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想过,林明玉带着两个拖油瓶弟弟,居然能做出这种成就。
如果当初她能对林明玉好点,是不是说,如今享福的人当中,也有她一个?
她这个堂妹既然对其他人都那么大方,那对自己的堂姐,应该更大方吧?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老林家的人很想来打秋风,或者是装一装可怜什么的,只希望林明玉能够接济一二。
但是林明玉拒绝了,根本就不给半点机会。
“曾经的你们是如何对我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才记得吗?”她勾着唇笑,笑容温和,但无端的让人在炎炎夏日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老林家的人对二房家的孩子,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对待起来就更不可能用心了。
动辄打骂,这是常态。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村民们已经习惯了。还不是老林家的人自己作的,但凡当初慧眼识珠,知道明玉丫头是有出息的,现在也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可如果当初老林家的人对林明玉好的话,很有可能就不会有后面的林明玉过来了。
只能说,这万事万物都有一个因果。
如今的村民对他们没有什么言论,是因为他们受了她的恩惠。可等过几年之后,风向就会转变了。
人类的性格里,有一种很不明显的仇富心里,平常的时候不显,但是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开始抱怨。
抱怨林明玉为什么这么有钱,不给自己的亲人分一点?什么?老林家的人对他们不好?那不是几年前的事吗?
人们会下意识随着时间的流逝,从而把这种幸灾乐祸的态度转变为同情,因为大众是同情弱者的。
一年前,林明玉势弱,所以村民们同事她。
可过几年之后,他们就会开始同情老林家的人了,毕竟他们过得并不好。
或许会有人说,这不是报应吗?
但这种言论只会因为时间越变越少,从而在大众的口中,成为了林明玉的不忠不孝。
这就是人世间的事情,只是一些言论而已,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名声。
林明玉深深的知道这一切道理,所以她打算搬走,只有离得远远的,他们的言论才不会传过来。
这些言论再厉害也厉害不过时间,等时间一长,这些言论就会被其他的事情替代,到时候对于林家的一切,又有多少人记得?
八月三号,小弟的生辰。
去年因为生意刚起步,所以只是煮了一碗长寿面,并且加了个鸡蛋。
而这一次,家里有钱,可以操办的盛大些。
不过也没必要什么盛大,生辰不过是一种仪式感。
所以林明玉准备了自己亲手做的蛋糕,不是什么奶油蛋糕,而是用米饭当成面包胚,红烧肉当成奶油,一层一层的盖上去,形成蛋糕。
最上层的红烧肉是用上等的五花肉做的,猪皮暴露在外,红烧肉的汁浇在上面,有点像巧克力,但没那么浓稠。
最后就是一点点葱花了,点缀在上面,很是好看。
“这是?”林明宇看着这种不曾见过的吃法,忍不住好奇。
“之前不是给小弟煮了长寿面吗?今年想了个新奇的,他喜欢吃红烧肉,那今天就给他吃个够。”
还别说,这红烧肉蛋糕,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了,实在是太大了。
“红烧肉!我喜欢!”小弟蹦蹦跳跳的,看着石桌上那色泽厚重的红烧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实在是太香了,而且上面还冒着热气。
他忍不住想伸手捻一块红烧肉,但是被阻止了。
“阿姐,我不是故意的,太香了……所以,我这就去拿筷子。”
林明玉无奈的摇了摇头,“不是,我是想让你晚点吃。我听闻,若是在生辰那日向着生辰蛋糕取下愿望,将来的某一天,很有可能实现。所以你要不要许愿?”
“要要要!”小弟非常配合。
二牛倒是疑惑,“既然是蛋糕,那这儿也不是蛋啊。”
这不是红烧肉吗?
林明玉瞪了他一眼,破坏气氛的家伙,随后温柔的看向小弟,“你别理你哥,有蛋呢,我放了几个在里面,就看你到时候切给谁了。”
放在红烧肉里煮的鸡蛋,色泽会偏焦糖色,但也确实是好吃的,毕竟是沾染了肉味。
小弟闭着眼睛,缓缓说道:“我希望……”
“可不许说出来哦,说出来的愿望那可不灵了。”林明玉提醒。
小弟立马闭上了嘴。
他希望家里人永远都开心,永远都在一起,也希望未曾见过的母亲,她能投一个好胎。如果,如果有机会的话,就别生他这样的了。
“我许好愿望了。”小弟睁开眼,眸中并无郁气。
“这个给你,切好的红烧肉蛋糕就放在碗里,你想给谁就给谁。”
小弟结婚林明玉递给他的小木刀,缓缓在红烧肉蛋糕上切了个口子,随后艰难的把第一块放进了碗里。
伸手递给了林明玉,“阿姐,你吃。”
“谢谢小弟。”
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继续切蛋糕,第二个给了二牛,第三个给了林明宇。
林巍有些扎心,他是他们的父亲,怎么就不跟自己亲近呢?他还以为自己是第三个呢,结果被林明宇截胡了。
第四块才给了林巍,第五块给了李小子,最后切的这一块,才是自己的。
小弟拿着筷子吃了一口,红烧肉肥而不腻,那汤汁也不会油腻,吃进嘴里,满满都是幸福感。
“阿姐,你做的红烧肉真好吃。”小弟是非常真心的说出这么一句话。
在以前,他特别渴望过年的时候,奶奶做的那些红烧肉,能够有自己的一份。
可事实上,那份红烧肉不仅是阿姐吃不到,二哥吃不到,他也吃不到。
他们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看老林家的人吃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的点评一下。
可这一天,他终于实现了红烧肉自由。
第一块给阿姐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是阿姐忙里忙外的把抚养长大,生活上也事情依着自己,不会亏待什么。
第二块给二哥也是同理,除了阿姐,他就是跟二哥的感情是最好的了。
之后是明宇哥,是因为阿姐说了,如果没有明宇哥,他们家短期之内也富不了。
再然后是父亲,因为他不熟悉这个人,尽管回来一段时间了。
“呀,这鸡蛋给我吃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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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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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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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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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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