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灾在古代并不鲜见,主要也是地广人稀的缘故,就像现在俄国西伯利亚东部的雅库茨克,群狼泛滥一样,人迹罕至,群狼逐渐占据了人类的地盘,当地人口只有22万,主要经济来源是饲养驯鹿,但每年狼群猎杀的驯鹿超过9000头,马则超过500匹,损失超过260万美刀!当地居民不得不猎狼。
西北地区一直到解放前还经常受到狼的攻击,比如晋省周边就有很多村民被狼群袭击的记载,甚至有妇女在家里带小孩被攻击,留下了很多悲伤的故事,不过也有鬼子被狼群攻击后尸骨无存的记录!
狼在南中一带的名声一直就不太好,它们的活动范围经常和牧区冲突,被认为是牧区四害之首,因此在农民安居乐业的解放后,遭到了大规模的猎杀,土枪、陷阱、毒饵等都一起上,所以狼群在南中地区逐渐开始绝迹!
狼并不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当然意思就是并不属于濒危动物,不过在《物种红色名录》中定为易危(VU),也就是在24种易危哺乳动物之列!
狼群历史分布几乎遍布全国,但在调查取样的18个历史分布区中,仅有南中贡嘎山、亚丁、格西沟等地区发现了狼群的踪迹,而早期重点分布的秦岭地区则没有发现狼群,当然并不表示狼群已经消失,而是推测其活动范围可能正在缩小!
另外早期大量分布的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狼数量已经不足2000只,其它区域则没有确切的数量报告,而在后期调查时数量还在3.5万只以上!
所以狼群在我国的现状可不太好,当年泛滥的狼群居然走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这和人类的扩张是分不开的,从建国时的4亿人到现在十二亿人,人口扩张需要大量的资源,种植面积和牧区都大量扩张,植被大面积破坏,最后的结果就是人和动物抢地盘,当然人类肯定是赢家,但到底是不是最后的赢家却不一定……
因为狼群也是生态平衡链中的很关键的一环,它们的存在捕食了草原上危害比较重的鼠类,这些动物在草地上打洞繁殖破坏草原,狼群消失得以让它们开始泛滥,那么我们去抓老鼠?显然不现实!
合众国农民也不喜欢狼,因此狼也被大量猎杀,最后以至狼群绝迹,结果也很糟糕,黄石公园地区加拿大马鹿肆意繁殖,而且它们食草习惯不好,还要带出根,植被大量破坏,公园管理方束手无策!
后来又专门引进了14只狼,由此繁殖,希望能控制马鹿的数量,由于狼群的突然出现,马鹿开始又选择性的出现在比较安全,但早期马鹿很少到达的险峻位置,使得很多区域的植被得到了复苏,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狼群规模扩大,马鹿的数量暴涨的势头才被遏制……
所以说,任何生灵都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不应仇视物种而使一个物种灭绝!苍蝇蚊子除外……
凌岩醒来,感觉自己的胳膊空荡荡的,伸手摸了摸,平坦的座椅上哪里还有沈曦婼的影子?
以为沈曦婼是下车解手了,凌岩睡眼惺忪的坐起身子,却有一张纸条从身上跌落下来。
凌岩拿起纸条一看,整个人一下子就高度紧张起来!
“苦憨憨,你现在回去不等于是往火坑里跳?妈的,我怎么在这种时候带你回家呢?”
凌岩担心的怒骂自己一声,然后赶紧下车,准备驾车去追!
这里距离独龙村还有一百多公里的距离,苦憨憨她大晚上的,一个人从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坳里走,那该多危险?
万一遇到了狼……
凌岩刚这样想,便看到了地上狼群的粪便,他更加着急了!赶忙上了车,拿起电话来给沈曦婼打过去,结果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
凌岩傻眼了,苦憨憨不会出事情吧?他打着火,然后又调转车头,然后急踩油门,朝着独龙村的方向驶去,沿途注意观察着,看看沈曦婼是不是在路边走着,或者……或者被狼群袭击……
沈曦婼昨夜从车上下来后,怯懦且坚强的的她确实是选择了徒步回家,不过她走的路线,和汽车行走的路线不同。
她是走直线,从山坳这里开始爬山,然后笔直的朝着怒江龙洲湾段行走,直线距离不足十公里。
沈曦婼从小跟着奶奶上山采药,对于这片区域的地形是比较熟悉的。
所以爬山的时候,也是轻车熟路,对于山腰上的一草一木都是比较熟悉的。
而就是这短短的十公里,她在刚刚爬上半山腰的时候,便听到了狼叫声,那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虎视眈眈的盯着她看了好一阵。
由于她身处半山腰,而且躲在了一个古人专门为了躲避猛兽攻击而开凿的石洞内,并且点起了火把,野兽见到明火,是不敢靠近的……
但是山路十公里,一般人也承受不了那种手脚并用的行进方式,爬山的时候要手脚齐上阵。
而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的时候,沈曦婼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趴着向下倒退,每一次挪动身躯,都是艰险万分。
万一失足,便是葬身山谷的结局。
从深夜到黎明,沈曦婼白皙的小手由于爬山,已经磨破了指肚。
脚上穿的白色球鞋也被树枝划破了,脏兮兮的,露出一只小脚趾。
她蓬头垢面的从山上下来,望了望刚刚浮出天际的晨阳,一双坚定的眸子里满是倔强。
前面就是怒江龙洲湾段,那汹涌的江水剧烈拍打着两边的岩石,那声音听得人害怕!尤其沈曦婼从小便以为自己的父亲就是被怒江吞掉了的。
她此刻坚定地想要从独龙村和凌岩之间取得平衡,独龙村的成人礼,比老人的八十大寿还要重要!而成人礼上,族人们的祝福更是会让他们认为,那才是一辈子幸福的开端。
所以她不想放弃成人礼上的祝福,但是她也同样不愿接受那残酷的‘刑罚’!
所以她现在的目的是回家,在家里,让妈妈和奶奶为她举行成人礼,然后送上祝福。
做完了这些,她还需要说服妈妈和奶奶,然后一家三口,从独龙村里出来,到察哈尔去找凌岩。
沈曦婼是怀着无比的信念,凭着对凌岩深邃的爱,而往家的方向走的。
来到怒江边,找了个水流不那么湍急的位置,她蹲下身子来洗了把脸,当那冰凉的江水触碰到磨破了指肚的小手时,她才感觉到了钻心的疼。
再次站起身来,那俊俏柔美的脸庞上,点点水珠被阳光照耀的晶莹而又神圣。
这个纯洁的像一张白纸的女孩子,她在确定了自己爱情的目标后,是愿意为此而付出任何代价的!
看了看独龙村的方向,大概再翻过一座山头,就能回家了。
她拿出手机来看了看,这里根本就没有信号!所以心里在担心凌岩会不会来找她,却也无可奈何。
“对不起了,坏人!这次就让我来为我们两个人做点事情吧!不然我这一辈子,都会生活在没有信仰的世界里。”
沈曦婼面向太阳,双手放在胸前,虔诚的鞠了个躬,然后朝着前面一座大山,再次踏上了征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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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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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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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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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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