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的老头老太太和唐建国以及孙柔,都习以为常,傅璟珩和芸蔓都是不同寻常的孩子,两个孩子互敬互爱,他们就非常高兴,也非常喜欢。
北山村的村口,村长早早的就在那儿等着了,许多孩子都在。
江小美,周影他们,都在等着。
“芸蔓,你终于回来了,可想死我了。”周影上前,抱着唐芸蔓说道。
“芸蔓,过年的时候,我妈妈买了好多好吃的,我都给你留着呢!”江小美也说道。
之前,她还和唐芸蔓打过架,但是,自从她妈妈被唐芸蔓救了之后,俩家关系就好了,过年的时候,就算是唐芸蔓不在家,江小美也会去和大丫还有唐金宝一起学习。
“妹妹……不,老大,我的好老大!”一侧,唐金宝快速冲过来。
“唐金宝,你给我站住,你的手很脏!”唐芸蔓抬手推着唐金宝的胸口。
唐金宝低头一看,自己的手上真的是黑乎乎的,他立刻道:“刚才我是在给小影子做泥人,妹妹,我在学做泥人,我做了好几个准备送给你,,
“真的吗?”唐芸蔓看着唐金宝,这孩子,再不像以前那样,淘气,无赖,偷鸡摸狗去了,他现在,好的不得了,整天里想的就是如何学习好了,如何让芸蔓喜欢了,如何让爷爷奶奶喜欢了。
当然,爷爷奶奶喜欢了就能有钱。
虽然这个法子拙劣了一些,但是,到底,唐金宝变好了,积极上进了,学习也好了,而且,对待家里的兄弟姐妹和父亲长辈也好了。
“三姐姐!”五妮跑过来,开心的想哭:“五妮好想你啊!”
“过年的时候,五妮还一直念叨,说要是三姐姐在,就最快乐了!”一旁,大丫说道。
大丫年纪不大,但是因为是家里大姐的原因,所以,大丫总是显着老沉稳重。
很快,所有人都在那儿笑呵呵的簇拥着唐芸蔓他们回了唐家小院子。
村里其他的大人们也都来了,正月末,地里青黄不接的,大家也没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所以,村里的许多男人都出去了,村里的女人们也在家纳鞋底,织毛衣,做衣服等等,做一些闲杂的活儿。
听说孙柔和唐建国从首都回来了,有些女人一辈子连县城都没有去过的,羡慕不已,都放下手里的活儿跑了过来。
“芸蔓,把糖果和饼干给大家分了,还有,手帕,每人一块。”孙柔说道。
绣着首都两个字样的手帕,很有纪念价值,而且,手帕还是丝绒的,摸着软软的,看着就高档,这让村里的那些女人们都兴奋不已,大家都笑哈哈的,叽叽喳喳的说着要珍藏起来。
“这真好看啊,首都的东西果然不一样,真好!”
“是啊,是啊,这一看就是大地方来的,哎呀,孙柔,不少钱呢吧?”
“孙柔,是不是首都人穿的都特别好,也是那种丝绸的,咱们以前电影里看的那个。”
偶尔的,镇上会来放电影,大部分是有什么庆功的时候,会放一场电影,大多是抗战一类的正能量电影。
那些电影里面的女人,穿的旗袍,特别好看,虽然大多是黑白的,但是,也能够看得出质量特别好,而且,好身材穿上去,更是漂亮的很,婀娜多姿的身材,曲线特别苗条。
农村女人为了方便,做的衣服基本都是宽松款的,他们整日里下地干活,衣服越是不碍事越好。
有的女人甚至拉着孙柔,惊呼:“孙柔,你这棉袄怎么这么轻薄,比那个滑雪衫还要轻薄,好舒服的样子啊!”
“是啊,这是丝绒棉,就是最轻薄的棉,虽然薄薄的,但是挺保暖的,不比咱们的老棉絮差!”孙柔说道。
“哎呀,这好贵的吧?”有人问完这话,立刻讪讪的闭了嘴,他们看向唐家老太太。
毕竟,农村里,家家户户都是节俭着过日子的。
谁家媳妇要是穿个花里胡哨的,一准遭人说。
孙柔总是喜欢穿合身的衣服,总是会把闺女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起初,可被烧被李招娣和刘春娣他们说道。
尤其是赵奎每次看到孙柔,那眼珠子就跟要掉她身上似的,这更让刘春娣憎恨。
也幸好,唐建国对孙柔好,孙柔自己也坚强,对那些流言蜚语,胡说八道,她愣是当他们放屁,没听见,久而久之,村民们也觉得没趣,加上人家孙柔就是好看,所以,也就没人说了。
“我也有,我们家芸蔓给从首都带了一个。”没成想,老太太去是一脸骄傲的从一个背包里面取出一个纸袋子来,之后打开。
“哎呀,这手工真好看!”
“真的很薄啊,真的暖和吗?”
“这紫红色的真好看,老太太赶紧试试,是不是很精神!”
“好看,真好看,哎呀,唐家的啊,你真是有福气,娶了这么个儿媳妇。"
村民们羡慕不已,老头老太太都有东西,而且,全村人几乎都有礼物,小小的手帕,孙柔一下子买了好几百条给大家做个纪念。
至于吃的,更是挑着清水镇这里没有的,买了一些方便携带的,给带了回来。
所有人都在那儿开心着,大家都不再提起李招娣,也不再提起赵奎那一家子。
据说,大过年的,大年三十,县城里还来人,跟赵奎要钱,赵奎欠了好多钱,之前的许多赌债都是利滚利的在那儿盘着,到最后,已经是一笔巨额的数据了。
“我还给小弟带了呢,小贝呢,小贝!”唐芸蔓走过去,给小弟拿出两套衣服来:“这衣服好好看的,我和我哥哥姐姐一起挑选的!”
“芸蔓!”一侧,大丫喊了一声,沉默了一下,才问道:“你在首都还有姐姐啊?”
唐芸蔓本来就是个大人了,自然一转眼看了一下大丫,就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了,她笑着道:“是呀,表姐,和你不同,那是我舅舅的女儿,你是我叔叔的女儿,咱们都是一家人,下次,我带我孙瑜表姐和你们认识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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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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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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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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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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