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朝,建安二十五年,三月。

  明明是春光正好的时节,皇城内外却是一片缟素。

  先皇驾鹤西归,太子不日登基,这等更迭大事,让整个皇城陷入了一种熙熙攘攘的忙碌,道路上,不时有官员的轿子来来回回,巡逻的兵士宛若一张分毫不漏的大网,盯紧了每一个角落。

  当然,士兵只是在例行公事。

  太子即位,民心所向,无人不服,皇城内外的百姓们深信不疑,就算现在朝贡国造反,蛮夷来犯,大殷朝也会稳稳当当,乱不了!

  更何况,还有凤鸾宫的那位祖宗坐镇……

  凤鸾宫。

  与皇城内外紧张忙碌的空气不同,踏入这块地界儿,就像是陡然从世俗凡尘,踏入了玉宇仙宫,入目皆是大片瑰丽雍容的牡丹,妖红艳绿,浓淡相宜,那般高贵的天香国色,仿佛汇集了天地灵韵,令百花俯首,一如这座宫殿的主人——

  此刻,一排排宫女正托着精致绝伦的餐盘婷婷袅袅的鱼贯而入,整整一百零八道山珍海味,在玉石雕刻的龙凤呈祥桌上一字排开。

  随着最后一道菜上桌,站在内殿门口的宫女,持玉如意躬身打帘。

  紧接着,一个形貌俊美,华衣锦袍的男子,近乎卑微的扶着一名女子从内殿缓缓走出。

  与满殿绝色婀娜的宫女相比,女子的容貌并不出众,甚至略显英气,唯一引人的便是一双狭长的凤目,仿若牡丹灼灼雍容,敛睫阖目间,浮光霭霭,掠影生辉,揽尽四月天光。

  她穿着一袭雪色的广袖凤尾裙,裙摆处绣着大片朱红色的牡丹,明明是绣上去的,一行一动,却似骤然盛开,绝艳之姿,生生压下了满园国色。

  像是刻意算好的,就在女子缓步移出的瞬间,太监尖细的声音由殿外传来,“太子驾到!”

  来人着一身普普通通的云锦长袍,雪裹琼苞一般剔透修长的手指,拎着一只粉白色的玉葫芦,衣摆翩飞间,似风拂玉树,通身清俊至极,随着他踏入寝宫,整个凤鸾殿都染上了一层天地初开的晨光。

  “殷崇元,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后日就是登基大典了,你应该不会那么清闲才对吧。”开口的是那名女子,不算多么动听的声线,却雍容随意,沁着风情,绕着月意。

  普天之下,敢直呼太子名讳的,毫无疑问,也只有这座凤鸾宫的主人,殷氏皇朝的皇后娘娘——顾丹阳了。

  此刻,顾丹阳已然落座,跟在她身后的男子则殷勤躬身,无比仔细的将她身后的凤袍铺平,不留一丝褶皱。

  殷崇元将这一幕看在眼中,蕴着天光雪色的双眸深处阴霾涌动,却又瞬间平复下去,快得让人无法察觉,他抖了抖宽大的衣袖,驱散了两袖寒霜,这才上前落座。

  “再忙碌也该过来孝敬皇后娘娘的,不是吗?”殷崇元扬了扬手中的玉葫芦,笑的万古同春,“这是你最爱喝的桃花酿,三十年份的。”

  “三十年?那当真是极品了,不枉本宫疼你一场。”

  顾丹阳饶有兴致的将玉葫芦接了过来,玉指慵懒的抚过瓶身,声线分明带着几分愉悦,却让人生出了一种无法反抗的雍容,“不过,太子的记性似乎差了一点,本宫已经提醒你多次了,以后,要唤本宫太后才对。”

  这话让殷崇元的指尖几不可查的僵了僵,眼底强压的阴霾再次蠢蠢欲动。

  他陡然身体前倾,双眸紧紧锁住顾丹阳,“那丹丹姐也该记得,我同样问过你很多次,愿不愿意……做我的皇后。”

  丹丹姐……

  顾丹阳听到这个称呼,微微晃了晃神。

  这是十二年前她刚刚被册封皇后,二人初见时,殷崇元对她的称呼。

  那时,她十八,他十三,二人与其说是母子,不如说是姐弟,她手把手的教导他,真心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弟弟,自己的孩子。

  只是,随着这些年顾家势力越发庞大,二人的关系多少有了些疏远。

  顾丹阳一直都知道殷崇元登基为帝执掌四海的野心,而她从来不想成为他振翅的障碍。

  “本宫知道太子顾忌什么,顾家势大,你需要一个保证,联姻并不是最好的路子,我朝虽有子承父妻的先例,但那是建国之前的规矩了,以太子的睿智,应该知晓,这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十年姐弟相待,既然你唤本宫一声丹丹姐,也该知晓本宫的想法,就算没有联姻,本宫保证,顾家也会全力助你,绝无二心。”

  顾丹阳剔透玲珑的手指慵懒的划过玉葫芦,说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答案,“你登基之后,本宫会尽快离宫,绝不干政,当然,如果太子愿意,本宫会让父亲从顾家旁系过继一个可人儿,入宫为妃,至于皇后之位,太子可自行定……”

  谁知,某皇后那个“夺”字还没出口,就被陡然站起的殷崇元打断了。

  “你从没说过你要走!你要去哪儿?”

  与往日天池净水般风过无痕的温润不同,此刻的太子殿下,双眉紧锁,声线都抬高了几分,多了几丝从来不曾外露的阴冷。

  顾丹阳抬眼,斜飞入鬓的长眉微微挑了挑,对于某太子略嫌激动的反应有些理解无能,只是,某皇后唯我独尊惯了,根本不会去探究他人的心思,更不会因为他人改变自己的决定,就算是即将成为皇帝的太子殿下也不可能。

  “应该会去洛阳走走,本宫最爱牡丹,你是知道的。”顾丹阳回答的理所当然。

  是啊,他当然知道!

  他知道她的一切喜恶,习惯,手段……更深谙她的性子!

  殷崇元暗黑弥漫的眼底深处划过了最后的挣扎,有些艰涩的开口,“洛阳有的牡丹,牡丹华庭全都有,难道这偌大的凤鸾殿……还不足以让你留下吗?”

  “凤鸾殿的景致固然不错,可惜这些年,本宫看的也有些厌了。”顾丹阳慵懒的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挥了挥手,让身边跪伏的男子拿上来了两只酒盏。

  显然,她已经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了。

  殷崇元见此,藏在袖口中的双手不自觉的收紧,甚至,指甲刺进血肉都毫无所觉,面上却是慢慢恢复了冷静,眼底深处涌动着一股几欲破笼而出的疯狂,轻声笑道,“是吗……你就这么不愿留下来,做我的皇后?”

  “殷崇元,你应该很清楚,本宫不喜欢回答重复的问题,还有,”顾丹阳把玩着玉葫芦上那顶极为精巧的牡丹花型葫芦盖子,似笑非笑的瞧了殷崇元一眼,漫不经心道,“你这多疑的性子,真该改改。”

  多疑……吗?

  殷崇元僵了僵,紧握的双手终是无力松了开来,就像是松开了最后一道防线,任由黑暗将最后一丝光亮吞没。

  眼见某皇后旋转玉葫芦的瓶盖,似是想要倒酒,殷崇元当下伸手,将玉葫芦接了过来,缓声道,“我……帮你,你们都下去吧。”

  得了某太子的命令,顾丹阳又未出声阻止,凤鸾宫的众人不由躬身退下,转眼,偌大的凤鸾殿就只剩下二人相对而坐了。

  此刻,殷崇元翩然起身,仔细的旋开牡丹瓶盖,桃红色的美酒仿佛从他的指间流泻,刹那,醇香四溢,绵长悠远。

  顾丹阳不由深吸了一口气,陶醉的闭了眼,并没有注意到某太子面上那种宛若朝圣般一闪而逝的虔诚和疯狂。

  “来,尝尝。”殷崇元将酒盏递给某皇后。

  “嗯,不愧是三十年份的桃花酿,果然甘醇。”

  顾丹阳朱唇轻抿,仿佛饮进了流光,唇角的弧度却是比桃花酿还要醉人百倍,似赞似叹的冲着某太子晃了晃酒杯,“以后出了这凤鸾殿,想喝如此极品佳酿倒是有些困难了,这算是践行酒吗?”

  “践行酒?呵呵……”

  殷崇元意味不明的呢喃轻笑,将手中的酒盏隐没在宽大的衣袖间,声音温柔的仿佛能醉了万里河山,“不,是喜酒。”

  “喜酒?”顾丹阳顿了顿,随即扶额轻笑,慵懒的点了点头,“太子说的对,的确是喜酒,殷崇元,你一定会是一位好皇帝。”

  某皇后将杯中的桃花酿一饮而尽,只当是提前庆祝殷重元登基为帝。

  殷重元见此,面上的笑容越发温柔,温柔的令人毛骨悚然,“多谢你,朕的……皇后娘娘。”

  “殷崇元,你……”

  顾丹阳皱了皱眉头,本能觉得不对,只是,她的话还没有出口,就感到了一阵眩晕,整个人轻飘飘的,宛若灵魂出窍,随即,便人事不知了。

  亲们不要被锲子的画风忽悠,其实这就是一篇白苏爽,狗血雷的欢脱逗比文,请不要大意的看下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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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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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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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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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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