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后我靠种田养活大佬>第二百八十四章 终于成亲
  成亲那日,全京城都处于热热闹闹的状态。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满堂的宾客,无一不是对于此事送上祝福。

  林明玉很早就被下人从被窝里捞出来了,一大早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就是开始净面,梳妆。

  新娘妆不同往日,会更加浓重一些,因为衣服艳丽,若是配上淡妆,就稍稍显得几分小气了。

  绞面这一步免了,她平日里也会护肤,所以面上的情况还好。

  整个过程都不需要她动一次手,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任由其他人摆弄。

  梳头的时候,她听着喜婆念叨着吉利的话,有种好像是参加别人婚礼的错觉。

  “一梳头,一对新人,前程似锦。二梳头,百年好合,相敬如宾。三梳头,夫妻恩爱,同德同心。”

  这本该是由母亲来完成的。

  喜婆是个有福气的妇女,所以能够担任此事。

  不一会儿,铜镜中便出现了一位崭新的新娘子。艳丽的红装,再搭配大红色的婚服,一眼看过去,周遭的环境都仿佛失了颜色。

  林明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在这一刻终于确定了,自己要嫁人了。

  以前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嫁出去,即便是嫁,也可能是随便摆个婚宴,中式西式的都无所谓。

  可如今这么隆重的婚礼,竟然是属于她的。

  一时间,她有点恍惚。她在心中问自己,就这么嫁出去了,会后悔吗?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指甲,上面涂上了大红的颜色,修剪的圆润,看起来很是喜庆。

  曾经有人说过,结婚的人到最后会后悔,不结婚的人,到最后也会后悔。既然这样的话,她也没必要纠结这么多了。

  后不后悔的,交给时间就行了。

  圣上的赐婚圣旨都下来了,她就算是后悔也没有用了。

  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传来,外面的车队已经到了,接下来就是等新娘子出门了。

  而这出门也有讲究,新娘子不能沾地,所以需要有人背着出去。

  而背的人,自然是新娘子的至亲。

  而背新娘子出门的,是林文彬。

  这时林明玉才恍惚察觉,原来在不知不觉间,二弟已经长这么大了。

  身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突然窜了上去,已经比她高一个头了。

  “阿姐,我来背你。”

  林明玉鼻尖一酸,被人搀扶着上了他的后背。

  盖头已经盖上了,她看不清周围发生了什么,只能看到身下的脑袋,还有一小块地方。

  前路怎么样,她不清楚,所以此时内心也有点忐忑。

  “阿姐,如果有一天他欺负你,你一定要跟我说,我帮你教训他。”

  送上马车之前,林文彬低声来了这么一句。

  林明玉有点想笑,她凑近他的耳旁,问道:“你能打过他吗?”

  林文彬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打不过也要给你讨回公道,但我希望你能幸福,不是假幸福。”

  他说的很真诚,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姐姐。

  儿时不懂,以为阿姐根本就不喜欢他,后来才明白,那也是一种保护的方式。

  直到如今,把他们养大的阿姐要出嫁了,这种不舍的情绪,也就爆发出来了。

  林明玉感受着宽厚的后背,还有那张褪去稚嫩的侧脸,已然找不到儿时的影子了。

  “弟弟,你长大了。”

  林文彬没说话,只是沉默着把人送上了马车。

  林文竹年纪小不懂事,他只是知道之后姐姐不会跟他们一起生活了,所以在马车行驶之前,他朝着马背上的人吼了一声。

  “姐夫可不能欺负我阿姐,要不然我长大之后就替我阿姐教训你!”

  这稚嫩且真诚的话,引得旁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林文竹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人要笑,明明他很严肃的在说这件事。

  马背上的秦霄勾了勾唇角,随后便朝着林文竹打下约定,“我一定会对你阿姐好的!”

  随后马车开始行驶,乐队也开始奏乐,一切都非常的和谐。

  其他人则是被秦霄的举动震惊,恐怕没有那个新郎在婚礼期间,被小舅子这么威胁,且还能义无反顾的说出这句话吧。

  看来是真喜欢。

  因为是县主,所以规格是按着皇家来的,皇帝得知婚期之后,送来了嫁妆。皇后和其他妃嫔得知之后,也送来了一些嫁妆。

  可以说,林明玉的嫁妆累积在一起,那是挥霍几辈子都挥霍不完的。

  京城内的人无一不是在羡慕着。

  农村出身,却得先帝赏识,得了县主一位。

  随后又得到世子殿下的喜爱,就是如今的皇帝,也爱屋及乌,将她纳入羽翼之下。

  可以说,林明玉恐怕是整个京城最幸福的人了。

  车队在京城里行驶了不知道多少圈之后,这才停在了林府——隔壁的秦府。

  林文竹蹲在门口当门神当的起劲,看到车队停了下来,一时间有些恼怒。这秦霄大哥是想把人送回来了?

  等看清楚车队停的位置后,脑子一个激灵给惊醒了。

  他姐好像就是嫁给隔壁来着?

  所以他之前伤心个什么劲?

  好像有点蠢。

  秦府正厅,主座上坐着的,是秦霄的外祖父。

  而上面的牌匾,则是他的母亲。

  秦霄牵着大红花的这头,林明玉牵着大红花的另一头,被他指引着走红毯,跨火盆。一路来到了正厅,可以听到周围不断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那是围观的宾客。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林明玉感觉自己手心都要出汗了,这开天辟地第一回,咱也不知道这婚礼这么繁琐的啊。

  一直被带到了婚房也不消停,因为还得有个程序,就是得做个游戏。

  新郎给新娘子喂饺子,随后还要问一句话,“生不生?”

  林明玉吐出饺子,答道:“生。”

  随后才算礼成。

  顶着这头凤冠差不多一天了,她脖子都酸了,现在才搞定。

  还好没有闹洞房这一环节,要不然她得爆炸。

  秦霄作为新郎得去外面招呼客人,而她这个时候只能在婚房里待着。

  等人都走干净了,林明玉立即吩咐人把头上的东西给摘了。

  “小……世子妃,殿下说,怕你饿着,给你找了点东西垫垫肚子,不用太守着规矩。”

  林明玉摸了摸咕噜咕噜的肚子,点了点头,“行,正好我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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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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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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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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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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