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有暖色的阳光,被巨大的法国梧桐和槐树遮拥着,初秋季节很凉爽,再加上毛概老师毫无生气的语调,让不想睡觉的人都昏昏欲睡。
顾北没抗住,趴在课桌上打盹。
顾北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下课蛮久了,教室里空空荡荡的,学生已经走了,只剩下诺诺,诺诺手握着铅笔在课本上漫不经心的画画,她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头歪在一边,面容安静,一瞬间世界安静美好。
顾北把脸凑到诺诺眼前说:“都这么晚了,怎么不叫醒我?”
诺诺翻大白眼说:“给你睡个够咯。”
这时候顾北手机响了,是沈城打来的,顾北接完电话对诺诺说:“公司那边突然有点事情,我要过去一趟,要不先送你回家吧。”
“你公司的事情可真多。”诺诺说。
顾北笑了,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大丈夫不可一日无钱,作为一名重生人士,顾北既不想当小丈夫也不想成为大丈夫,只想活的舒坦自如,但是他知道作为一个男人,从来不应该失去奋斗的目标。
“那我们走吧。”顾北说。
诺诺把卷起来的课本拍平收进书包里,和顾北一起离开教室,走到第二教学楼大门口的时候,诺诺的手机铃声响起了。
诺诺掏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她摁了接听键,听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话,然后挂电话扭头对顾北说:“我要去宿舍一趟,你去公司吧,等下我自己回家就好。”
顾北看了眼诺诺,说:“那我先走了,等下让赵拓过来接你。”
诺诺点头,目送着顾北离开,直到消失不见,她才转身走向第二教学楼的拐角处,那里静静地停着一辆白色奥迪,诺诺还没有靠近,奥迪车门就打开了,一名年轻女人从车里走下来,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样貌清秀,颇为几分姿色,身材高挑纤细,穿着黑色套裙,像个职场女强人。
长女人快步走到诺诺身前,诺诺朝后退了一步:“你来干什么?”
“噢,是这样的,诺诺,马上要中秋节了,给你带了月饼,还有你喜欢吃的春卷。”长女人连忙把手里的一个精美的纸袋递给诺诺,语气之中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恭敬:“亲手做的,诺诺,你都好多年没吃过了。”
诺诺伸手接住袋子:“没事了吧,以后别来。”
长女人见诺诺转身要走,迟疑了一下,对着诺诺的背影说道:“诺诺,刚才跟你走在一起的男生是谁?”
诺诺停下脚步,扭头对长女人说:“你最好不要管我的事,你最好当做什么也没看到,你最好从我眼前消失。”
长女人看着不远处的女孩,那张精致的脸上没有表情,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带着冰冷。
长女人张了张嘴,心里突然渗得慌。
等到诺诺走远,长女人才失落地上了白色奥迪启动离开,经过转角处的时候,她无意间瞥见了一个垃圾桶,怔了一下,然后熄火推开车门走到垃圾桶旁边,伸手从垃圾桶里翻出了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两个饼盒。
长女人扭头望向诺诺离开的方向,沉默许久,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歉意的说道:“对不起,我没完成任务。”
“唉……”
电话那头,响起一声让人骨头酥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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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过后,李瑾住进了红楼小院。
她在西泽大学的大学生活过的倒也波澜不惊,虽然有个名气比较大的哥哥,但极少有人知道,李瑾每天按时上课放学,没有生活上的烦忧,学习方面一直名列前茅,总之各个方面都挺好的。
顾北极少管李瑾的事情,只是知道最近金圣泽有找过李瑾几次,具体的情况是不大了解的,但总能感觉到两人的关系有些微妙,李瑾呢,或许是因为那个6子淇的缘故,对金圣泽有些看法,不大爱搭理。
下午下课之后,李瑾回家。
来到红楼小院的时候,李瑾远远地看到诺诺一个人坐在二楼的窗台上,两条长腿放在外面晃悠着,身子靠在爬满绿藤的窗框上远眺,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落日中晕出一抹淡红色。
这份安静让李瑾不忍心打破,落日下的红楼小院仿佛一张油画。
李瑾转身进了屋子,放下书包动手做饭。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李瑾是一个勤快的女孩,她不但每天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还烧的一手好菜,每天早上上学之前,李瑾都会先去菜市场买好菜,下午放学后,回到家动手做晚餐。
做好饭后,李瑾叫诺诺吃饭。
那个时候差不多傍晚六点半,落日在爬满绿藤的窗框上铺了一层淡红色的光,诺诺还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里。
李瑾叫了一声诺诺姐。
诺诺好像有心事,没听到,没做声。
李瑾走了过去,但没说话,在较少的接触里,李瑾经常看见诺诺或者靠在墙上或者坐在窗台上,眼睛空荡荡的,映着一天不同时刻的阳光变化,有的时候也会出去买瓶水,然后回到那里喝着,接着呆。
李瑾认识诺诺不久,但住在一起,她总感觉这是一个很独特又很孤独的女孩,就像盛夏午后一个小孩被扔在公园里,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却也不害怕,就在一颗树到湖边这么大的空间里走来走去。只有在哥哥顾北身边的时候,才会显得别样地有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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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总算更新出来了,说实话,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写,自己的节奏已经断了,我是一个非常靠感觉写作的人,断了就很难找到当初的感觉,剧情逻辑还有内在的驱动力都丢了,这一章两千字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天,总之写的特别艰难吧。
后面的内容我现在还没有理清楚,就是找不到一个让我冲动的点,一个足以让我写下去的动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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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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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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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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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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