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溪转头就看到一脸好奇打量的林明玉,耳根子忍不住红了一截,“咳,这个是我以前的邻居,我们算是从小一起长大吧,但是他这个人奸诈狡猾,你得小心点。”
“喂,我还在这儿呢,没必要当着我的面说吧?”柳青州无奈。
就是太多人宠着她了,所以养成了她那肆无忌惮的性子。如果不是因为经常掉银子的特性,估计她还会更嚣张。
不过能在这里看到她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担心她在别的地方是不是受欺负受委屈了。
“既然林小姐与洛小姐认识,那在下对于这份交易,更多了几分信心。”
林明玉抬眸看向他,确实,他给人的印象极为精明,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温润如玉的。
商场之上,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他一身的铜臭味这么重,她若真心相信了,那反而成了傻子了。
“既然大家都认识,那今日我做东,于一品居坐坐,顺便填饱一下肚子如何?”
“在下的荣幸。”
一品居在平安县有一定的知名度,环境不错,味道也不错,但是价格更不错。
许多有钱人会喜欢来这里吃饭,虽然贵,但确实是好吃的。
洛云溪也比较喜欢吃这里的菜,因为这里的厨师会根据客人的口味来调菜品。
据说一品居之前的厨子是宫里退下来的,后来没有事做,就被人挖过来当老师傅。
所以才有了如今的口味。
林明玉买下来的李想自然是比不上的,毕竟底蕴在那里呢。
三个人点了一桌子的菜,吃的也算是宾主尽欢。
期间洛云溪一直在吐苦水,说对方对自己不好,老是喜欢管教她。不仅如此,对方早些年跟着她爹习武,就是武功都是在她之上,所以就是说也说不过,打也打不过。
“我真是太难了!”洛云溪就差嚎啕大哭了,但也知道这样太毁形象了,所以也就止住了。
林明玉有观察到,洛云溪说话期间,柳青州一直都是眉眼含笑,对于她说的那些话,不承认也不否认,眼神非常宠溺。
看着这其中的猫腻很大啊!
饭后,三人分道扬镳,洛云溪直接跟柳青州挥了挥手,然后就跟林明玉离开了。
她才不要跟这个笑面虎离开,说不定没过多久就把她打包回家了。
马车上,气氛很安静,马车一摇一晃的,安静到让人昏昏欲睡。
洛云溪接触到林明玉若有所思的表情之后,突然打了个激灵,瞌睡虫都跑了。
“明玉,你,你在想什么?”表情怪怪的,看的她心里发毛。
“没什么,就是在想刚刚那个柳公子,似乎跟你……”
洛云溪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后文。这就跟听书听到一半,说书人说“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是一样一样的。
这种感觉就是一种抓心挠肺的感觉,就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你身体里爬一样。
“好啦好啦,我投降,我直说,他就是我爹让我成亲的对象。”
她向来都是大大咧咧心里藏不住事的,现在跟林明玉成了好朋友,有些事情她也不想藏着掖着,那既然都察觉出来了,她也不好在隐藏下去了。
反正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原来是这样。”林明玉有点囧,她好像猜错了方向。
“我怎么感觉你这表情不对劲啊?你想什么去了?”
“我那个……就是,呃……”支支吾吾的半天,最后还是说了,“我以为你逃婚是不喜欢那个男人,然后你刚巧又有个竹马,两小无猜,而且感情还不错……”
这不就是为了竹马而逃婚的剧情吗?
洛云溪:“……”
“请停止你的想象,事情并不是这样。”
“嗯嗯,我不乱想了。”
林明玉竖起手指,就差发誓了。
“就是,你这竹马对你挺好的,为什么要逃婚啊?而且你们这也不算是联姻,算是佳偶天成吧!”
从小一起长大,那双方的父母肯定是知道对方的秉性,而且他们两个看着也不是没有感情,怎么就会到逃婚的地步?
还是说,这其中有什么隐情?
“你这眼珠子一转,我就知道你肯定是瞎想了。没有什么原因,就是我不想那么早成亲而已。”
洛云溪玩着腰间的挂坠,这个挂坠是她之前当掉好多饰品都不愿意当掉这个挂坠,因为是柳青州送她的,说是在庙里开了光,可以保她平安。
“我才十六岁,刚及笄,我爹就迫不及待的把我嫁出去,我能开心才怪了。而且柳青州他做生意天南地北的走,那我岂不是整日独守空房?我才不要。”
林明玉:“等等,你不是说他是你家邻居吗?”
“是啊,怎么了?”
“所以你嫁过去,也就是一堵墙的事?”
“是呀!”
“那柳公子出门做生意的话,你不就可以回娘家住?这也就是一堵墙的距离,你难不成还嫌弃远?”林明玉扶额,这回门甚至都不需要坐马车,直接买个东西回家,去到隔壁就行了。
洛云溪捏着下巴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可是大家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既然嫁了过去,以后就是柳家妇,而非洛家女了。我不要这么早就嫁出去,我想多享受享受一个人的日子。”
林明玉哑然,这话她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了,相反非常赞同。
太早嫁人,也就是早早的进入婚姻的坟墓。
而且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确实是很多人都是这个想法。
所以她想着,自己要努力挣钱,给自己挣来一个前程。不用依赖别人,自己就是自己的依赖。
洛云溪虽然任性,但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这也很好了。
“只是云溪,人生中遇到一个真心喜欢自己的是非常幸运的,你如果不把握住的话,最后结果如何,你得勇敢的面对。”
最怕的就是自己任性完了,回过头一看,再也没有人纵容她的任性了。
“我明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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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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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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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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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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