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得到消息,我爹娘他们已经到前线了。虽说我们这些江湖人士,平日里跟朝廷不怎么对付,但是这种保家卫国的事情,也不能视而不见不是?”
洛云溪是笑着的,没有一丝苦涩。
身边还跟着柳青州,他似乎是决定好陪她一起去。
林明玉有些艳羡的看着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的感觉真好,“这是你要我求的护身符,我求了好几张,都给你吧。”
“多谢。”洛云溪接过,随后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荷包里,“你在这京城也要好好的,那个林明宇大哥……是如今的秦霄世子吧?据我所知,大辛第一公子的爱慕者可不少,你就住在他家隔壁……”
这未尽之言,一切都在不言中了。
林明玉失笑,她都已经住这么久了,也没看到个人上门找茬什么的,她怕什么?
“我可不在乎这些,况且他人如今都在前线,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噫,没什么关系还眼巴巴的给人送粮草。那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没了。”
“这不一样,不是一个性质。我是为了前线的战士们,不能用这个做对比。”可能确实是有些私心,但到底还是为了大局着想。
“好嘛好嘛,你心里有数就好。我们也差不多走了,以后再见面的话,带我去老地方吃饭吧!”洛云溪摆了摆手,就当是告别了。
尽管谁也不知道这一次告别之后,会在下一次什么时候相见。
林明玉看着那一行人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一别,还能不能见面都不知道了。
不过洛云溪这丫头,还真是个乌鸦嘴。
她说完那些话,没过几天,就有人登门了。
是秦霄的父亲,淮南侯。
“你就是我儿在乡下结识的村姑?”
那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人只觉得浑身都不爽利,有种想打人的冲动。
林明玉原本的性子就不是好相处的,整个人有点冷,也是后来为了生活才把自己变得圆滑一些。
如今她又不是庶民,也不是平头百姓,对于一个早就落魄的淮南侯,她用不着太过谨慎。
“淮南侯此前来到我府中,是有什么要事吗?”
“要事?我就算是有要事相商,也不是找你这么个小丫头。我只是来看看,秦霄那小子看上的人,长得如何。”
林明玉忍住发火的冲动,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那侯爷如今觉得如何?”
“目无尊长,姿态粗鄙,长相艳俗,不堪入目。”
一通词汇下来,直接把她贬得个不成人样。
“我竟是不知,我的礼仪曾被先帝夸奖,如今却成了侯爷口中的粗鄙之人,难不成以侯爷的礼仪,就是趁我林府没有长辈之时,来我府中倚老卖老吗?”
“那侯爷的礼仪,那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呢!”
家中没有长辈的,一般是不会有人递帖子上门,而且将人请到家中,好好招待着。
而且在对方没有邀请的情况下上门,这本就是一场冒犯。
淮南侯这些年养尊处优惯了,再加上先帝的去世,可能是给了他一种错觉吧,所以才会这么的骄傲自大。
“伶牙利嘴,更让人厌恶了。不愧是我那好儿子看上的女人,气长辈的本领简直就是如出一辙。”淮南侯有些脸黑,他其实是不想来的,但是那逆子实在是太过分,让他忍不住想为秦霖出一口恶气。
但是秦霄不在京城,那他就只能拿这个女人来开刀了。
原本这应该是由秦霖的母亲做的,但是秦霖的母亲如今卧病在床,他只好亲自前来了。
最主要的是,林明玉闭门谢客,对外声称自己病了,不见客。
“所以侯爷专门登门,就是为了羞辱我来了?那侯爷的风度,简直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如今的淮南侯府已经没落了,之前的拼搏根本就没有派上用场。秦霖本来就不是世子,再加上之前储君一事,在里面掺和了那么多,如今还能把命保留着,还得多亏淮南侯拼出去的这张老脸。
林明玉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冒犯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灾难,因为对方根本就不够格。
若是刚被赐下封号的王爷,她倒是会忌惮一二,但是淮南侯……还是算了吧。
“你!你简直!”淮南侯气的话都说不明确了,明明是想羞辱对方,怎么变成了对方来羞辱他了?
“侯爷,奉劝一句,我可不是那种宅在深闺里不谙世事的女子,相反,我跟喜欢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你既然是侯爷,那也能查出我的过去,我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断然不只是因为运气好的。”
运气好也是实力的一小部分,不是吗?
“还有就是,即便你再怎么厌恶秦霄,他也是你最出色的儿子,相比较你那个已经被点名不能入仕的儿子……啧啧,算计来算计去,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实在是太可怜了。”
秦霖虽然命还在,但如今这个身份,也只能躲在淮南侯的庇佑下了。
秦霄的世子之位,怎么也不可能传给秦霖的,这是新皇下的旨意。
富贵险中求,但谁又能知道,求的到底是富贵,还是落败呢?
淮南侯灰溜溜的走了,他发现自己这一身的气势根本就唬不住这小姑娘。
他也知道,淮南侯府如今落败,依旧支撑着,还是因为有秦霄。
可是他还是不喜欢秦霄。不喜欢那个女人生的孩子。
亦如当年,他其实不喜欢那个女人,偏偏在父母的压迫下,两人给娶进门。
“小姐,喝口茶润润喉吧。”柳絮贴心的给她倒了一杯茶,温热的,刚刚好。
林明玉接过,抿了一口,“秦霄他……在前线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世子殿下自然是没事的,小姐送去的粮草,也刚好解了燃眉之急。只是……小姐,这样下去的话,你的产业也会支撑不住的。”
毕竟那不是几百人,那是十几万人,而且不是一天的口粮,而是持久性的。
林明玉抿着唇,突然想起了空间里的那些物资。
囤了很久,怎么也花不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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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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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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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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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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