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接下来的举动,让所有人脑中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他接连处死曹执事和何安顺,又将何家众人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一个跑腿的小喽喽。
“带着他的脑袋,去见你们主子!”林轩指了指地上依旧死不瞑目的曹执事。
“不!不要!我做不到!”
小厮吓得屁滚尿流,瘫在地上如同烂泥般瑟瑟发抖。
“这可由不得你。”
林轩心念一动,小厮身上立刻浮起数道符文的光芒,紧接着他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自己动了起来。
“不——!”
任凭小厮怎么哭嚎,他依旧如屠夫般切下曹执事的脑袋,撕了一件衣服包裹了下,迈开双腿跑出了林家大宅。
林家众人咽了口唾沫,表情骇然之余掺杂着些许惊恐。
这就是林轩所说的提脑袋来见?
让一个小厮提着血淋淋的脑袋,跑去见尉迟风,不论尉迟风会作何反应,小厮恐怕都活不到明日。
太狠了,太凶残了!
林轩的手段,简直堪比恶魔!
不,就算是魔鬼都没有这么歹毒!
……
当天下午,何家大宅里。
“阿周,你怎么又哭又跑的?你手上提的是什么?”
当小厮跑回来时,几乎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因为他引起人注意的方式太特别了,手里拎着个沉甸甸、圆滚滚像西瓜一样的东西,却一边跑一边哭。
如此滑稽的表演,甚至还把一些何家人给逗笑了。
然而小厮心里却如丧考妣,想要呼喊救命,却发现自己仿佛遭遇了诅咒,那些个字眼怎么也喊不出口。
“咚!”
当他来到会议厅,见到尉迟风的刹那,便毫不犹豫将手里的“包裹”扔在了地上。
“混账!你在做什么?”
“家族重地,谁让你进来的?快把他赶出去!”
一帮长老见到一个小厮如此放肆,无不大怒喝斥。
小厮哭丧着脸,身体却依旧停不下来,开始拆解包裹上缠绕的布。
“这是什么东西?”
包括尉迟风在内,所有何家高层的目光,都被包裹吸引了过去。
“看小厮慌慌张张的样子,难道是曹执事去林家收割来的宝物?”
“莫非是益气回春丹?!”
一众长老的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
自从尝试过珍品益气回春丹后,市面上的益气回春丹对他们来说,早已食之如鸡肋。
所以他们才集体叛变,拾掇何安顺去林家抢走益气回春丹的配方。
这样他们以后就有享用不尽的珍品灵液了。
然而,随着包裹上厚厚的布被一层又一层揭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散播开来。
尉迟风作为真君,五感远强于凡人,他率先察觉到了异样。
“布上有血迹,而且看布料和印染条纹,似乎是曹科的衣服,难道……”
他脑中闪过一个极为不好的念头。
很快,布撕开了,露出了包裹的真面目。
“曹执事?!”
长老们惊骇欲绝,怎么也不敢相信,包裹中竟然是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
“好你个林大师!”
“我以为你只是年少气盛,可没想到你竟然比本座还要狠毒冷血!”
“送这么一颗人头来,是想给本座一个警告么?”
尉迟风心头那个恼火啊,一直以来他都只是把林大师当成运气比较好的好运儿,打心底根本没重视过。
但林轩现在的下马威,给了他一记狠狠的耳光。
多少年了,都没人敢如此羞辱、挑衅他。
他开始不得不正视林大师!
“尉迟风,这个林大师不简单!”
“同为元灵宗的人,我必须提醒你,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敌大意,你这次就是太草率了,否则岂会一而再再而三任务失败?还弄丢了卫汤手上那块混元石的关键线索。”
墙角的暗影之中,一名中年人面色沉着缓缓走出。
他身上虽然没有任何灵气的波动,但尉迟风却丝毫不敢轻视此人。
“我明白!”
“这一次我不会再轻视他了,两天后就是我和他的决战,届时我定取他性命!”
尉迟风的话掷地有声,可见其自信也并非空穴来风。
作为元灵族人,他从出生开始就是神使,别人还在费心费力获得神灵封禅,而他却早早地走在了大多数人前面。
元灵族作为精灵族的分支,天生掌握着许多传承秘术。
这些秘术每一个拿出去,都足以媲美灵级武学,修炼到一定地步更是能转化为神通之术。
如今,尉迟风已经是真君。
他的传承秘术早已修成神通,而且远不止一种!
他相信在自己祭出神通之后,林大师再怎么天资卓绝,也必定饮恨!
“希望你这一次不要再让我们失望了,必须尽早拿回混元石,否则影响了我们的大计,你难辞其咎!”
中年人虽然实力不及尉迟风,但令人诧异的是,他在尉迟风面前表现得更像一位长辈。
“另外,根据我们的探子调查,这河心岛隐藏着一个滔天秘密。”
“隐隐指向了命运之子!”
闻言,尉迟风晦暗的眸子中涌起点点异色。
“看来天助我等!我们拔除命运之子计划的进展,要大步前进了!”
“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中年人命令道。
“呵……”
“原本我只把林大师视作威胁,不一定非要铲除他,留着或许还有利用价值。但如今牵涉到了我们的计划,那就容不得一丝干扰!”
“此子,必死!”
尉迟风背负双手,恐怖的气息以他为中心爆发开来,形成巨大的漩涡,被卷进去的人,弱者当场被绞杀成齑粉。
那些幸存的长老,无不倒抽冷气望着尉迟风。
好可怕的实力!
不过震惊过后,便是狂喜。
“尉迟真君有这等实力,凯旋归来已成定局!”
“恭贺真君,贺喜真君!”
一众长老大声呼喊,滚滚声浪几乎要掀翻了屋顶。
随后在他们得知何安顺已经被林轩残害,这股呼喊的声浪,变得更加高昂,愤怒!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决战之日,悄然而至。
这天清晨,林轩刚准备启程前往江城,一个不速之客到来。
“林轩,你这几天都去哪儿了?我打电话你不接,短信也不回,微信更是理都不理。”
“我就这么招你讨厌么?”
冯曼妮穿着浅色长裙,披着咖啡色小外套,打扮得像个邻家少女,她略施粉黛,用嘤咛的语气倾诉自己的哀怨,显得楚楚动人又可怜。
“冯曼妮,你又想耍什么小心思?我没工夫陪你胡闹。”
林轩根本不理会她的哀怨,转身就要走。
冯曼妮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哀求地望着他。
“就算你不喜欢我,但至少让我能站在你身边陪陪我,不要离开好吗?”
“这是我最后一次请求你,我爸妈已经同意我和许宁峰订婚了,可我并不喜欢他!”
“与我何干?”林轩推开她的手,飘然离去。
冯曼妮望着他决绝的背影,滚烫的泪水再也止不住流淌下来,渐渐模糊了那道英明伟岸的身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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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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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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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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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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