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倾覆,游击武尉重重摔倒在地。
发现披甲执锐的齐蒙,实战经验丰富的游击武尉,并未反击抵抗,而是第一时间连滚带爬的冲进身后的人堆里。
就算他勇武过人,以“轻甲”对“重甲”的下场,必定是血溅当场。
战场之上,两军对垒,能够击败重甲者,唯有重甲本身。
“撤退!撤退!”
武尉逃出齐蒙的攻击范围,第一时间下令撤退。
毕竟对方甲士太多,而且准备充分,几乎全都是长兵器和重兵器。
骁勇善战的游骑,一旦被逼停,顷刻间变为待宰羔羊,继续僵持下去,必定会被屠戮殆尽。
可惜,战马挤做一团,能听见命令者挤不出去,而能挤出去的,却听不见命令。
现场的游骑,有不少都与黑尉交过手。
他们不明白,同样是黑尉,为何差别如此之大!
先前那些被他们困在大杨村的黑尉,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而眼前这支黑尉,却彪悍的令人发指。
“杀!一个不留!”
齐蒙吼声震天,不断挥舞着陌刀,劈砍面前的敌人,无论是战马还是骑兵,面对势大力沉的陌刀,根本无法抵抗。
一边倒的杀戮,令游骑死伤惨重。
就在这时,赵杵已经赶到战场,由于双方已经厮杀成一团,为了避免误伤,赵杵不敢轻易以箭矢支援。
再加上无甲,更不敢贸然进入战场,说是支援,最后反倒成了观望。
看着齐蒙率领一百多黑尉,把将近三百游击骑兵,围起来打,而且局势一边倒。
无论是赵杵,还是身旁的无甲黑尉,全都目瞪口呆。
“齐蒙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何差距如此之大?”
“莫说三百游骑,就算是三十,对我等而言,也压力如山。”
“齐蒙部,却把游骑当成羔羊一般宰杀……”
“你……你们看,齐蒙麾下黑尉,至少还有一百多人。”
“咱们死伤九成,而齐蒙却只死伤一成?!”
困兽大杨村的二十六个黑尉,面红耳赤,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通。
同时受训,同时入役,就连进入战场的时间都一样。
结果齐蒙部,变成了精锐之师,而赵杵部却狼狈不堪,如同丧家之犬……
哪怕无需赵杵部的支援,齐蒙靠着一己之力,就足够杀崩这支游骑。
看着身披盆领铠,手持陌刀,遇马斩马,遇人杀人,摧枯拉朽,势不可挡的齐蒙。
赵杵脸颊涨红,紧紧攥着拳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就是世子说的……运气!”
赵杵只能以此为借口,自我安慰。
他们刚到长旗县,就在柏岩山遭到游骑围攻,好不容易躲进大杨村,结果直接被拽进了无休止的攻坚战。
反观齐蒙,精神抖擞,无往不利。
这段时间,不知道杀了多少游击骑兵。
二者,一个以失败中总结教训,另一个则在杀戮中磨砺锐气。
战场之上,两军对垒,可能长达数天时间,但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为了杀出一条血路,游骑武尉,率领十余人,用布遮住战马的眼睛,强行驾马向前冲撞。
不分敌友,硬着头皮撞出一条生路。
游击武尉倒是跑了,但身后的战友可就倒了血霉了。
战马本就惊乱,再被武尉一撞,现场直接乱成了一锅粥,不少游骑只能翻身下马,硬着头皮与黑尉搏杀。
结果可想而知,这些轻装上阵,日行数百里,箭术卓绝的神速游骑,一旦下马,比大头兵强不到哪去。
战斗只持续了一炷香时间,除了带队的武尉和零零散散逃走的三十余人外。剩下的所有游骑,全部被斩尽杀绝。
砰!
齐蒙将手里的陌刀,往地上一杵,喘着粗气,怒喝道:“穷寇莫追!”
“打扫战场,无论喘气与否,只要是敌人,全都给我补一刀!”
“战马箭矢甲胄,全部回收。”
“死马剥皮,皮革运走。”
齐蒙有条不紊的指挥着黑尉善后,与此同时,赵杵硬着头皮走了过来。
“齐蒙……你们为何会在这设伏?”
看着连甲胄都扔了,狼狈不堪的赵杵,齐蒙依旧敬重无比,用力一抱拳。
毕竟名义上,赵杵乃是齐蒙的上峰。
“将军,早在敌游骑集结之际,我们就已经得到了风声。”
“大杨村必破,而你们不会坐以待毙,唯一的办法,就是逃离长旗县。”
“此乃通往京畿的必经之路。”
赵杵脸上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燥热,他这个上峰,与齐蒙一比,正应了“相形见绌”。
齐蒙见赵杵眼神复杂,又是一抱拳。
“多亏了将军在大杨村,与游骑周旋,我部才能自如活动。”
“将军在大杨村,足足拖住敌军一个月多,简直就是奇迹。”
听到这话,赵杵的心情这才平衡了一些。
他看了一眼齐蒙麾下的精兵强将,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的落汤鸡,不由叹了口气。
“我部已经失去战斗力,只能护送妇孺离开。”
“长旗县就托付给你了。”
齐蒙抱拳行礼:“将军放心,我等定不辱使命。”
望着赵杵等人离去的背影,齐蒙眼神闪过一抹异样神色,竟有些对不起赵杵。
赵杵部死伤惨重,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兵源素质太差。
那些黑尉,有六成都是青云党安插进来的奸细。
刺探情报有一手,但真正作战搏杀,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剩下这二十六个黑尉,恐怕还有奸细残留,不过不重要了,世子自然会将杂质剔除干净。
此举,倒不是故意算计赵杵,而是青云党太过阴险,肃清奸细一事,必须慎之又慎。
一旦走露风声,只怕是……这些奸细会当场兵变,直接把赵杵宰了。
就在这时,一匹快马,出现在齐蒙面前。
“副尉,敌军正在向此地驰援,速速撤退!”
齐蒙点了下头,心里却暗暗叹了口气,就连情报网,都把赵杵排除在外,只提供少量必要的情报。
赵杵能够死守大杨村一个多月,确实称得上奇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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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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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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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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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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