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听林明玉的描述,他就知道这一家子的人有多无语。挺着大肚子的孕妇烈日下干活,不足十岁的孩子给一个及笄的小姑洗衣服,生病到奄奄一息的孩子就这么赶了出去。
这是人能做出来的问题?
诚然如今这些孩子过得比他们要好太多,但这不是这些孩子努力过后得来的结果吗?
如果不是林明玉她有能力,是不是就要直接带着弟弟去当街乞讨了?
不是谁弱就有理了,明明是自己造的孽,凭什么让他人来承担这个结果?
林巍知道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而且他手上也沾染过鲜血,若是以前弱弱无为的他,兴许就真的是愚孝的典型了。
“我是你娘,我还不能来找你了?”老太太瞪了他一眼,随后趾高气昂的说:“给我一百两,你侄女要嫁人了,你得表示表示。”
林巍:“……”
他看着非常像傻子吗?
“娘,我没有。”他非常干脆的摇了摇头。
此次出行靠的都是经费,他自己是没带银子的,所以是真没有。
但是老太太怎么会听得进去,她只知道自己儿子回来了,那她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问钱了。
“你没有,你不会向你闺女要?”
林明玉那死丫头手里肯定有不少,找她要保准没错。
“那是我闺女的钱,我这个当爹的,怎么能拿闺女的钱?”林巍蹙眉,他就算是再落魄,也不能拿闺女的银子吧。
老太太眼睛都在喷火了,“你闺女的钱不就是你的钱?让她拿一百两银子会死啊?你是当爹的,不是当儿子的,她不给你不会揍她?”
林明玉作壁上观,对于这件,她也想知道这个便宜爹会怎么处理。
在老太太的心里,林明玉是当女儿的,她手里的钱只要当父亲的要,那就一定得给,因为这是孝道。
当然,若是林巍真的想要,她也不是不会给,只是这父女之间的感情,也别想要多少。
“娘,我这么大个人了,还要闺女的银子,我还要脸呢。”
当父亲的不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管,今天你必须给我这一百两,不给银子的话,宝珠怎么风风光光嫁出去?”
“林宝珠嫁人了?谁啊?”林明玉有些好奇,对方那眼高手低的模样,不像是随随便便就能看上一个人的性子。
老太太非常高傲的抬起头,“宝珠这丫头找了个小少爷,她嫁过去不仅自己享福,还可以帮衬一下我们家。到时候她要是生了个儿子,那小少爷家里的家产不就是我们家的了?”
“……”该说不说,老太太这志向还挺远大的。这还没嫁过去呢,就已经惦记着人家家产了?
“谁家的小少爷?”这么倒霉,被林宝珠看上?
“王家的。”
林明玉嘴角抽搐了一下,“我记得这王家的小少爷好像已经二十有九了吧,跟林宝珠相差了十几岁,确定吗?”
“你就羡慕去吧!”
这王家的小少爷不仅要奔三了,而且膝下还有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正房的位置已经有人了,嫁过去不就是直接当妾?
一个妾,妄想对方的财产?
她突然有点想笑,笑话对方的异想天开。
王家虽然也算是暴发户,但也是有底蕴的,这一类人绝对不是林宝珠可以随意糊弄的。
老太太看着她笑,忍不住哼了一声,“整日抛头露面的,一点都不检点,要是跟你宝珠姐学学的话,说不定现在就已经嫁给大少爷了。”
王家这个底蕴确实是比他们好很多,毕竟是几代人堆出来的财产。她这才一年的时间,手里头有个万两的资金,已经算不错了。
这一点她确实比不上林宝珠,但是主动给人当妾这种事情,她也比不过。
宁做穷人妻,不做富人妾,这是很多庶民心中正常的想法。诚然嫁给一个有钱人,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但是嫁过去就一定幸福吗?
当妾的不仅需要伺候当家人,还得伺候主母。当妾,已经是半个奴身了,只能算是半个主子,只有妾生下来的孩子才算是真正的小主子。
但是小主子也会因为母亲的身份而被诟病,所以这也当不得正经主子。
“老太太,林宝珠这是嫁过去当妾吗?”
老太太脸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她也清楚,当妾这种事在乡下人眼里,是非常不风光的行为。
“瞎说什么呢?宝珠说了,小少爷到时候会把那个黄脸婆休了,然后将宝珠明媒正娶,八抬大轿的娶回家!”
这话听的林明玉更想笑了,这种谎话也能相信?
“老太太,你对于林宝珠会不会过于相信了些?”
林宝珠一个乡下妹子,也就是穿着打扮比同龄人好一些,但她可以肯定,是比不上人家府里的丫鬟。
这些丫鬟是受过专业的训练,可以说,就是从宫里放出来的一个宫女都会被人追捧,她们可以很好的找到一份差事。
如果是在大户人家做丫鬟的被放出来,出嫁的结局也不会太差。
王家的那些丫鬟再不济,也比得过林宝珠。
“我看你这是嫉妒!”
老太太呸了一口,随后看向林巍,“赶紧的,把一百两给我,我好给林宝珠添妆。”
三十两银子添妆足以,剩下的她自己可以留下,到时候家里有什么事情就可以用上。
而且她儿子的闺女可是有钱人,她不怕没钱花。
林巍早些年在她眼里的印象过于根深蒂固了,所以直到现在也看不清真相。
林巍若是真想给,他早就给了打发算了。
“娘,不是儿子不给,只是儿子真的没银子。儿子现在还得靠闺女养活呢,真没有。”
“你放屁!都说了,让你跟她要。”
林明玉笑了笑,“我可以给我爹,但是不能给你。如果他是给你的话,那你先说说那个欠条的事。”
老太太眸光闪了闪,没敢直视。
“娘,我身上就这么几个铜板。”林巍从兜里掏出几枚铜板,表情很是无辜和委屈。
他身上不带钱,带钱的是李小子,所以真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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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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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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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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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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