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靳三爷挺愉快的,他甚至生出无限的憧憬,等以后他和薄颜都老了,就搬到清水镇来住,依山傍水,过着宁静平和的生活。
那一定是他这一生所能得到的,最幸福的结局。
吃过饭,薄颜收拾好碗筷,有些抱歉地对宋少哲说:“宋先生,我这里的客房还没有收拾出来,也没有多余的床被。你……可能要到镇上去住一晚上。”
宋少哲几乎马上说:“那靳三爷住哪里?他也要跟我一起到镇上去吗?留你一个人在这里,太不安全了。”
昨天才发生过被几个人围攻的事情,留着薄颜一个人在这里,他总觉得会出事。
司靳夜也看向薄颜。
薄颜很自然地说:“阿夜不和你一起,他和我睡一个房间就行了。”
很轻的一句话,却重重撞进了司靳夜的心底,像桃花瓣漱漱落下湖面,在心底撑开层层波纹。
他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向薄颜,仿佛在确认她的话是不是真实的。
宋少哲似乎也有些不敢相信。
外婆的死因还没有查明白呢?薄颜这就轻易原谅司靳夜了?
这也太没原则了吧?
但是薄颜根本不再看他的眼神,只说:“宋先生刚才是怎么到镇上去的?是自己叫的车?还是有朋友接送?如果你担心叫不到车,我可以替你想办法。”#@$&
村里有人开三轮车拉客,有时候谁家晚上有急事要到镇上,只要肯加钱,多晚都能出车。
宋少哲的眉眼微微一跳。
要不是清楚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他甚至会怀疑,薄颜这些话,是司靳夜授意她来试探他的。
他马上笑了:“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没什么朋友。刚才是约的网约车。”
薄颜点点头,大约是信了他的话,“那我去替你叫一个三轮车。”%&(&
村里开三轮车的有两户人家,一个叫贵叔,一个叫阿柱。
薄颜以前在村里的时候,都是叫贵叔,所以今天也习惯性地去喊贵叔。
但今天晚上情况有所不同——
毕竟这一片的房主,都已经签字确认了拆迁的事,首款都已经到账,等他们都搬走,尾款也会随之而来。
所有人都是穷了一辈子,突然多出几十万的钱,大家都人心浮动,一心想着怎么花这笔巨款。
谁还有心情做这些小本生意?
好在薄颜跟贵叔认识多年,在她把钱加到三倍后,贵叔看在她的面子上,把三轮车开了出来。
贵叔长着一张方脸,看起来正直老实。
“颜丫头,庄外婆这些年跟我们关系还不错。钱我就不收你的啦,毕竟是你的朋友,况且到镇上路也不算远。但我可说明白啦,我就只出这一次夜车啦,再过两天我也要搬到市里去了……”
短短几十米的路,贵村说了一大通,说拿到的钱暂时不会买新房子,他儿子要拿这些钱去做点小生意,他和贵婶也会跟着出去,帮忙照看孙子。
那样的日子,虽然平凡普通,但听着真是不错。
薄颜竟然有些羡慕。
回到家里,薄颜叫宋少哲出来,再次说抱歉——
“真是不好意思啊宋先生,家里没有多余的床被。其实住在村里真的什么都不方便,你肯定很不习惯吧?今晚到镇上住一晚上后,明天应该就要回京城了吧?”
薄颜不但赶客,连以后收留他都不愿意。
宋少哲莫明有点不悦。
但他能怎么办?
人家又没有求他帮忙,更没有说过邀请他在家里住下,是他厚着脸皮跟前跟后。
今天这餐饭,估计都是为了赶客做铺垫的。
他怎么没看出来,薄颜原来也是个翻脸无情的,跟司靳夜果然是一对!
宋少哲不高兴,只是从小的教养,令他根本做不出死皮赖脸要在这里蹭住的行为,只能僵笑着回应——
“清水镇的风景很好,我没那么快回去,打算多留几天。我妈听说了我在这里散心,也想跟过来,可能明天就到……”
对此,薄颜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只是淡淡地笑:“嗯,那到时候宋先生多陪陪宋夫人。”
这么疏离的样子,是一点都不愿挽留他了。
宋少哲只能黑着一张脸坐到三轮车上。
所幸夜色深重,他的脸色再怎么难看,旁人也看不出来。
但很快,宋少哲就后悔自己的脸皮不够厚,没有留下来了。
村里没有路灯,一片漆黑的旷野中,只有三轮车那两盏车灯,照不太远。夜风吹在手臂上,冷飕飕的,吹得他心里直发毛。
还有远处模糊不清的山峦轮廓,显得空寂而荒凉。
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夏秋交替的夜里,虫蚊特别多。这一路开过去,都是扑面而来的蚊子,密密厚厚的一层虫蚊,简直是见所未见,他的脸和眼睛都被撞得生疼……
再加上村路不平,夜路又不好看,三轮车颠得他屁|/股发疼。
宋大少觉得无比荒唐。
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狼狈。
贵叔似乎察觉到他的怒火,笑着和他说话——
“年轻人,你是不是第一次坐这种车?不习惯?没关系,以后多坐几次就好啦。颜丫头刚来村里的时候,也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她经常生病,庄外婆时常大半夜求到我这里来,我半夜三更把她们拉到镇上的医院,小姑娘也是倔强,又是生病又是颠簸,硬是一声不吭……”
“我跟你说,我早就不拉客啦。现在的人越来越有钱,过年的时候年轻人们回村,基本人手一部四个轮的,哪还有人肯坐我这种三个轮的?要不是看在颜丫头的份上,这么晚我也不能出来这一趟,一会回去就剩我一个人,我这心里也瘆得慌。”
贵叔是个憨憨的自来熟,宋少哲没怎么说话,他都能自说自话好半天。
不过,听着贵叔说起薄颜小时候的事情,宋少哲倒是觉得那些颠簸和扑面而来的虫蚊,慢慢可以忍受了。
他心里甚至升起几分荒诞的想法:
如果他在薄颜小的时候遇见她,在她最艰难无助的时候,向她伸出过手,拉她一把。又或者只需要对她好一点,也许她喜欢的人,就会换成他吧?
他比薄颜大十一岁。在薄颜刚被赶到清水镇的时候,他都已经十九岁,有能力替她挡掉绝大多数苦难……
那样一个重情重义的小姑娘,就算不喜欢他,也会把他视若神明吧?
这个想法一旦成形,就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仿佛魔怔一般。
宋少哲觉得自己简直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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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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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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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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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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