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竟然是四海商行的老板,商界的一哥。
更让她想不到的是,这老公公一来,就把家族的产业都交给她男人,还不走了。
不但把先婆婆和祖坟都迁了过来,还把家里面的房子拆了,盖了一所四进的大院子。
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如今的西河村,家家都是青砖建的房子。
生活也有了质的变化,从之前的吃不饱饭,到每顿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自从他们跟着樊菱学会了,一年种两茬庄稼之后,家里都有了富余的银子了。
如今,村里面的姑娘不愿意往外嫁,外村的小伙子们,就是倒插门也愿意来。
大家伙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么好的日子,他们西河村不但是远近有名的富裕村。
就连四海商行的掌柜也是他们村的,这让他们觉得很是荣耀。
樊菱一边扒拉着手里的算盘,一边听着大喇叭孙氏讲八卦。
“那吴旺真是个好的,他爹干了那么多畜牲事,竟还把他接家去了!”
孙氏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愤愤不平的说着。
村里人谁不晓得,那吴四是怎么对待程兰她们母子的。
自从二杆子进了大牢之后,李寡妇就跟人跑了,若不是吴旺那小子不计前嫌,把他接了过来。
怕是这会子,他饿的只剩下骨头棒子了。
“吴旺确实是个好的!”
樊菱点了点头,不计较他爹干的那些混蛋事,还把他接回到了家里,这小子还真是个孝心的,果然没看错他。
“………”樊菱拨动算珠的手一停,似是想起了什么。
“对了,您的那位赵彩侄女怎么样了?”
自打赵县令打死后,就再也没了赵彩的消息。
上次发生的事情,她也听说了的,不晓得后续如何了。
不过在这个封建的年代,女人一旦失了名节,甭指望能过上什么好日子了。
她这话一说完,孙氏的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
“她要不嫁给那个老头,谁还能要她!不过我听说她嫁过去没多久,那老东西就死了,我也不晓得她现在过的咋样!”
孙氏一脸的鄙夷,按理说有这好亲戚,他们也能跟着沾不少光。
可这些年不但屁光没借上,每次见面的时候,还要受着人家的冷眼。
如今他们家散了,虽然谈不上解恨,但也绝对不会同情他们。
但凡以前他们有能耐的时候,能帮上自家一把,现在她也不会不闻不问的。
聊着聊着,她眼里又冒出了亮光,
“对了,樊翠那丫头可惨了!”
“嗯?咋的了!”樊菱抬头望着她。
这两年张氏一家一直很消庭,若不是听她说起的话,都要把这女人给忘了。
“听说赵县令死后,他媳妇就把后院的那些小妾都卖到妓院了!唯独留下了樊菱,把她直接送给了城东破庙的那些乞丐们,啧啧,那日子过的老惨了!”
孙氏说的自己都直皱眉,那种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
“………”樊菱眉头紧皱。
虽说那樊翠挺招人恨的,但听她过的是这种日子,心里面也不好受。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只是她有点太偏激了。
明明可以找一个不错的人家嫁了,可她却走极端,找了一个比他爹还大的老头子,还是给人家当的小妾。
在这封建的年代里,小妾就跟家里面养的畜牲一样,是留是养,全凭主子一句话。
二人正聊着,刚开完会议的云霄从外面走了进来。
“父亲呢?”他四处望了望,并没有发现父亲和儿子的影子。
“你觉得呢?”樊菱直接飞去了白眼。
当初见到老公公病成那个样子,她脑瓜子一热,把三根人参都献出去了。
自打他吃了那三根人参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腰也不弯了,腿也不疼了,领着儿子满村子跑,连人影都逮不到。
“………”云霄摸了摸鼻子。
父亲身体越来越好,他看着心里也挺高兴的。
就是把儿子彻底的给俘虏了,想见他一面都不容易。
“我去田里面看看!”他指了指外面。
按这个时间来算,估什他们应该在稻田里。
“我也去!”
樊菱放下了手中的算盘,一大天都没见到儿子了,她也想去瞧瞧。
二人赶着马车去了田里,如今的田地和三年前已经不一样了。
除了西河边上种的都是水稻外,其余家地里面种的都是二茬的花薯。
现在刚开花,放眼望去,感觉整个人置身在紫色的海洋里,心情甚是愉悦。
“相公,你看那边是什么?”
樊菱指着自家的稻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走近了一看,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果然是那一老一小。
“大孙儿,这些不少了,让你娘亲发现又该挨罚了!”
老爷子指着小家伙手里的青蛙腿,儿媳妇说这些是益虫,不让抓着吃,这若是被发现了还了得。
心里正寻思着,就瞧见了来到近前的儿子和儿媳妇。
“………”他心里一惊,忙出声提醒孙子。
“咳咳………”
接收到了爷爷的信号,就晓得母老虎来了,小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手中的青蛙腿塞到了爷爷的手里。
“爷爷!娘亲不让吃这个!你可不能再捉了!”
“………”老爷子的嘴一抽。
这孩子随谁呢!
樊菱无语的翻了个白眼,真当她没看出来似的。
自打儿子会走路之后,就不归自己管了。
成天跟着他爷爷满村子跑,都要成野孩子了。
“………”云霄唇角微勾,虽说儿子顽皮了一点,但长的和自己一模一样,就是喜欢的不行。
“父亲!省城那边来信了,问您什么时候回去?”
省城的那位二夫人已经来过几次信了,这老头儿连看都懒得看,看来是真不打算回去了。
果真如她预料的那样,话一说完,老爷子便一口回绝。
“回去啥?这才是我家!”
这里有他儿子,儿媳妇,有宝贝孙子,还有过世的夫人,就连祖坟都在这里,这一辈子他都不想离开了。
“那行吧!我这就去回了他们!”
就猜到会是这个结果了。
而此刻,在省城的云家,一位衣着华丽,满脸褶子的老太太坐在屋子里。
张嬷嬷匆匆忙忙的跑了进来,
“夫人,大小姐和二小姐说家里面太忙,您生辰就不回来了!”
“晓得了!”二夫人面无表情。
如今她失势,怕是两个女儿在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额………老爷也来信………说不回来了!”
那婆子一脸的为难,老爷也真是狠心,几年也不回来看一趟夫人。
“嗯,知道了,往后也不用给去信了!”
二夫人嘲讽的勾了勾嘴角,自从那男人把祖坟迁走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争了一辈子,最终还是败给了那女人,都死了那么多年了,走的时候还把她骨灰带上了。
当初知晓找到那野种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活不成了,毕竟那女人就是她害死的。
可她什么惩罚也没受到,他只是把祖坟迁走了。
当时她还窃喜,认为老爷并不在乎那女人。
可经过这几年,她才深刻的意识到,她错了。
她不但受到了惩罚,而且还是最残忍的那种。
每日守着这么大一座府邸,那种没有尽头的孤独,让她早就话够了。
她现在就一个念想,就是想早点死,好结束这种可怕的孤独日子。
本书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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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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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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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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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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