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好孕嫁到:团宠萌妻要上天>第两百二十九章 重逢
  陆时晓满怀悲伤,她无言地蹲下烧着手中的黄纸,千言万语,都被卡在喉咙,只能发出呜咽的悲泣声。

  人世更迭,她一直在落魄的泥潭中挣扎向前。看到她如今的样子,父母会不会稍有安慰呢?

  “擦擦吧。”

  一块手帕递了过来,陆时晓含糊不清地说了声谢谢,擦了擦眼泪。

  过了会儿,她发泄完情绪,烧完纸站起来,才发现墓碑异常干净,前面也添了一些东西。

  “沈先生,这些是你加上去的吗?”陆时晓指着那些东西问。

  “举手之劳,”沈冰河不在乎地说,“每年我都会来这里祭拜你的父母,那时我还不知道你的去处,还以为总会在墓园碰见你。”

  闻言,陆时晓又想起了刚才的问题。

  她追问道,“为什么你会知道这里?听你的语气似乎跟我很熟悉?”

  “你还记得我妹妹举办的那次宴会上,我提起过你带的那条手链吗?”

  沈冰河忽然说起那时的事情,陆时晓措手不及。

  她仔细回想,的确有这么一件事。

  那条手链如今应该还在傅家,对于年少寄人篱下的她来说,那是唯一一件属于她的东西。只是后来陆念念还是发现了她带的手链,于是抢走交给了刘艳明。

  能从刘艳明的手中拿回那条手链她真的很高兴,当时她对修复了手链的傅冀年也充满感恩。

  “我记得,”陆时晓点头,“那是我还未离开H市,我父亲朋友的儿子寄住在家中时,送给我的东西。”

  那时她不过七岁,她还记得自己那时常喊着阿冰,追在一个小小的身影后。

  阿冰在她的家中住了两年,她的家那时很大,容纳他们一家三口绰绰有余,两家的父母也一直笑着说要为他们定娃娃亲。

  年少时不懂父母的话是什么意思,她追问,母亲就说是永远在一起的意思。

  她记得自己那时飞快地点头,母亲也笑的合不拢嘴。

  “很高兴你还记得那条项链,但你好像忘了我。”

  微风撩起沈冰河的发丝,他的声音轻如鸿毛,却像是巨大的岩石从极陡地山坡上滚下,猛冲进她的心,掀起浪头。

  陆时晓攥紧拳头,他的意思是……

  “……阿冰?”

  “你终于想起来了。”

  一句不抱期待的试探,陆时晓没有想到真的会得到沈冰河的回应。

  她愕然地与沈冰河对视,心跳如雷。

  十几年过去,她从未想过会与年幼时的阿冰重逢,当此刻看见他真的站在面前,一切都像是幻梦一般。

  “怎么可能,你真的是阿冰吗?”

  她与沈冰河已经相识多年,如果他真的是阿冰,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表明身份?

  陆时晓压抑住激动的心情追问沈冰河,沈冰河微笑道,“我当然是,小时候的事情我都记得,回车上吧,我慢慢说给你听。”

  车上。

  陆时晓听完沈冰河对从前事情的回忆,已经确信他就是阿冰。

  当年太小,她根本记不得沈冰河只说过一次的名字,每次都自作主张的喊他阿冰,久而久之连他原本的名字都忘了。

  “好怀念。”

  陆时晓听着那些事情,就好像真的回到了过去一般。

  她歪着头笑了笑,无意间与沈冰河对视上。

  阳光透过前车窗描绘着他线条流畅的侧脸,温和而优雅的面容一瞬间与小时候的他重叠。

  年少的哥哥长成如此优秀的大人,陆时晓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晓晓,从那时到现在,我从未忘记过你。”

  沈冰河握住陆时晓的手腕,眼底的暗光被车窗外暖色的阳光抹去。

  “我希望你能考虑我,这是我的愿望。”

  闻言,陆时晓的微笑僵在唇角。

  她差点忘记,眼前的人曾向她告白,今日坦明身份应该也是为此而来。

  “之前我从未向你说过我的身份,是因为我希望你能喜欢上我,我把这个谜底留作惊喜送给你。但结果证明是我太自以为是。”

  沈冰河不甘地苦笑,眸色黯然。

  这场败局他一直不想承认,但如今也到了要面对的时候。

  他无法让陆时晓爱上,只能袒露身份试图得到她的垂青。

  “对不起,阿冰。”

  陆时晓垂着头,绞紧手指,“我对你……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即使知道了沈冰河是她的青梅竹马,陆时晓也不能产生爱意。或许,她多多少少会比之前更加亲近他,可那种感情无法转换成爱情。

  她接着道,“能找到你我真的很开心,不过,我的心已经很乱,我没有办法回应你。”

  得到陆时晓回答,沈冰河意外地平静。

  他已经被拒绝过很多次,早就习惯了。

  “你还真是无情,连考虑的时间都不让我给你,直截了当地给我判了死刑。”

  “我……”

  “你不必说了。时间不早了,陪我去吃个饭?”

  沈冰河主动岔开话题,这让陆时晓大大地松了口气。

  她真的无法回应眼前的人,特别当她得知沈冰河是她曾经的青梅竹马,又不得不让沈冰河期待落空时,心中有些内疚。

  去往市内的路上,两人气氛沉默。

  等快要抵达时,沈冰河手机忽然响起,他把车停在附近下车去接电话。

  特意下车去接电话,应该是不想让她听见。

  陆时晓有些好奇,但没追问,她也下车想去透透气。

  傍晚的河堤边有些散步的人,陆时晓站在栏杆边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思绪愈来愈远。

  突然,一声尖叫声响起,平静的河面溅起无数破碎的光。

  “救命!救命!我朋友掉下水了!”

  一个长发女人焦急地跪坐在河边,急得嚎啕大哭,周围听见动静的三五个人赶紧围过来,但不见一个人下水。

  “不行啊我也不会水啊!”

  “有没人会水啊!”

  大家面面相觑,没一个人会游泳。

  正当大家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忽然有人跃入河中。

  众人立刻大喊“小心”,焦急地观察着河中的情况。

  “糟糕了糟糕了,下水的是个女人啊!离岸那么远,她等会儿拖个人还有力气游回来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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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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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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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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