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还没出生的时候,林进忠就已经参军了,所以他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不知道父亲长什么样子。他只能靠二牛说的来去想象,想象出一副父慈子孝的画面。
而太久的时间没有等到父亲回来的消息,二牛也不再去回忆父亲的模样。小弟也没有或于执着,所以对于父亲这个位置,小弟还是有些陌生的。
林明玉叹了口气,拉着小弟的手目不斜视的往衙门外走去。
而在出去的一瞬间,与那人擦肩而过。
有种莫名的感觉从心底蔓延,可一瞬间消失不见,她不明白这是什么感觉,只知道自己不太想跟这个人接触。
所以她带着小弟上了马车,离开了这个地方。
“大人?”
林巍回过神,继续跟着眼前的衙役往里走,只是这颗心思,却没有放在自己要办的事情上面。
刚刚那个擦肩而过的女子,他觉得有点眼熟,但是想不起来是谁了。
是他以前认识的吗?
此来平安县,一是为了完成任务,二是因为他来之前查过了,他是从平安县出来的,说不定此行可以找到他的身世。
只是,这平安县这么大,他又该从何处找起?
离开了的林明玉脑子里乱了很久,最后还是打算顺其自然,这些事情本就不该是她去想的。有些事情如果注定是悲剧的话,她提前去查探,只是让悲剧提前上演。
就看这事态怎么发展了。
“劳驾送我们去牙行。”她喊了一声。
马夫应了一声。
于是马车朝着牙行而去了。
县城周边的田地很多,她想去买些田地,不管怎么说,田地是根本,以后就算是破产了,好歹有几亩田可以养活自己。
而且若是日后二牛考上秀才,这田地还能免税,是个稳赚不赔的事。
而且她需要将红薯传播,交给别人她不放心,万一被人掐断了来源,这是个不太好的事。
她先把红薯种上,到时候烤地瓜,炸薯条,红薯饭,红薯粥什么的,全弄上去,还怕宣传不了?
“如果你要买地的话,我这儿倒是还有一些良田,不过分的比较散,你确定要吗?”牙行的工作人员手中拿着一本厚厚的书,里面记录了周围田地的贩卖情况。
“怎么个散法?”
“就是,这里有几亩,那边有几亩,虽说都是良田,就是位置太乱了。”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那些咬紧牙关的普通百姓会买,因为只能买几亩,散不散的,有什么关系?
“有成片的吗?”林明玉问道。
“也有,不过位置比较偏,不是良田。”
“也行,你帮我找连在一起的,是不是良田,无所谓。”
刘麻子这翻书的手突然就顿了下来,这倒是少见,一般都是要买良田,还有人看不上良田的?还真是稀奇。
不过这既然是顾客的要求,他也用不着去想太多。
“这里也有,一共有一百一十多亩,如果你想要的话,算你一百亩好了。”
位置太偏了,那十几亩送给她,衙门都不会追究的。
“可以先看看情况吗?”
“也行,现在去吗?”刘麻子作势要合上手中的本子,对方买一两亩他肯定破口大骂,要是买这么多亩,他只会把对方供着。
这可是大客户啊。
不过这是谁家的小姐,买起东西来,只顾着喜欢,不顾着田地的好坏?
不管了,反正他有钱挣就行了。
“可以,现在去看看吧。”
现在连晌午都还没到,过去一来一回的话,也不会有太多的时间。
“行,我去牵匹马,姑娘和公子坐马车就行了。”
田地都是在郊区,他们一般都会带着人去郊区看看,如果合适就买下,不合适就算了。所以牙行一般都会备下马车这些东西,就是为了方便出行。
“一百亩地,真的要买吗?”小弟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姐姐这是哪里来的勇气,或者说,她哪里来的这么多银子?
“安啦安啦,咱们家有钱,不用在意这些。”
“阿姐,我只是怕你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怕累到你。”
钱不是那么好挣的,小弟觉得自己不小了,也不傻。
如果真那么好挣的话,那全天下的人不都全挣银子?
所以为什么林明玉即便是知道这两个弟弟是拖油瓶,却还一直带在身边的理由。
因为他们懂得挣钱的辛苦,懂得她的难处,有一颗感恩的心。
她难道不想在家坐着挣钱吗?
只是投胎是一门技术,她没这个技术之能付出劳动了。
“放心好了,阿姐能这么做,就一定有把握的。”
刘麻子说的那片地看起来有些坚硬,虽然不算肥沃,但也算是比较不错的土地了。
红薯是一种比较坚强的农作物,从发现红薯到如今,一直都可以发现,它对于生长环境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合适的土壤,还有水源,它就可以活下去。
这对于在战乱后吃不饱穿不暖的流民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还不错。”比她想象中的还好点。
到时候把土地翻一翻,松松土之后就把红薯种下去,也不是不可以。
“姑娘这是满意了?确实这个地方虽然偏,但是土地还是可以的。”就是离水源有点远,而且土地比较坚硬一些。
所以这并不是良田,而且卖出去的价格也会便宜一些。
林明玉的重点是把红薯宣传出去,至于土地怎么样,她还真不在乎。
要说土地,那肯定是她空间里的土地是最肥沃的。
“行,如果姑娘觉得没问题的话,只要把银子交齐,我们这边也可以尽快交给衙门,处理这件事儿。”
做牙行的,或多或少跟衙门有点交情,刘麻子这么说,也没太意外。
“行,拜托了。”林明玉点点头,没有拒绝。
让她一个人跑衙门走程序,估计得等大半天了。
还好这个刘麻子上道。
“看的差不多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林明玉观察到那些田地的附近还有一些空地,如果买下,用来做个庄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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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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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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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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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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