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家伙的鼻子很灵,在羊驼山的时候,总能找到许多值钱的东西,除了早前卖的那些药材,她的空间还有很多宝贝呢!
各种名贵药材堆在小木屋里,有三分之一都是白狐找的。
“雪团又找到人参了!厉害呀!它可真是个宝呀!”金母等人已经见怪不怪,对着雪团使劲的夸赞几句后,就笑不拢嘴的让金毓快把人参收好,别让人瞧见了,然后将水囊递给金毓,让她喂雪团喝水。
雪团是金毓的白狐,它找到的东西就是金毓的,这个是大家一致决定的,谁也不能抢。
金毓将人参收了,假意放进腰间挂着的口袋里,实际悄悄丢进了空间。
她将雪团抱进怀里,抚摸它的脑袋,喂它喝水:“辛苦你了,来,多喝点水。”
等雪团喝了水,她又帮它清洗爪子。
牛车很快行驶了起来,梁元赶着棕色大马跟在牛车后面。本来应该是他们走前面的,可棕色大马怕极了野牛王,死活都不愿意走前面,弄得众人哭笑不得。
坐着牛车马车赶路虽然颠簸,但还是比用双腿走路轻松了很多,路上还能看到河流,用水也不是问题,不用再从手机里买水,省钱的同时还能天天洗漱,保持干干净净的面貌,浑身清清爽爽的,不会再一身酸臭味。
快到十月了,南方这边的气温在逐渐下降,坐在车厢里闲着无事,金毓等人就买了布和棉花,做点软和的被子和换洗衣物。
按照梁元所说的,这里距离百兽山至少还有四个月的路程,因为有野牛王的关系,为了不再引人注目,他们都会避开城镇在野外休息,所以得提前把御寒的东西准备好。
黄昏之时,金毓等人途经一条河流,便停下来休息,做晚饭吃,野牛和白狐一得到释放就跑进黑夜中去撒野了,作为野兽,它们是不会规规矩矩的跟金毓一直待在一块儿休息的。
与此同时,徐护卫等人终于回到了张府。
出门的时候,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所以能很快追上金毓等人,回来的时候,却都是一身伤,两匹马也瘸了腿,所以用了很长时间才进城,而且还是爬着进城的,进城后找人帮助,才活着回到了张府。
看到徐护卫等人的凄惨样,张首富先是惊了下,随后震怒无比,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徐护卫忙捂着脑袋交代了事情经过,那个被梁元审问的打手也赶紧传达了梁元的话。
一听徐护卫说那头野牛凶狠无比,比猛虎还厉害,张首富激动无比,可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就听打手说,跟野牛在一起的那些人是四皇子的人,其中一人名叫朱德才。
朱德才他熟呀!
他可是四皇子的得力干将呀!
四皇子圈养的那些野兽都是朱德才四处去找来的,他要想把野牛献给四皇子,还得通过朱德才呢!
“怎么会是四皇子的人呢?”张首富头疼的坐在椅子上:“野牛在他手里,我还怎么夺?”
夺了就是跟四皇子抢东西,他不要命了!
可惜了那头野牛啊!
“你确定那人真的是朱德才?”张首富不甘心的问。
打手:“小的不认识那人,是那人自己说他是朱德才的。”
张首富认真思考半响:“那人长何模样?”
“个子很高,身形精瘦,面容俊俏......”
听了打手的话,张首富回想了下朱德才的样子,发现与打手所说的很像。
难不成真是朱德才?
不行,他得亲自去瞧瞧,若真是朱大人,他可以想办法跟着朱大人一起上京城,这样会更安全。
“那些人往哪个方向走了?”
“往东南方向。”
张首富没有任何犹豫,命人将东西都收拾妥当,明早去追“朱德才”。
翌日卯时三刻(日出)。
因为睡得早,金毓等人也起得早,煮了面吃之后,他们又继续赶路。
走官道需要交钱,还得出示证明进行登记,被官府随时掌握行踪。
金毓和梁元都不想行踪暴露出去,只想带着家人去百兽山,于是他们二人与家人们商量一番,选择走普通道路,不走官道,
反正普通道路也能容得下一辆马车通行,只是来往的人会很杂而已。
百兽山在东南最南边,是赤云国最穷苦的地方,很少会有人往那个方向走。
路上有人看到金毓等人的牛车,一个个都很震惊,下意识的往两边撒开给他们让路。
拉车的牛太大太吓人了!
赶车的居然还是个瘦瘦的小姑娘,真是稀奇呀!
看到这些路人的反应,金毓笑了笑,也不怎么在意,只是用心的稳着野牛王,让它不要跑离道路。
忽然,肚子一个抽痛,身下有什么流了出来,金毓面色一变,立马让牛儿停下。
后面的梁元见前面的牛车停下了,也赶紧停下来。
他跳下车走过来问:“怎么停下了?”
金母等人也从车厢里走出来,一脸疑惑,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呢,金毓就扯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我内急。”
她说着拉住金母的手:“娘,你陪我去方便一下。”
金母跟她下了牛车。
金毓尽量控制自己,不用手去遮挡后面,对梁元等人笑了笑:“你们不用管我和娘,在车上等我们就行了,那边就有个小林子可以方便,我们不会走远的。”
然后摸了摸牛脑袋:“你好好待在这里,不要跟着我,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哞!”总用水威胁俺老牛,就不能换点花样?
金毓拉着金母就去了小树林,神色有些慌张,跟以往有些不一样。
梁元见了眸光动了动,见四周除了他们,还有四五个赶路的路人,便跟金父等人说了一声,走过去挡在小树林的进口处。
与此同时,在一个岔路口旁,张首富看着留在地上的车轮子印一脸疑惑。
他问旁边的路人:“你真的确定带着野牛的那伙人是往这个方向去了?”
路人使劲点头:“确定,确定,小的亲眼看见的,那牛长得威武,让小的印象很深,小的不会记错的。”
张首富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身后的管家曹正平走过来,一脸凝重:“老爷,不对劲呀!野牛是要送给那位贵人的,得往京城走才对,可这条不是去京城的路,是去江城的,那可是逍遥王的封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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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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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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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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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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