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岳阳城都沉浸在一种名为幸福的气氛中,红绸铺了一地,长长的一直延伸到另一条街,基本上把全城的路给铺了一遍。
十里红妆也就是如此了。
洛云溪的哥哥负责将她背出去,一路来到花轿前,随后新娘子上了花轿。
一旁的洛家父母眼眶中含着泪花,他们娇宠长大的孩子终于要嫁出去了,说不舍得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不仅是舍不得,还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
林明玉就站在不远处,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很盛大,给足了新娘子的脸面。这也是向世人说明,他们柳家重视这个儿媳妇,日后定会对儿媳妇好。
中式婚姻,庄严而隆重,虽然过程繁琐,但嫁对了人,那就是一生的幸福。
林明玉不禁想着,她也会收获自己的幸福吗?
新郎穿着同款的新郎服,坐在马背上,胸口前一个硕大的大红花,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这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在合适的年纪娶得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在一阵敲锣打鼓中,迎亲队伍开始动作。
林明玉之前以为柳家跟洛家离的远,所以在婚事上面洛云溪一直在纠结,可能就是在纠结距离的问题。
但是过来之后才知道,柳家和洛家就隔了一条小巷而已,出个门转弯就可以回娘家的那种。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为了体现这桩婚事的重视,迎亲队伍会绕着全城走一圈。而这一路上,会有人撒钱,或者撒糖,让人们沾沾喜庆。
而这个时候,女方就得先招待客人了。
“林家丫头,进来吃饭吧,也不早了。”洛家主母脸上没有任何刚才流泪的痕迹,这一切都被处理的干干净净,这就是作为主母的素养。
林明玉应了一声,带着人进去了。
宴席上,所有人都在说着祝福的话,主人家也乐呵呵的应着。
只是无人注意,主人家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女儿嫁出去之后,回来就叫回娘家了,而不是回家。虽然两家离的近,但是这种种了十多年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谁喜欢?
男方那边是什么情况林明玉不太清楚,两座宅子就算是离的近,为了礼数,他们也不能随便串门。
所有的一切,只能等新娘子回门那天才能知道。
忙碌了一天,洛家突然就冷清了下来。
房檐上挂着红绸,只是过不了多久就要拆下来了。
林明玉听到了一声轻叹,很轻很轻,如果不是因为她离的近,估计也没听到。
那是洛家主母发出来的,嫁女儿是个高兴又难过的事情。
“伯母,早些休息吧,云溪过两天就回门了,可不要太累了,让云溪担心。”
“好好好,我这就去休息,你也早点睡吧,这忙了一天了。”
“好的。”
回去小院的路上,林文竹好奇的问道:“为什么别人都这么开心,洛伯母看起来有点难过的样子啊?”
林明玉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解释道:“等你以后长大了,就明白了。”
“阿姐,你能不能不要糊弄小孩,我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孩了。”要不是他读过书,还真能被糊弄过去。
“哈哈,你本来就是个孩子呀。算了,不逗你了。”她深吸一口气,一边走一边解释着,“嫁女儿就是将女儿托付给一个值得托付的人,而女儿嫁出去之后,这个家就成了她的娘家。如果娘家人好的话,这个家就始终是她的家,如果娘家人不好,那她嫁出去之后在娘家就成了客人。”
“而洛伯母是因为真心疼爱女儿,所以才会难过。因为此后,女儿的家在柳家,而非洛家,而且她也不能经常回来住,这样会落下话柄。”
这就是古代的规矩,哪有新娘子嫁出去之后还回娘家住的?这不是在说,婆家对新娘子不好吗?
“就比如你养了很久的小狗,因为特殊原因,你不得不把它送给别人。虽然那个人会善待这条小狗,但是你心里多多少少还是会有点难过的吧?”
太深奥的,怕他不懂,所以也就长了个比喻。
虽然不太好,但好歹能让人听明白。
林文竹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那洛姐姐以后是不是就不能回洛家了?那伯父伯母多难过啊。”
“这也不一定,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吧,我说了,等你长大了自然会明白的。”
小孩子的世界比较天真,他们不会对一件事情进行太多的思考。然而所谓的长大,就是沉淀经验,这一路上碰到的事情。发生过的经历过的,都将成为自己的资本。
洛云溪回门那天穿着新妇服装,盘着头发看起来红光满面的,褪去少女的青涩,多了几分成熟。就像是熟透的桃子一样。
林明玉作为贵客坐在宴席上,看他们这么恩爱,有些羡慕。
说实话,经过现代网络洗礼之后,她或多或少是有些恐婚的。因为她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好男人存在,但这个好男人不会属于她。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在秦霄面前封闭心门的原因。
因为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她不想因为踏错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人生,所以一直缩在龟壳中,不肯向前迈一步。
直到后来她才彻底想通,她有足够的资本去疯狂一把,人生就这么短,而且她还比别人多了一世,那为什么就不选择自我放纵一回呢?
分别总是很快又来临。
林明玉要离开了,林巍在参加完婚礼之后就回京了,因为他还要复职。
林明玉是特意等到回门这天,等这天过后,她就要回京了。
“啊,这就要回去了?我都还没带你好好逛一逛岳阳城呢。”洛云溪眼里止不住的失落,她还以为好歹能多待一会儿。
林明玉笑笑,“以后还会有机会的,我们趣味相投,怎么可能只逛这一次呢。”
“那可说好了,到时候你一定要来。”
“就希望到时候洛,哦不,柳夫人可不要忘了我这个旧人啊!”
“你个死妮子居然敢调侃起我了,你看我的抓痒大法!”
“哈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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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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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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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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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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