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把借人的钱都还了,大姐那五十你帮我给吧,年前是我偷的!”
“哦,哦!”
余大娘愣怔地看着自己儿子,突然伸手摸到余锋额头。
“没发烧啊,这钱你真给我了?哦,对了,哪来的?”
余锋白了她一眼。
“放心,没偷没抢!以前是我不对,让你跟大姐二姐操心了!”
“锋啊,你总算长心了!这钱妈拿着,先不着急还,你大姐那暂时还过得去,等到玉米收了,妈凑够钱就去陈家催催!”
“哪次去不遭人白眼啊,你别再去了,陈涵不愿意就算了,别再让人看你笑话,以后我给你找个更好的!”
余大娘脸色一沉,气哼哼地骂道。
“都是些白眼狼,你那死鬼爹在的时候,陈发山他天天往家里跑!不是他上赶着嫁闺女,我能看上那丫头片子?”
“哦?那你看上谁了?”
余锋一边笑着,一边把带回来的水盆羊肉放进大搪瓷碗里递给突然意气风发的余大娘。
“别看她陈丫头考上了中专,我觉得真不如当年刘家的!唉,就是命不好了点!”
“呵呵,那也未必!”
余锋起身向自己屋子走去,记忆里自己这老娘没少唠叨可惜刘晓彤。
剩下余大娘先是赶紧把钱藏起来,才坐到堂屋一边吃羊肉一边笑骂兔崽子有点钱就乱花!
不过儿子竟然破天荒知道给家里钱了,这怕是那死鬼在保佑吧!
余大娘还没吃完,余锋就提着个行李袋走出屋。
“妈,我要出去几天!”
听闻此言,余大娘赶紧放下碗筷追出来。
“干啥去啊?玉米都快收了,你这是出远门?”
“嗯,出去看看,大概一星期左右吧!”
“等等……”
余大娘慌忙跑过去拉住余锋,打开他的行李袋。
“你拿这么点东西路上哪够用?非要出去?”
看着儿子依然流里流气的模样,余大娘第一次感觉挺好的,怎么这么突然就要离家了!
“够用,我就出去做点小生意,不用拿太多!”
“唉……男人就该出去闯闯,你等着!”
虽然不舍,余大娘心底倒是很欣慰儿子终于有了点老余家的爷们样!
匆匆进屋又出来,余大娘小心地把一方鼓囊囊蓝绿条纹的帕子塞到儿子行李袋。
“这里面有三百六十四块,省着点花,不管怎样,平平安安回来就行!”
余锋突然觉得嗓子很难受,看着这个黑瘦略微有点驼背的母亲,他将帕子取出来递回去。
“妈,家里还有这么多钱,咋不给人还呢!我自己有钱,你以后别舍不得花,把别人的钱都还了想买啥买啥,儿子出去挣大钱给你花!”
“哼,这是给你攒的老婆本,能欠着的就先欠着,怎么也得等你结完婚再说!拿着,穷家富路,出门别抠搜,该花钱就花钱!”
余锋见老娘很坚持将钱帕子塞进自己行李袋,突然坏坏的一笑。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走啦,我给娘赚大钱去!”
余大娘既心疼钱又舍不得儿子离开,目送着儿子离开,一时间无比伤感。
突然,余锋捂着肚子冲回来。
“怎么了?”
“拉肚子!!!”
行李袋扔给母亲,余锋迅速跑向后院,余大娘不免心中感慨。
“这可不是好兆头啊!要不一会儿还是劝他待在家算了!”
余锋过了五六分钟才出来,伸伸懒腰接过行李袋,突然搂住了惊诧不已的余大娘。
“等儿子回来一定让你风光一把,真走啦,别送!”
看着儿子快步离去的身影,余大娘一时泪目。
等她再次回到堂屋时,桌上汤碗边却放着一个鼓囊囊的钱帕子。
“懂事了,终于懂事啦………”
这一天,余大娘的欢喜没人知道。
辞别家里,余锋收起心中的感慨走到火车站。
不年不节的,蒲县这个火车站人流量不多。
买好到沈市的硬座票,下午1点发车。
随意买了点泡面火腿,再买了盒大大泡泡糖解闷。
余锋坐在长条椅上开始梳理思路。
1988,全力发展工业的老毛子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国内轻工商品匮乏,食物紧缺,空有钞票却排队都买不到想要的东西。
在一切强调集体生产,工业优先的大环境下,人民生活水深火热。
即将或者已经催生了一批倒腾商品的先行者,这类人到90年后统称倒爷。
但在目前,余锋还真就是弄潮儿!
他要从蒲县先到沈市,采购好物资再去倒爷的圣地满州里或者老毛子的首都。
不过这条路不好走,除了国内还安全点,老毛子的地方很危险,不知道多少人过去就没能再回来!
余锋熟知历史,当然也了解过倒爷的辛酸和艰难,不过他更向往罐头换飞机的刺激!
这次,算是先去踩踩点,趟趟路子!
准点上车后,余锋在绿皮火车上颠簸了一天半终于来到了沈市。
略微打听后,打上出租直奔联营市场。
好家伙,这市场里人山人海的,真比后世那些商场热闹多了。
虽然在余锋眼中,成排的黑白电视机,收音机,各种名贵衣服,大哥大都显得那么落后,但真架不住人群的狂热。
那些买到电视机的人个个无比兴奋,手持大哥大的家伙恨不得将天线戳到天上去!
能在这里消费的还真都是这个时代极为富裕的一群人。
至少在蒲县,大半的人没有电视看,一半的家庭买不起自行车,更不用说大哥大这种昂贵到天上去的奢侈品。
挤过最火爆的门口电器区,里面分为了好多个区域。
余锋四处走了走,询问着一些商品价格,最后走进一家针织品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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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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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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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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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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