏诗雨心里刺痛,垂眼,抱着球走开,随便他吧,她不在乎,真的不在乎。

  郑新爵别开脸,不让施若琳再过分的深入,再去看夏诗雨,她已经抱着球走开了。

  他张了张嘴,想要叫住她,可又不知叫住他之后能说些什么。

  “新爵,我真的好爱你,我不能没有你,我们去跟爷爷说,求他收回成命好不好。”施若琳哭的好不伤心。

  “来不及了,这订婚是势在必行的,你想要搞破坏,爷爷以后就更加不会喜欢你,而我也讨厌闹事的女孩,就当是我对不起你吧,若是你遇到更好的男孩子,也可以试着交往,我不生气的。”郑新爵承认对她还有着不舍,必须他们认识了很久,他也挺喜欢她的。

  但奇怪的是,他挺喜欢的女孩子,却没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

  施若琳咬破了唇:“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真的一定要订婚么。”

  “是的!非订不可!”郑新爵很肯定的告诉她。

  施若琳心里百转千回,慢慢的她垂下手,背过身去,人也变的比刚才冷静多了:“你是因为爷爷下的命令所以才不得以的跟她订婚,并不是你喜欢她对吧,那好,我不在乎,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

  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算他们以后结婚了,她也不会就此把新爵拱手让给夏诗雨那个贱人的,总有一天,她要把新爵给抢回来,为此她不惜一切代价。

  “如果你不觉得委屈,那我也不会阻止你,若琳你是自由的,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尊重你。”郑新爵说的好听又大度,对夏诗雨就处处控制,小气不讲理。

  表面上的好,不一定是好,表面上的坏,不代表心里也坏,看这个男生,你得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

  放学回家,郑新爵特意到初中部等夏诗雨。

  这订婚的消息一出,夏诗雨在学校的地位又不一样了,你别管是郑大少爷他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反正是要订了。

  家里人对夏诗雨的态度也是一百度大转变,之前讽刺她,现在巴结她。

  可她并不开心,因为郑易楠消失了好久,说是去国外出差,打电话给他,也是寥寥的几句,她听的出他的沮丧与失落,他一直在为她争取自由,照顾她,安慰她,可是她呢,却没有骨气的屈服在郑新爵的淫威之下。

  教室外一阵的大骚动,隐约有几声女生的激动的尖叫,夏诗雨背着书包出去,看到郑新爵难和亲民的在跟小学妹聊天,惹的方圆百里的女生都闻风而来,这场面,乖乖,这是要开明星见面会么。

  夏诗雨往边上走,边下着咒语,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郑新爵的绿眸跟探照大灯似罩着那边像壁虎一样移动的小家伙,亲切的叫喊:“夏诗雨同学,我们一起回家吧!”

  救命啊!茫茫人海中,他的眼睛怎么就这么好使呢。

  夏诗雨无奈的走过去,周围的女生嫉妒的恨不得她把给分尸了,她也很苦恼好不好,如果可以,她巴不得把这“殊荣。”让给广大女性同胞,她们只知道他帅,不知道他变态。

  郑新爵亲昵的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笑容灿烂的在她耳边低语:“下次再想偷溜,我就打断你的腿。”

  “你直接杀了埋到后院好了!”夏诗雨对于他的恐吓,麻木的都能自娱自乐了。

  “偷男人才是杀了埋到后院,偷跑是打断腿。”

  夏诗雨一脸的黑线,她还能说些什么呢,偷男人?她才几岁啊,到哪儿去偷男人啊,严重的有神经病。

  跟他别扭的回到家,郑新爵一路上都想为下午的事解释,无奈人多,不好开口。

  他们一起上了三楼,郑新爵拽住往自己房间跑的夏诗雨:“去我房间坐坐吧!”

  “不要!我要写功课了!”夏诗雨拒绝的很断然。

  “如果我非要让你去呢。”郑新爵沉下脸来。

  “那你还问我干嘛,直接把我绑进你的房间不就得了,是土匪就不要装绅士。”夏诗雨小声的嘀咕。

  郑新爵拎起她:“小声嘀咕我也能听的见,我想说中午的事,我跟——”

  “不用说了,我明白的,男女朋友这样很正常,我没有任何想法,你以后可以继续这样,我无所谓的。”夏诗雨打断他的话,她不要听他的任何解释,因为事实就摆在那里。

  “你真的不在意?”本该窃喜的事,他心里却万分郁闷,她无所谓,她竟然无所谓!

  “是的,我不在意,你把我当你的宠物,你有见过宠物再意主人跟女朋友亲吻的么,没有吧。”

  夏诗雨的话把郑新爵堵的没话说了。

  死丫头,狡辩能力倒是一流!

  夏诗雨蹲下身,挣脱拽着她领子的手,一溜烟跑回自己房里,还是上锁,用沙发抵住,三重保险。

  *****

  订婚宴设在星期六,以便大部分人都有时间来参加。

  一大早醒来,夏诗雨就被按在一面大镜子前做头发,化妆,她皮肤很好,头发也从来没有染过烫过,不化妆也很清秀可人,而经过造型师的一番精细雕琢之后,就更加显得脱俗美丽了。

  佣人拿来老爷子特意请意大利最好的师傅设计的白色小礼服,还有一双镶满了钻石的高跟鞋。

  换上之后,夏诗雨站在镜子前,都认识镜子中的那个人是谁了。

  “诗雨小姐,你好漂亮哦,想仙女似的。”佣人在一旁真心夸赞。

  “真的么。”听到别人说自己漂亮,夏诗雨第一反应就是开心,她觉得自己此刻像是站在音乐盒中间的洋娃娃。

  她试着转了一圈,哪知从来没穿过高跟鞋的她,圈了还不到半圈,就崴到脚,向一边摔去。

  “小心——”佣人惊叫,想要去扶。

  不过有一道白色的身影比她更快的出现,抱住了摔倒的小仙女。

  “谢谢——”夏诗雨抱着那人的脖子,下意识的抬起头来感激的道谢,当看到一张超级俊美的脸时,她的表情极速变为囧态。

  郑新爵上面打量她,眼里有惊艳之色,平时都是素面朝天,不知道打扮的丫头,想不到化了妆还挺美的。

  她倒在他身上,他托着她,画面出奇的和谐唯美,佣人看的都着迷了,像是童话中的王子与公主。

  “你可以放开我了。”夏诗雨被他看的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你确定!”郑新爵挑起眉毛。

  “当然。”

  “那好吧。”郑新爵收回双手。

  “啊——”夏诗雨扑通一下摔在地上,屁股先着地,痛的她个半死,她气结的看向郑新爵:“我让你扶我起来,又不是扔到地上。”

  “你说放开你的,我放了。”郑新爵很无辜的模样。

  “郑新爵,你这个坏蛋——”

  王子与公主的梦幻被粉碎了,佣人哭笑不得的想,大少爷还真不是一般的顽皮。

  夏诗雨从地上爬起来,走了几步,脚都歪西拐的,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身体又向前扑去。

  “啊——”惊叫下意识的从嘴里吐出来,她真是恨死这高跟鞋了,在郑新爵面前连出两次丑。

  郑新爵手臂一揽,稳稳的抱住她:“我说你今天想玩摔跤比赛是不是。”

  夏诗雨从他怀里站直了身体,知道他在讽刺她,还没好气的说:“错了,我今天参加的是踩高跷比赛。”她低头看了看脚上的鞋子,想要哭。

  这样子她待会怎么走路嘛,难道要走两步摔一下么,那不被人笑死才怪。

  郑新爵喷笑出来:“哈哈……而且你还是个全然没有经验的选手,这高跷你踩的是有够悬的,为了等会不殃及到我,你还是穿球鞋吧。”

  “真的可以穿球鞋?”夏诗雨当真,喜出望外的看着他,虽说放弃穿这么漂亮的公主鞋好可惜,可她总不能一直摔,一直摔吧。

  哎,或许她天生不是当公主的料。

  “假的!”郑新爵一秒钟收敛起笑意,正经八百的回答。

  “郑新爵,你又耍我。”夏诗雨气的不行。

  “这话你都信,你这么笨,活该被人耍,怪不得我。”郑新爵脸上又开始隐现笑意,坏坏笑,不过挺迷人。

  夏诗雨想,他脸上肯定是装了即时表情变幻器,一会笑的像个天使,一会笑的像个恶魔,一会什么表情也没有的装酷,一会可能就哈哈大笑起来。

  所谓的神经病就是这样的吧。

  “不换就不换,反正等下我要是不小心摔倒,第一个拽着的人就是你。”她也不跟他斗气,到头来气死的还是自己。

  她提着裙子小心翼翼的往椅子上走,那股子谨慎劲,跟高空走钢丝似的,好不容易走到了,坐下来,她重重的松了口气,感觉额头有汗,她很自然的抬手摸了一把。

  这歪歪扭扭走路,坐下来松气,以其擦汗的动作,让郑新爵觉得真是可爱极了,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女孩不会穿高跟鞋,她们都漂亮得体,仿佛是流水线上下来一般的规格整齐,夏诗雨显得是个家庭小作坊的次品,不过还挺原生态的,起码是个绿色纯天然无污染的小呆瓜。

  “想笑就笑吧,不用忍着。”夏诗雨看郑新爵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就浑身不自在,反正就是怪怪的。

  “对你我还用忍着么,想太多了,我没想笑你。”郑新爵走过去,捏起她的小脸:“妆化的不错,不许在用手乱摸了,不然到晚上你就变成小花猫了,我可不要跟你一只小花猫入洞房。”

  他最后两个字,让夏诗雨瞬时间把眼睛给睁圆了:“洞……洞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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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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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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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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