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返1985>第 113 章 能屈能伸
  林丰收很想停车,把他赶下去。

  然而,这事要是让他儿子知道,三『毛』第一个跟他拼命。

  林丰收道:“你这是看不起我,还是看不起你姐?”

  “跟我姐啥关系?”林宁宁疑『惑』不解。

  林和平笑着说:“他是食品厂的人。”

  林宁宁嗤笑一声,一看到外甥扒着车窗要往外去,顿时顾不上嘲讽林丰收。

  林丰收的余光注意到这点,不禁喊:“周周,周周。”

  小孩转过身,满眼疑『惑』,叫我干啥。

  林丰收道:“到了部队让你爸开吉普车带你玩儿去。”

  “对!”林宁宁眼中一喜,“周周还没坐过吉普。”

  傍晚见到周建业,林宁宁就让周建业去开车。

  周建业有车,但特意开过来带儿子玩儿影响不好,就没理他小舅子。而且他严重怀疑,想坐车的人是他小舅子。

  翌日中午下班,周建业才把车开回来。

  林宁宁立即抱着大外甥坐上去。然而,被周建业赶下去,只留他儿子一人。

  林宁宁不敢置信,“姐夫,你——”

  车嗖一下从他身边越过,掀起一地尘埃。

  林宁宁连忙捂住嘴巴,别过脸,对上他姐的视线,林宁宁忍不住告状。

  林和平仿佛没听懂,笑眯眯问:“中午吃什么?”

  “不吃!”林宁宁见他姐也不帮他,气咻咻道:“吃土吃饱了。”

  林和平道:“那我做红烧肉,你别吃啊。”

  改革开放十来年,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也没到三天两头吃肉的地步,多数大学生自然也吃不起。以至于林宁宁学校的食堂荤菜除了鱼和蛋,就是肉丝炒各种蔬菜,或者鸡肉炖各种菜。

  想吃红烧肉只能下馆子。

  林宁宁一个人不好意思去,找同学拼单,也没法三天两头去,导致在家吃肉吃惯了的人回到学校最想念的不是家人,而是家人做的各种大肉块。

  林宁宁一听林和平的话,立即说:“我说现在饱了。等你做好饭,我肯定就饿了。”

  “你呀。”林和平无奈地看他一眼。

  林宁宁搬着板凳出来,“姐,我帮你洗菜。”

  “在厨房里,想吃什么洗什么。”林和平道。

  大棚蔬菜不多,林和平今早去副食厂没买到什么菜,所以林和平就买了一条鱼,两斤虾,和一块猪肉。

  林宁宁发现有菠菜,就把菠菜拎出来。

  “这个怎么吃?”林和平问。

  林宁宁想想,“用馓子炒吧。我看厨房里有馓子。”

  “鱼和虾不吃了?”

  林宁宁不假思索道:“红烧鱼和油焖大虾。”说着,一顿,“大姐,咱们这个伙食,得比二姐结婚那天还好吧?”

  林和平道:“这还用说。屋里的那些虾就把爹娘准备的菜比下去了。”

  “大哥没过来肯定很后悔。”林宁宁没等林和平开口,“后悔也活该。要不是怕姐夫收拾他,大哥早就忍不住回去找爹娘了。”

  林平安的『性』子忠厚,一辈子没反抗过父母,跟她和林宁宁这种刺头不一样。

  这点林宁宁心里也明白,林和平就没说,“你大哥就是欠虐。安宁初六出嫁,初七回门。你信不信,初七晚上吃过饭,你大哥就得回去。”

  昨天来之前,林和平跟林安宁说,他们初八再过去。

  初八厂里开工,他们直接去厂里。

  林宁宁道:“他不在家过到初八?”

  “难。”林和平道。

  林宁宁还想问什么,听到车声,抬头看去,不是他姐夫和他大外甥又是哪个。

  “回来干什么?”林宁宁摆摆手,“没做你们的饭,该干嘛干嘛去。”

  周建业瞥他小舅子一眼,就把儿子放地上。

  看到林和平手里的猪肉,周建业顺嘴问:“中午吃饺子?”

  “想吃饺子?”林和平不答反问。

  周建业点一下头。

  “想得美!”

  “明天做!”

  林宁宁和林和平同时开口。

  周建业让儿子抱住林和平的腿。

  林宁宁扔下菜,拔腿就跑。

  “别跑啊。”周建业指着他说。

  林宁宁嬉皮笑脸道:“我不是没种吗。”

  周建业瞪他一眼,抄起儿子,回屋给他倒水。

  小孩解渴了,舒服的趴在他爸肩上,看着妈妈做饭。

  林周周一岁多,可以吃饭了。

  中午,林和平给小孩挑几块鱼,又弄点米饭,浇一点点汤,让小孩自己吃。

  小孩靠着爸爸的腿,趴在桌上,五指抓住勺子往脸上戳,一会儿就把自己戳成小花猫。

  周建业勾头看看儿子脸上的米粒,忍俊不禁,“你这是吃饭,还是撒饭?”

  小孩瞥一眼他爸,继续吃有滋有味的米饭。

  周建业见状,加一点点五花肉塞他嘴里。

  林和平慌忙说:“不行!”

  “肥肉,没事。”周建业见小孩吧唧吧唧嘴巴就仰头看他。周建业问:“是不是还想吃?喊爸爸,爸爸给你夹。”

  小孩指一下菜盆,“爸爸,夹。”

  周建业又给他夹一点,“再多说两个字,我还给你夹。”

  除了叠字,小孩只会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一次说好几个太难了。

  小孩不想为难自己,就找他小舅。

  林宁宁指着他的碗,“先吃完。”

  小孩放下勺子,挤开他爸爸的腿,朝他小舅走去。

  林宁宁不禁瞥他姐夫一眼。

  周建业抱起儿子,“宝贝,先吃完,爸爸给你夹一块大的。”随即一手箍住小孩,一手给小孩喂饭。

  小孩想吃软软的肉,周建业往他嘴里塞,小孩的脑袋顿时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林和平瞥他一眼,就继续吃饭。

  周建业见状,不禁说:“媳『妇』儿——”

  “你招惹的。”林和平提醒他,“这么大的孩子本来就没定『性』,还不让他好好吃饭,不给你面子也是活该。”

  林宁宁张嘴想跟着说一句。

  周建业抢先说:“想好了再说,林宁宁。”

  林宁宁险些呛着,扒拉几块红烧肉又夹一点鱼和虾,就端着碗出去。

  小孩顿时知道小舅指望不上,也放弃挣开他爸去找红烧肉。

  周建业见他又老老实实吃饭,忍不住想笑,“林和平,你儿子长大肯定是个见风使舵,能屈能伸,八面玲珑的主儿。”

  “宝宝不过懂得审时度势罢了。”林和平前几年刻意少吃点,这两年成效不错,胃变小了,一点菜和半碗米饭就饱了。

  放下碗筷,林和平过去抱着林周周,方便周建业喂他。

  小孩撑得不愿意吃,周建业故意夹一块红烧肉放在小孩嘴边。

  林和平登时想踹他,“能不能有点爸爸的样儿。”

  “我现在就很有爸爸的样儿。”周建业冲儿子挑一下眉,“宝贝儿,张嘴。”

  宝贝儿想朝他爸脸上招呼,他想吃的时候不让他吃,他吃饱了又拿红烧肉逗他,天下再也没有比他爸爸更坏的爸爸。

  林和平瞪一眼周建业,就去给儿子洗脸。随即把孩子放车上。

  小孩在车上爬一会儿,就趴在车座上睡着了。

  吃饱了睡睡饱了玩,玩累了继续吃,吃的小孩跟他小舅都忘了今夕是何夕,清河村热闹极了。

  孙氏和林和平闹僵,起初村里大部分人都觉得林和平小题大做——哪个当娘的没翻过儿女的东西啊。

  随着林宁宁生长痛,考上市一中,再考上国防科技大学。

  村里人反倒觉得这孩子要是跟着孙氏,不可能这么有出息。因林宁宁跟着林和平,除了学习,啥活不用干。林和平还不唠叨他花钱,还让他吃的舒舒服服,每天开开心心去上学。

  村里人就觉得不看在林和平是厂长的份上,看到林和平把林宁宁养的这么有出息,当娘的低个头又有什么呢。

  毕竟,这是林和平家的事,旁人不好『插』手,那时村里人也就在心里想想。

  随着林和平有了孩子,周建业的父母离几千里路都过来看看孩子,孙氏依然不去,村里人就有些不满,碰到孙氏也不乐意打招呼。

  如果林安宁一直在村里,她结婚这天村里人绝对不过去。

  年初六,学校没开学,店面没开门,食品厂也没开始上班,三『毛』的娘、林向前、林和乐等人都在村里。

  这些人看在林和平的面上,初六一早就去林家帮忙办事。

  九点多一点,陈然跟着婚车过来,看到门外全是人,不禁庆幸没有听他妈的话,听他大姐的话,拉了两箱喜糖。

  清河村的人有钱,大人小孩都不稀罕包着喜纸的硬糖,但陈然的这个态度,大伙儿都很满意。

  老村长把糖果拆开,每人抓一把,沾到喜气的众人也没为难陈然,陈然顺顺利利把安宁接走。

  包着红绸的桑塔纳行至林和平家门口,林安宁让车停下。

  陈然不禁问:“停下干什么?”

  林安宁指着紧闭的大门,“我最想从这里出嫁。”

  陈然顿时有个不好的预感,忙说:“安宁,大姐不在家,我们别给她找麻烦了。”

  林安宁瞪他一眼。

  陈然见她没有下车的意思,慌忙让司机赶紧开车。

  出了青潭镇,陈然才觉得自己活过来。

  女方这边第二天才宴客,暂时不用帮忙洗菜做菜。所以,林安宁一走,林家屋里屋外的人瞬间走的一干二净,只剩林和平二叔一家和林老汉、孙氏和林平安。

  林平安看到他娘根本没有察觉到乡亲们的态度,看着堆放在院里的猪羊还很高兴,就把想说话的话咽回去。

  初七下午,陈然和林安宁走后,远道而来的宾客告辞,孙氏开始分肉。给林和平的二叔一点,给她娘家人一些,就把肉用盐腌起来,晚上热中午剩的菜。

  林平安有个医生女朋友,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去食堂吃饭还用各自的饭盒,特别讲究,哪能吃得下亲戚吃剩的菜。

  勉强吃一点,就以林和平那边没人看家为由回去了。

  到家就煎两个鸡蛋煮挂面。

  初八上午,林宁宁抱着他大外甥到家,看到大门敞开着,洗衣机哄哄响,甫一进门就忍不住说,“别告诉我你昨晚回来的。”

  林平安拎着一桶水倒洗衣机里,“咋了?”

  “你咋不在家多住几天?”林宁宁故意问,“毕竟你好几年没回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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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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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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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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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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