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一分钟内。
裴简站着,没敢离开,眸光随着那辆车慢慢黯淡,直到季舒撑着伞,拍了下他的背,他转过脸,额头刚好擦到伞骨。
季舒连忙后退了几步,茫茫然地看着他,“傻愣什么呢,我哥呢?”
他们刚才分明是一起离的席。
好多人都看到了。
裴简局促着说不出话,季舒看了眼他身后空旷的停车位,加之他的表情,种种种种,足以分析出个始末来。
她神神秘秘的压低了声,“出去了?”
裴简微愣,随即点头。
“是去找方禾筝了吗?”
他摇头。
“不是?”
“不知道。”
看来他也没敢问,季舒微微叹了口气,“这都大半个月过去了,我还以为他放弃了呢。”
最近季平舟淡漠的仿佛那晚上的事根本不存在。
所有人也是一样。
不敢惹他。
所以三缄其口。
那份协议禾筝到底签没签,或许只有老爷子知道,但老爷子说签了,那就是签了。
在这之前。
季家所有人都以为季平舟当方禾筝是保姆,甚至是暖床工具,或者再说的高级一点,是一个门面,但那晚之后,恐怕连季言湘都要对她另眼相看了。
季舒望了眼裴简的神色,也淡然着,正要跟他说话,远远听见主楼里有人说了一句:“小姐,当心台阶。”
一怔。
裴简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季舒拉着手,躲到了一旁停着的车后面,那里很狭窄,又没有灯光,密闭安静,漆黑拥挤。
车身冰冰凉凉,抵着裴简的后背。
他低下头,能闻到季舒的呼吸,看到她因为静电而飘浮在空气里的头发,还有她双眼皮褶皱上的一颗黑色小痣。
从小看着的小姑娘终究是长大了。
他们这么贴身站着,裴简能感受到身前唐突的温度,他尽量贴着车,沉下声的时候,声音很有磁性,“小姐,我们为什么要躲在这儿?”
季舒小心看着季言湘路过的身影,“你傻啊,要是被我姐看到了你在这儿,但是我哥不在,她肯定会问,舟舟呢?到时候你怎么说?”
离得太近了。
裴简控制不住心跳起来,言语乱了,“就说……出去了啊。”
“笨笨笨!”季舒昂起眼眸,澄澈明亮,含着笑,“那样她就会知道我哥去找方禾筝了,不就会告诉爷爷了,我哥演了这么多天,就穿帮了!”
“我大意了……”
论心细这方面。
裴简的确比不过女人。
终于等到季言湘的身影被影光淹没,季舒松了口气,额头竟然轻轻放在裴简的肩上,毛绒绒的软发戳的他酥痒难受,可季舒却毫不知情。
还大大咧咧地说:“我姐特别喜欢针对方禾筝,一心想让他们玩完,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裴简放松了下巴,刚好能扣在季舒的头顶,那个角度,格外亲密。
是他一直想,却不敢的。
“因为她自己婚姻不幸福,就老是觉得方禾筝也不配,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哥根本离不开方禾筝?”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说离不开就是离不开,你看着吧,季平舟迟早露馅儿,迟早得巴巴的把人找回来!”
猛地抬起头来。
季舒一眼撞进裴简涣散的眸光里,还以为他是困了,“我姐走了,咱们回去吧。”
裴简撑着伞。
两人并排走在狭窄的过道上,季舒边走边将手伸出去接雪花,手套是羊毛材质的,雪落在上面就会消失,她欢愉地眯眼笑着。
忽然走到了前些日子他们争吵的地方。
季舒顿住脚,神情百倍严肃,“对了,那天我姐是不是打了陆北哥一巴掌?”
这事裴简听说了。
“是,因为他打了舟哥一拳。”
“那肯定特别疼吧?”
“没什么大伤,嘴角破了,擦了点药就好了。”
季舒摇头,眼神清明,语气肯定,“我是说,陆北哥肯定特别疼吧?我应该去看看他,跟他道个歉的。”
她低下了头,兀自往前走,嘴巴里喃喃低语着,“对,应该去看看他。”
温热从心脏远去了,裴简将手放进口袋,全然落寞了下来。
-
接连好几天的暴雪在燕京是罕见的。
积雪厚厚的堆积了好几层在房顶上,这样的寒冬腊月,连屋檐边儿的晶莹挂柱都结了长长的几条,危险的垂挂在边角。
若是结实倒没有大碍。
可偏偏被风一吹就摇摇欲坠。
有次方陆北出来接电话,站在边角,天黑,没注意头顶,电话打到一半就被冰柱子砸到了背,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才痊愈。
明姨还说亏他命大,要是那冰柱子再尖点,他命都没了。
出了事后。
方家的佣人都需提前一个小时开始工作,趁着人都没起,将院子里的积雪给清扫了,屋檐上的雪也给弹下去。
天蒙蒙亮。
明姨开门将贺云醒送走,正要关门,从墙拐角突然冲出来个人,个头小小的,长着讨人喜欢的娃娃脸,眼睛跟洋娃娃似的好看。
她认得她。
“季小姐?”
季舒将头上的碎雪拍掉了,用力点点头,“明姨,你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的。”
季家一共就那么几个孩子,一个多灾多病的季言湘,一个季平舟,还有一个健健康康的,就是季舒了。
禾筝跟季平舟结婚时,她见过季舒。
这时候应该热情地将她迎进来,可禾筝跟季平舟的事刚出。
明姨还记得那天方陆北带着禾筝回来,她打了热水给禾筝洗脸,她一抬头,颈子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就露了出来,又不知磕碰到了哪里,还一直流鼻血,她也不哭,就着热水一直洗,洗的水都红了。
当时方陆北就站在边上,脸颊有道巴掌印,他这人粗俗,骂起人来恨不得将对方的八辈祖宗都拿出来鞭挞一遍。
什么难听的话都骂完了。
然后便是指着禾筝,问她什么时候撞到的鼻子,是不是鼻梁骨撞断了都一声不吭,骂季平舟不是人,早就该跟他离婚了。
虽然过了半个月,可当时那场面,她一点都没忘,“季小姐,筝儿最近都没在家里,你要是找她……”
季舒坦坦荡荡地笑,“她怎么样了?”
明姨笃定了她是来劝禾筝回季家的,更不想让她进来了,连带着态度也冷了,“不太好,现在还是让他们都冷静冷静,您暂时别见她了。”
“我哥没来找她?”
前一天晚上,季平舟分明一个人出来了。
明姨也跟着傻了下,“没来,没见到小姑爷。”
季舒皱了下眉,又很快抚平,“算了,我也不是来见禾筝的,我找陆北哥,他在吗?”
正说着。
被白雪压着枝头的枯林小道上就出现了方陆北的身影,挺括的白衬衫,散着琥珀黑色的袖扣,还有挂在他臂弯上的一件驼色大衣,样样都好看。
他正低着头,不慌不忙地整理着袖口的褶皱。
远远就听见有道清脆的女声在喊他,一抬头,看见季舒踮着脚,欣喜地摆着手,一声声喊着:“陆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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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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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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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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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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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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