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叫声,尖叫声不断。
护卫们为了保护张首富的妻儿们拼死战斗,奈何孟飞豹等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十分亢奋,杀起人来凶残无比,愣是将这些护卫们震慑得心惊胆战,打着打着,眼看张府这边损失惨重,护卫们啥也顾不上了,转身就逃,不再管张府的那些家眷们。
没了护卫的保护,张府的人哪是山匪的对手,一个个赶紧跪下求饶,主动把钱财交出去,还把女人都推了出去,送给山匪们当玩物。
孟飞豹懒得搭理这些人,大步进了马车,将躺在里头的张首富拖了出来。
张首富被雷劈了后,一直昏迷不醒,全身黑如焦炭,又臭又丑,这会儿被孟飞豹拖出来丢在地上,依旧在昏迷着,跟植物人似的,没有醒来的迹象。
看到他这副惨样,孟飞豹兴奋无比,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鲜血四溅,头颅滚到了张首富的大儿子面前,直接将胆小如鼠的张首富大儿子吓晕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飞豹是个果断的,没有留下其余张家人的性命,将人全部斩杀了之后,便带着兄弟们将张家的钱财粮食全抢了,带着回了豹云寨。
金毓等人并不知张首富已死的事儿,他们还在继续赶路,走走停停了五天后,买来的蔬菜和鸡蛋全被吃完了,此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名为桃花镇,镇上四处都是桃树,现在已经是十月,桃子成熟的时间早就过了,桃树上光秃秃的一片。
此时,镇上有很多人都在拖家带口的往外走,神色极为匆忙。
金毓问了一位妇人,才知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而根据宋神医给的路线图所指,沙城距离这里只有三百多里远。
之前逃荒赶路,他们徒步而行,一天最多走二十里路,在羊驼山里的时候,因为路不好走,一天最多走五里,现在有了马车牛车,除去休息的时间,他们一天至少能行八十里路。
三百多里听着挺远的,但以他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就能到沙城,到了沙城就会遇上曼人。
金毓瞬间感到很紧张。
已是晌午,他们停了下来,在小镇上找了一间没人住的破屋子休息,吃了东西后,就去镇上买所需之物,顺便打听消息,弄清楚沙城那边的情况。
金毓安抚好野牛王和白狐,让它们跟梁宏等人留在破屋这边,自己则跟着金母在附近走走。
因为忙着逃亡,街上没有什么人卖东西,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金毓就看到了一个人,她赶忙拉着金母躲到旁边的树后面,指着那人说:“娘,你快看,那人是不是四婶,邪门了,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金母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果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段婀娜多姿的女子,看着二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十分妩媚,她脸上涂着胭脂水粉,十分的娇俏可人,竟和金毓的四婶马水仙长得一模一样,只是此女子比马水仙穿得精贵而已。
“还真是你四婶,不对,咱们已经跟老金家没关系了,你不能再叫马水仙四婶,直接叫她的名字就行了,奇了怪了,这马水仙应该在跟老金家一起逃荒才对,怎么会在这里?难不成是人有相似,她不是马水仙?”金母很是疑惑。
她相公是金家的大儿子,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分别是金福,金贵,金祥,金祥排行老四,是家中最受宠的,比金毓大八岁,是个惯会花言巧语哄女人的小白脸,马水仙是村里的村花,乃里长家的女儿,金祥费了好大的心思,花光家里的银子才娶到手的。
马水仙很懒,嫁进金家后从不干活,活儿都是其他几房在干,她只负责天天打扮讨金祥开心。逃荒路上,金祥也是宠着她,吃的都是紧着马水仙来。
倘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真是马水仙,那就很麻了,因为马水仙跟他们大房很不对付,被金母打过几耳光。
“走走走,管她是不是马水仙,咱们都别搭理她,趁她还未看到我们,咱们赶紧走,你娘我一看到马水仙就烦。”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就走。
那马水仙是只骚狐狸,以前在村里未嫁给金祥之前,就喜欢跟各种男人眉来眼去,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明明是个村姑,却把自己当做了城里的小姐儿,瞧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后来被金祥死缠烂打哄骗到手了,趁着金祥不在家的时候,就对别的男人抛媚眼,矫揉造作的,每次都看得她手痒痒,偏偏金祥还把她当个宝,心肝儿宝贝儿的喊,金祥就是个蠢蛋儿。
喜欢勾引男人就算了,偏偏马水仙那声音还很嗲,嗲得人浑身发麻,金母听一次就想揍一次。
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刚走了三步,身后就响起了一道尖厉的嗲音:“刘招弟,金毓!”
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金毓和金母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哎呦喂!真是那个骚狐狸呀!
母女二人停都不停,动作默契拔腿就跑。
“站住!”那嗲音还在身后大喊:“抓住她们两个。”
路边冲出来了两个护卫打扮的人,挡在了金毓二人面前。
金母想也不想,取下身上随时背着的大铁锅,把锅底挥到了一个护卫的脸上:“死开,别挡路。”
那护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金母拉着金毓就跑,另一个护卫见状拦了过去,金毓冲着他的下三路一脚踹过去。
踹得那护卫鬼哭狼嚎。
母女二人凶得很,一锅一脚吓傻了路人,路人们纷纷让行,身后,马水仙见金母二人如此彪悍,带着人继续追上来,嗲音不停大喊:“站住,刘招弟,你给我站住!”
在破屋里休息的梁宏等人听到这个声音,连忙带着野牛王和白狐走了出来,在附近向路人打听消息的梁元、丁达、金兰三人听到听到动静,也急忙赶了过来。
一来就看到金母和金毓正被一群人追赶,那群人里头有一个让金兰一家极为熟悉的人。
“骚狐狸!”金兰瞪大双眼,气得撸袖子:“这个死婆娘怎么会在这里?还追着我弟媳和侄女跑,找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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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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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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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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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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