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她们举办花魁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不会仅仅只是为了名气吧?”林明玉坐回位置,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如果只是一介间谍,应该不会把自己暴露的这么彻彻底底吧?
所以这其中,究竟是带着什么样的目的呢?
问起这个,韩娇娇倒是正好打听了一番,所以能回答。
“这个嘛,据说是因为春满楼并不是只有这安宁县有,上京那边也有,而是还是总部。这些地方产出的花魁,可能会被送进京城,之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这就跟人才输送差不多,这里把人培养好了,送过去直接就可以带来利益。
可林明玉觉得,这件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
最终这场花魁选举,红袖取得了胜利。
她如今就是春满楼当之无愧的花魁了!
林明玉对这些事情没兴趣,她只想知道,一个北国人费尽心思成为大辛国的花魁,并且刻意将自己的刺青隐瞒,这是什么意思?
而且这个春满楼也挺有意思的,这么多人,难道没有一个人对她的身份感到好奇?也没有一个人看到过她的刺青?这个北国人隐藏的这么深?
“柳絮,派个人去查一查这个红袖吧,摸清楚她的全部动向。”
“是!”
林明玉是来谈生意的,这是她的主要目的,也可以用来迷惑敌人。
红袖这人一般只在春满楼里待着,很少出门,但又有权利出门。
这是楼里很多姐妹都渴望的自由。
不出门,就等于抓不到她的一些蛛丝马迹,毕竟总得有事情出现了,才会留下痕迹。
林明玉也不着急,反正她也不急着离开,所以在这里好好的谈生意,暗地里做一些事情,也是时间充足的。
人不可能是完美的,不论怎么做,都会露出马脚。
柳絮派过去的人蹲守了很久,总算是找到了一些线索。
“小姐,红袖姑娘每七日便会去一趟寺庙,半个月会去一趟县太爷府中,有时候来了兴致,会出楼逛逛。只是听说,下个月月底,她就要被送去京城了。”
所以如果想在这个月接触到她,并且打听到她的目的,要加快脚步了。
林明玉不怕自己误判,就怕自己一个马虎,就把人给放跑了。
如今大辛国看似国泰民安,但是从便宜爹传来的消息中得知,皇室之中可是一点都不安宁。
如今圣上尚未立下皇储,很有可能到最后是立下一道遗诏。这底下皇子那么多,位置就那么一个,那这种斗争可想而知。
如果这时外界再触发战争的话,大辛国就会在一次陷入内忧外患之中。
她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不希望到时候因为前线的原因,不得不到处征兵。
一场战争的触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届时如果大辛国式微,那么强制性征兵是必然的。到那时,林文彬和林文竹两人定然已经长大,若是被拉去战场,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
她这一切,也不只是因为深明大义,还有一些自己的目的。
“去的哪座庙?”林明玉垂下眸,看着手中刚拟定的合约,放下了手中的毛笔。
柳絮将一块手帕递了过去,接着说道:“就是城外不远处的落雷寺。”
这个落雷寺之所以叫这个名字,还得追溯到从前。之前这儿还是一处破庙,到此修行的几位和尚,好几次看到天上的雷落在了寺庙周围的树干上。
巧的是,无论哪一次落雷,都没有任何人因此受伤。
之后的几年里,也一直出现类似的问题。
落雷寺也因此得名。
附近的百姓是说,这里曾经有过一位得道高僧,飞升的时候引来了天雷。这些雷是因为当年的天雷来不及收回,才落下来的。
落雷寺也因此出名。
许多人去这庙里上香,至于在这里许愿灵不灵,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倒是有趣,她一个楼里的姑娘,每七日还能出城一趟。”
柳絮点点头,“红袖应当是春满楼里待遇最好的吧,老鸨将她视作亲女儿对待。据其他姑娘所言,若非这次花魁选举,怕是老鸨都要将这春满楼传给红袖了。”
这就更奇怪了,一个仅仅进楼一年的姑娘,让老鸨这么掏心掏肺?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刺青,林明玉恐怕要觉得,这红袖怕不是老鸨真的亲女儿了。
“红袖姑娘上一回去寺庙是什么时候?”
“是五日前,她明日要去县太爷府上弹曲,后日便会去落雷寺了。”
林明玉伸手碰了碰桌上的花盆,轻轻扯了扯上面的叶子,漫不经心的说:“盯紧了,看看她去这县太爷府上,究竟是弹曲,还是做什么?”
“是!”
柳絮领命走了出去,迎面就看到了正一脸笑意的韩娇娇,跟她擦肩而过。
“明玉,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林明玉也是一阵头疼,这姑奶奶明明是看完花魁选举就应该回去的,结果一直待到了现在。
说什么,因为有林明玉在,所以她一点也不怕,因为有人会保护好她的。
这话里话外的,不就是想让林明玉保护好她吗?
“娇娇,什么东西啊?”
“你看,是小兔子!”韩娇娇一脸兴奋的从身后人手中夺过小兔子,递了过去。
小兔子一身洁白的毛发,小尾巴轻轻的耸动着,似乎是因为陌生的环境,它此时非常的害怕,一直在瑟瑟发抖。
“可爱吧!”
林明玉点点头,“是挺可爱的,要是做成麻辣香锅,那就更可爱了。”
“麻……麻辣香锅?”韩娇娇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小兔子这么可爱,你怎么可以吃兔兔?”
林明玉扶额,这经典台词她也能遇上,“娇娇,我这儿有点忙,有什么事等我忙完再说吧。你若是想养兔子,养就是了,韩府还不至于养不起一只小兔子吧?”
“倒也是,我就是给你看看的,谁知道你……算了,小兔子,我们去玩吧,不跟这个要吃你的坏人一起玩了。”
然后韩娇娇就带着兔子出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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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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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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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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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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