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玉,我这边有点事需要解决一下,你……”林明宇有些犹豫,本来是陪着一起看房子的,结果他中途有事得离开。
“没事,你去吧,我这儿又没有什么事,放心好了。”
“……嗯,如果出了什么事,记得等我回来,别自己一个人扛着。”
“好。”林明玉点点头,继续夹菜,“对了,马车带走吧,我们留着也没用。”
她跟小弟两个人,留一辆马车没什么用,她又不会驾驶。
“我会尽快回来的。”丢下这么一句话,林明宇就离开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他现在失忆的情况下,一切以恢复记忆为主比较好。
柱子说的事,是淮南侯府的二少爷秦霖不知道为什么来了平安县。
得到消息之后,柱子就马不停蹄的告诉了他。
如果被发现的话,那对方就知道他没有死。而且听柱子所说的,他们那一家人是巴不得他死了。
林明宇打算把自己藏起来,不连累林明玉他们,而且他也好查一下,秦霖来这边的原因是什么。
“二少爷好像并不是突然起意的,至于他为什么会过来,属下们也不清楚。”柱子说。
他只知道这件事恐怕会对世子不利。
林明宇点了点头,“你做的对,不能让他发现我们的存在。现在我们在暗,他们在明,查起事情来应该会顺利不少。”
但愿在查事情的途中,他能想起一些有关过去的事情。
想不起来的话,那也没有办法了。
柱子想说回去找神医给他看看,但是林明宇拒绝了。失忆这件事本来就是挺困难的,要想恢复绝非那么简单。
而且他大张旗鼓的去找神医的话,难免会有人猜测到他还活着的事实。
平安县城门口,一队人马正悄悄进了城。
马车看起来奢华无比,端看外貌,就可以看出主人家的奢侈了。
再看马车内部,貂皮制成的坐席,上好的茶叶,官窑出品的茶具,宽敞的空间足以躺下两人。
而靠坐在马车上的人,半眯着眼睛,一身月牙白的长衫,青丝散乱,看起来有几分慵懒。
“少爷,到平安县了。”马车外的侍卫传来消息。
秦霖低低的应了一声,睁开半眯着的眼,语气中带着几分困意,“找个地方歇息吧。”
“是!”
客栈那边,林明玉吃完饭就带着小弟回房休息了。小弟还小,她可不敢让他一个人睡一个间,所以就带到她房间去了。
小弟才六岁,所谓男女七岁不同席,这个年纪还是可以睡在一起的。而且她是他姐姐,这点子忌讳也没太必要。
“阿姐,我长大了。”小弟还有点小害羞,他之前都是跟二哥一起睡觉的。
虽然小时候也跟姐姐睡,但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在姐姐眼里,你就是个小屁孩。”林明玉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好了,中午睡一觉,下午我带你出去玩。”
“好。”小弟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呼吸就变得平稳了。
林明玉失笑,看着窗外的天气,下午的太阳应该不会太大。
就是不知道林明宇那边是什么情况,走的这么急,到底是什么急事?
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东西,没过多久,她也睡着了。
有点热,这是醒来的第一想法。
正午是天气最热的一段时间,脱离了电风扇,空调的日子,这种生活确实是挺难受的。
就比如那句话所说,如果我不曾见过阳光,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阿姐,起床了。”小弟坐在一旁,忍不住喊了一声。
“起了起了,知道你这小屁孩要出去玩,待会就带你去,先去洗把脸吧。”
清水擦拭过脸庞,心头的燥热都散去不少。
上一回就她跟林明宇去了府城,让小弟好一阵眼馋。现在他也过来了,如果是最后打算定居在这里,他想着先熟悉熟悉环境也挺好的。
下午的街道不算太热闹,因为太阳的原因,基本上大家都喜欢在屋子里待着。
那些小摊贩为了生活,不得不顶着太阳天出来摆摊。
卖糖葫芦的大爷,看着手里这一串糖葫芦都快被晒化了,不得不在阴凉处躲着。
“大爷,来两支糖葫芦。”
“好嘞,姑娘拿好。”
林明玉从钱袋里掏出两枚铜板递了过去,然后将其中一根给了小弟。
之后两个人就在大街上开始逛了起来。
“阿姐,我想要这个。”小弟脸上还沾着黏糊糊的糖渍,眼睛却是直勾勾的看着一处小摊。
那是一个卖玩具的摊贩,上面有各种各样的玩具,都是由手工制成的木制品。
“想要哪个?”
小弟指了指上面的一把木剑,也就六寸长,剑身有些细,看起来挺精致的。
“老板,这把木剑多少钱?”
“姑娘,十文钱。”
“给。”林明玉掏出十文钱递了过去,一把小木剑就到手了。
小弟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的。
“这么喜欢啊?”
“是啊。明宇大哥说,等我日后及冠,他便送我一把绝世好剑。但是我现在还小,所以用不了,只有拿这个了。”小弟一双眼睛都是亮晶晶的,那喜爱之情都快溢出来了。
“要不给你换把大的吧,你还可以拿来练武。”
“不用的,我要这个就行了。”银子是姐姐挣的,虽然她说了可以随便花,但他却不能这么不懂事。
林明玉没猜到他什么心思,只是觉得,他挺懂事的。
一路上,小弟想要的东西很少,基本上都是林明玉主动给他买的。
天色渐沉,天气也不再那么燥热,路上多了不少行人。
林明玉打算再逛一会儿就回去了,走了那么久的路,还真是有点累了。
中途他们二人在一处茶馆坐了好一会儿,那茶馆里的茶还是挺不错的。
她看向了一处卖胭脂的铺子,以前只顾着挣钱,也没怎么想过打扮自己,现在突然有种心血来潮的感觉。
只是余光好像看到了什么,让她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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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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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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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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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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