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夏桃花源>第13章 鹊桥仙
  小丫坐在苏子恒身旁,原本最开始还津津有味的观赏着舞台上的歌舞表演,可是随着时间渐逝,太阳西落,她开始坐不住,扭捏着身子,不住询问道:“小叔,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姐姐还在家准备等我们吃晚饭呢。”

  苏子恒眨着眼睛一想,可不是嘛,自己可不是和前世一样是孤家寡人,自己现在家中还有一个嫂嫂。若是回去太晚,恐怕会惹她担心。

  正在此时,花娘一步三摇的走到了舞台上,挥舞着绣帕,媚态十足道:“各位客官们安好,奴家刚从教司坊那边得到一首新词,乃西凉第一才子张野张大人的最新词作。”

  说着,花娘吩咐下面的小厮将抄录好张野的【夺锦标七夕】新词给在座的每桌分发了一张,接着自怜自叹道:“奴家对张大人的词作是万分欣赏,知道今年的花魁赛恐怕又要输给教司坊,奴家本已习惯。”

  “奈何小小那丫头不肯轻易认输,想趁离七夕还有段时日,看看能否求得一首好词?为此,奴家愿出一百两银子润笔费,求购一首好词,若小小那丫头侥幸夺得花魁,奴家润笔费再翻一倍!”

  轰!

  全场顿时哗然,就连苏子恒也坐不住了。一百两银子,这可是他原来想都没想到的数目。先前他决定抄袭几首词作,能卖个十几两银子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要知道在古代,饿死最多的就是那些诗人作者。君不见号称“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的一代大词人柳永,写了无数流传千古的词作,一生贫困潦倒,就连死后也是几个妓女凑钱将他埋葬。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也是饿着肚子写书改稿。还有诗圣杜甫等等人,虽然名传千古,家中都是一贫如洗。

  一百两银子具体值多少钱,苏子恒并不清楚,但是昨天他从自己嫂嫂张婉清口中得知,家中租赁的院子一个月的租金是一贯。

  大夏银两兑换比例是一两白银兑换一贯铜钱,也就是一千文钱。若是将他目前住的院子买下来,也不过四十多两银子。由此可见,一百两银子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若是自己有了这一百两银子,别说还清欠下吴婆子的那三个月房租,就连赎回白鹿书院也绰绰有余。没准还能在乡下买上几亩田,就可以过上自己梦想中悠然的田园生活了。”

  想到这里,苏子恒心里一片火热。扭头对小丫说道:“小丫,要不然你先回去和嫂嫂说一声,我有事晚点回去,就不用等我吃饭了。”

  小丫皱着一张小脸,万分不情愿道:“小叔,你为何不肯和我一起回家啊?”

  苏子恒伸手在她略显干枯的头发上摸了下,柔声道:“因为小叔要赚钱,到时候才能给小丫你买好吃的东西。”

  “哦,”小丫应了声,又不放心的问道:“那小叔你一会认得回家的路吗?”

  苏子恒笑道:“你放心,没看我边上还有小叔的同窗。就算我不认得路,我也可以让他带我回去。倒是你,路上要多小心,不要走丢了。”

  小丫急忙摇头道:“小叔,我不会走丢的。这条西市大街我来回走过很多趟,丢不了。”

  说完,她恋恋不舍和苏子恒打了声招呼,回去向张婉清汇报。

  苏子恒看了眼她那单薄的身躯,心里有点不放心,对宋建明拱手道:“宋兄,能否请你家书童护送下我家小妹,我实在不放心她一人回去。”

  宋建明呵呵一笑,“这有何不可。小安,你跟上去瞧瞧,注意要将她安全送回家。”

  “是,公子。”名叫小安的书童应了声,拔腿朝小丫离去方向追了下去。

  “如此多谢建明兄了。”见宋建明对自己如此推心置腹,苏子恒终是不好意思再唤他那较为疏远的“宋兄”,而是改口称他为“建明兄”。

  宋建明也为在意,而是笑呵呵道:“你我同窗一场,何必如此见外。愚兄可是还指望着欣赏贤弟大作。”

  “好说,好说,一会还得建明兄不吝指教!”

  两人正相互交谈着,那边暖香阁的小厮已经将张野的那首【夺锦标七夕】词作送了过来。

  宋建明接过来一看,便忍不住轻声诵读起来,读完之后,击掌赞叹道:“好一个‘梦里檐前犹滴’,张大人果然精擅词道,不愧是我西凉第一才子。”

  苏子恒也凑向前,默默朗诵一遍,点头附和道:“果然好词,还是专为七夕填写。”

  宋建明忽然苦笑道:“原本听到花娘愿出一百两的润笔费,心里还激动一下,以为可以赌下运气。可现在一看张大人的词作,才知道这润笔费不好拿。估计在凉州境内,能拿出比这首词还要好的词出来,恐怕是不可能了。”

  苏子恒在旁偷笑,那可未必,别人不行,不代表我不行!我承认这首【夺锦标七夕】的确写的不错,可要说没有能媲美的上它的七夕词,我服,秦观也不服啊。

  在前世的历史上,要说千年以降七夕词作,就不得不提到秦观的那首【鹊桥仙纤云弄巧】。几乎稍微对宋词有点了解的人都听过这首词,它可是感人肺腑的千古情词。

  苏子恒前世作为一名高中语文老师,又是正儿八经的中文系高材生,他又怎么不会背诵这首词呢?

  今天和宋建明进暖香阁的时候,他还考虑过要不要祭出这件大杀器,来震慑下这个时代的人,顺便装一下逼。

  可是他又担心钱太少,会贱卖了它。便想着选几首稍逊点的七夕词,先将房租赚够再说。没想到暖香阁的老鸨一开口就是一百两的润笔费,若是夺得七夕花魁赛的魁首,这润笔费还翻倍。

  这下苏子恒哪里还坐的住?反正这首词也是抄袭来的,能换个一百两银子,自己已是非常满意。再说除了这首【鹊桥仙纤云弄巧】之外,自己肚里可是还有不少存货。

  崽卖爷田不心疼!

  若是日后找回了“它”,别说区区几首诗词,就是古今中外各种名著和百科全书,自己也能给它弄出来。

  苏子恒想起为了这次穿越,为了应对穿越后出现的各种局面,自己可是精心准备了三年。可以说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都投资了进来,后来还找一家高利贷公司借了一百多万。

  这些钱,他全部用来购买了各种物资。至于说坑了那家高利贷公司的一百多万,苏子恒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

  这年头放高利贷的,还有什么好人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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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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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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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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