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是她心上人留下的遗物,她宝贝的比自己的命还重要,可这么珍贵的东西,却被放在无人区的角落整整三年。
季平舟的手指在冷峻的空气中一帧一帧握住,成了拳,放在身侧,脸色冷的要杀人。
平息了那股气,禾筝冷静下来,涩声解释:“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东西……”
“我是别人?”
同床共枕三年,夫妻三年,换来一个别人。
他倒宁愿那个人还活着,一个死人,只会让他更加挫败,“这不就是把破琴,我送给你的什么不比它贵?”
“那不一样。”禾筝知道在这件事上她永远理亏,永远对不起季平舟,她摧毁了一个男人最看重的面子和尊严,让他抬不起头。
咽了把嗓子。
她企图缓和关系,企图让这件事就这么烟消云散的过去,所以选择先低头,先服软。
“你如果是为了献血那件事来找我,大可不必,我跟我哥哥说过了,是我愿意的。”
季平舟撇撇眉,“所以他打你了?”
不止打了,还骂了,禾筝彻底清醒过来,她仰起脸,瞳孔迷蒙着寒光,“他说我去你家是做血包的,让我跟你离婚,我也觉得应该。”
“我家不是你家?”
“方家就是穷困破落户,不敢去攀季家的高枝,这点我一直很清楚。”
何时何地她都将这些分的很清楚。
面对季平舟,她骨子里带着天生的自卑感,尤其是在婚后的一段时间,没有了舞台与掌声,光环与那些头衔也都随之化为泡影,她就真的只是他养在家里的宠物。
心情好时摸摸头,给个甜枣。
心情不好了,欺辱漠视。
禾筝现在站在他面前,面庞娇嫩,像花朵的蕊心,眼睛里飘飘荡荡着晶莹剔透的光点,和三年前太像了。
季平舟恍恍惚惚又回到了那晚,他抬起手,捧住了禾筝的下巴,偏头贴近时她却忽然躲开。
“干什么?”
季平舟扣住她的下巴,鼻尖蹭上去,感受着她皮肤上的凉意,竟然有些想像三年前那样吻她。
可他在禾筝身上感觉到了浓重的怯。
这股怯让他无法靠近。
“冷吗?”他忽然没头没脑地问。
禾筝眸光闪烁,“你要是来找我吵架的可以回去……”
不说话。
他却将脖间那条细绒质地的灰色围巾取下来套在禾筝脖间,她本就是巴掌脸,不化妆时又纯又欲,脸被围巾裹着,只有一双眼睛明亮眨巴着。
这份温情算什么?
她又不懂了。
季平舟却气定神闲,像是随手施舍了路边的乞丐,“我不是来找你吵架的,没你想的那么清闲。”
围巾戴好。
他的手垂下来,顺手抓住禾筝,“上车,外面冷。”
禾筝定定站着,“前面有打车的地方。”
她这是下定决心要和他划清界限了。
温度极冷,开口时面前飘忽着雾白色的哈气,朦朦胧胧,笼罩在季平舟眼前,他不恼,淡然地站着,大衣领口笔挺,衣前那排琥珀色的钮扣散发着寒色的光泽。
风吹在他身上,他却好像丝毫不觉得冷。
看了眼禾筝背上的琴箱,季平舟轻笑,“怎么,要干回老本行了?”
禾筝一手扶住箱盒,满是警惕,“离开了你,总要讨生活。”
“你确定你能离得开?”
锦衣玉食的生活她过了三年。
哪是那么容易脱离的。
可季平舟太低估了禾筝,她眼神不变,神色明朗,“你是天之骄子,并不代表我也是。”
季平舟眯眯眼,“你确定不上车?”
“不上。”
“行。”
视线中纯色大衣上第四颗琥珀色的钮扣摇晃了下,脱离禾筝的目光内,随即季平舟快速侧过身,走上车,摔上车门的力度格外震耳。
引擎启动,轮胎在地上转动,划成一道虚影,终于离开。
禾筝松了口气,在路边打车回了方家,偷摸着将琴藏在了房间,这里隔音并不好,不可能在这里偷偷练琴。
坐在地毯上。
头顶暖风漾过,恍若柔软的水波。
她抚着琴弦,弦已经老旧了,不可能再发出绝美的音色,可就算换了弦又怎么样,当初的人不在了,她也不可能再有当初的才华了。
贴着琴身,面颊冷热交替间,禾筝困意泛滥,思绪才刚涣散了,楼梯上便传来跌跌撞撞的脚步声。
一起的还有明姨的念叨声。
“这是喝了多少啊,说了多少遍了少喝点少喝点,身体再好也经不住这样熬。”
禾筝慢吞吞地走出去,开了门,撞上喝的烂醉如泥被明姨扶着回来的方陆北,他臂弯里搭着一件大衣,身上纯黑的衬衫沾着口红,夹杂着的还有浓烈的香水味。
禾筝皱了下眉想退回去。
却一把被方陆北拽住,他醉了八分,还有两分清醒。
借着那两分,方陆北将手上的大衣扔给禾筝,嗓子像被钝刀划过,迟缓又沙哑,“看看,认得出是谁的衣服吗?”
险些跌倒,明姨赶忙扶住他。
禾筝心不在焉地一扫,几个小时前才见过,不可能不记得。
可她还是装傻,将衣服扔过去,“不认识,我要睡了,你自己注意点。”
“回来。”方陆北扯着她,用被酒精熏红的眼睛看她,仔细观望了一阵,似笑非笑的,“你到底得有多伶牙俐齿,才能把舟舟气成那个样子?”
禾筝不懂他的话。
方陆北将腿打直,扶着墙,还是把衣服塞了回去,“他晚上跟我一块喝酒,喝多了,现在跟一个小明星去酒店了。”
“管我什么事?”
禾筝一点都不诧异,这又不是季平舟第一次了。
她看着手上那件质地柔软的大衣,还沾着酒味,很重,“我也没气他,是你告诉他献血的事,他才去找我麻烦,我巴不得离他十丈远,不敢让他不痛快。”
“看看看,”方陆北伸出手指指她,“还说不伶牙俐齿的。”
禾筝转过脸,不想看这个醉鬼。
却逃不了他的啰嗦,“我是想让你跟他好好说,就算离婚也要好聚好散,你倒好,只盼没把人得罪全。”
还没说两句又吵起来。
明姨恨不得将方陆北拉开,可他就是站着不走,还重重拍了下那件纯色大衣,“明天把衣服干洗好,给舟舟送过去,再道歉。”
“我不去!”
刚说完方陆北就招呼过去一巴掌,“道完歉,我跟你一起跟他聊离婚的事,行不行?”
这是无奈却纵容的语气,禾筝揉着脑袋,不可思议道:“真的?”
“不然让你继续被人抽血吗?”方陆北扯开领带,烦躁极了,“死丫头,狗咬吕洞宾!”
他不坏。
就是嘴坏。
禾筝抱着衣服,欣喜点头,连昨天挨打的事都忘了,“我就知道哥哥最好了!”
“打住打住,”方陆北冲她使了个眼色,“去给你哥煮个醒酒汤,知道怎么孝敬人吧?”
“知道。”
昨天的不愉快全部化解了。
禾筝将衣服团成团要给方陆北,滞了下,转手放到明姨怀里,“我这就去。”
她忙不迭往厨房跑,步子都是欢快的,明姨看了叹气,不知道她为什么硬要离婚,担忧地看着方陆北,“你真要带筝儿去谈离婚?”
他们都知道。
季家那个地方是龙潭虎穴,有去无回。
方陆北也没法子,“那还能怎么办,就这一个妹妹,总不能真的看着她被抽干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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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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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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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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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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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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