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樱撞进了一个陌生男子的怀抱,男子戴着一个黑色的圆顶礼帽,左手拿着对讲机,右手拿着手机,他低头看了韩小樱一眼,问:“你就是宸哥的大粉头子?”
韩小樱:“……不是,你认错人了。”
“宸哥让你去休息室等他。”说完男子拎着韩小樱就像拎着小鸡仔一样把她拎进了休息室。
到了光线十足的地方才认出这个戴小礼帽的男子,这不是霍大神的经纪人兼助理厉涩吗?人称外号吝啬鬼!
厉涩从头打搅打量了韩小樱一番,最后这才瞪大眼睛:“哎呀,这不是韦大作家吗?”
之前霍宸在拍《蜀山传》的时候,厉涩跟着霍宸进组,见过韩小樱几次,虽然没有深交,但多看两眼还是能认出来的。
韩小樱尴尬的点点头,厉涩立刻熟络的坐在她身边:“你真的是宸哥的大粉头子啊?”
韩小樱:“……是吧!”
“宸哥生日会的门票不好抢啊!”厉涩眉飞色舞的,正打算和韩小樱促膝长谈,霍宸就结束了生日会,直接进办公室把厉涩丢了出去。
“走吧,我请你吃饭。”霍宸拿起外套对韩小樱说。
韩小樱懵:“您晚上不是要回家和爸妈一起聚餐么?”
霍宸笑:“我的事儿你记得倒是挺清楚。”
毕竟婆婆都叫过了,能不记忆犹新吗?韩小樱立刻识趣的说:“我还要回家赶稿,就不麻烦您了!”
“那我送你回家。”霍宸把韩小樱拉上车,那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格外耀眼。
韩小樱多看了两眼,这不过是随便送的生日礼物,没想到霍大神竟然客气的想用一顿饭来感谢他,这么客气的举动,比起她的随意来说,自己简直太失礼了。
犹豫了半晌,最后在下车的时候,韩小樱忍痛割爱,从包里掏出一件恤递给霍宸:“谢谢宸哥送我回家,我再送您一份生日礼物以表感谢啊!”
把东西塞到霍宸怀里,韩小樱就一头扎进了电梯里。
回家把这两天发生的糗事一件件的想了一遍,韩小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这神经病……该治了!
而最佳的治疗方案就是,远离霍神!!
只要霍神一靠近她,她就开始浑身不对劲儿,净做傻事儿,显得特别没智商,果然她还是比较适合宅在家里。
韩小樱刚打开电脑准备码字,手机铃声就突然响了,电话是云渺打来的,她说:“最近阿泽那边的事情可能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我们可能要重新约个时间再谈了。苏安明天就回来了,你明天有空吗?”
“下午都有空的。”韩小樱作为一个夜猫子,上午是用来补眠的。
“那好,那我们明天下午少则传媒见?”
“好。”
云渺挂断电话下了车,按下门铃,却迟迟没人前来开门。她意外的停顿了一下,半小时前她给季城打电话,季城就说已经到家了,怎么不来开门呢?
她输了密码推开门,这才发现房间里一片漆黑,抹黑开了灯,她试探性的叫了一声:“季叔叔?”
屋内无人应答。
她又叫了一声:“季老师?”
还是一片寂静。
换了鞋,随手把包丢在沙发上,她看到餐厅传来微弱的光,便朝着餐厅走去。
还来不及开灯,就透过餐厅们看到了餐厅里的景象。漂亮的黑色大理石餐桌上,铺上了简洁的桌旗,桌旗正中央放着漂亮的烛台,摇曳的烛光映照在大理石上,微风拂过,晃得十分轻盈。
旁边的花瓶里插着盛放的玫瑰,还有光可鉴人的红酒杯,以及香气扑鼻的牛排以及甜汤。
她前脚刚跨进餐厅门,就听到留声机里响起的舒缓乐曲,浪漫而优雅的轻音乐,仿佛跃然纸上的音符……
还来不欣赏美酒佳肴,腰就被人从后面轻轻地环住了。高大的男人身上带着她熟悉的气息,性感的薄唇贴在她耳边,温柔的发声:“老婆,一周年快乐。”
“什么一周年啊?”背对着他被他这样抱着,云渺舍不得松开他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只是语调前所未有的温柔。
“认识你一周年。”男人好听的声音像是拨到琴弦的余音,似乎可以绕梁三日。
云渺回忆起两人初次相遇的日子,是在英国,在赫连城和南妮的婚礼上……
正陷入回忆时,眼前突然出现一朵娇艳的白玫瑰。
男人手里拿着玫瑰花,绕到她身前:“送你的。”
这是当时她搭讪他时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他们今生今世的第一次对话。
他笑着和她说:“鲜花配美人。我叫季城,季节的季,城市的城。”
第一次见面时,她美丽得不可方物,一双精致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他说:云渺,我叫云渺。云渺渺,水茫茫,相思本是无凭语,莫向花笺费泪行。
其实不可否认,第一次见她时,他就已经把她记住了。
云渺接过那朵玫瑰花,踮起脚尖给了他一个吻:“我说要吃烛光晚餐只是胡闹的。”
“我是认真的。”他低头亲了一下她的唇,“你说的话,我都会当真的。”
“我快饿死了……”虽然这是一个煽情又浪漫的时刻,但是云渺今天奔波了一天,先是去参加了霍宸的生日会,又去了一趟孟家,忙忙碌碌的都忘了吃饭。
先喝了一碗甜汤,云渺才提起:“我今天去孟家了。”
季城也正打算问孟子规和简泽尧的情况,他抬头:“情况如何?”
“孟爷爷还在气头上,把子规关起来了,阿泽现在还没见到子规,子规手头的工作全都被迫暂停了。”云渺皱了皱眉,在她眼里,爱情本来就是很奢侈的东西,人这一生也未必会遇到一次真爱,所以她认为,在遇到的时候,就该尽全力去爱,去珍惜。
可是孟老爷子却始终认为,孟子规和简泽尧之间的感情是畸形的,是违背人伦道德的。这是彼此之间最大的鸿沟。
季城别的不能确定,但他能确定的是:“孟叔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再重蹈覆辙走他的老路,不会让老爷子再硬生生把孟子规和简泽尧分开的。”
云渺点点头:“我最怕的就是这点……我今天听孟叔叔的意思,是打算拖住老爷子,让阿泽带子规一起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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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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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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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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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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