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落的冰雪中走过一个女孩,十七八岁的模样,脚下是一双黑白相间的nb慢跑鞋,头上反扣着一顶黑色棒球帽,帽子下面是一张精致的小脸,五官明晰,额前有几缕细碎的刘海,女孩手中捧着一杯奶茶,带着一条通体纯白色的大狗穿过纷纷扬扬的大雪,她脖子上的那条红色围巾在寒风中摇曳。
女孩来到西泽美院门卫传达室,守门的是个老大爷,问她有什么事情。
女孩说我叫夏诺,是来拿信的。
学校的信都会集中在传达室,老大爷端了一个装满信封的纸箱子放在桌子上,夏诺自己找,很快就找到邮寄给她的信,信封上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寄信日期是在去年的圣诞节过后,有一段时间了,夏诺懒,一直没有来取信,今天她离校,就顺带来取了。
“啸犬,走。”
拿了信,诺诺拍了拍那条白色大狗,回宿舍。
诺诺的几个室友都回家了,宿舍里很安静,诺诺坐在窗户下,那条叫啸犬的白色大狗就趴在她的脚上,诺诺拆开信封,掏出信纸,然后怔了一下,信上的字迹飘逸洒脱,很好看,是顾北的,顾北写给她的信。
诺诺没多想,摊开信纸看了起来。
诺诺:
此刻是凌晨三点,夜很静,我坐在房里,时间慢的如同刀割。
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多日,我时常感觉心情憋闷,几个室友人都很好,有搞笑的有臭不要脸的,特别有趣,但我的一些心里话是无法向他们倾诉的,一个人的时候就写写小说,或者是弹弹吉他。写小说很枯燥,始终无法静下心,弹吉他倒是个不错的消遣方式,近来尤为钟情《卡门序曲》中的前奏曲,如果有机会,我想弹给你听。
说起来,我个人其实并不热衷音乐,我只是知道你喜欢,所以就学了,或许你会在心里笑话我,为了讨好你而去做一件没有意义且愚笨的事情,但我始终认为,人活着是没有意义的,爱赋予了意义,就象你爱画画,而我爱上了你。
我的家庭出身并不好,背着巨额债务,父亲是摩托车司机,母亲在烟厂当会计,不出意外明年会被炒鱿鱼。作为人子,我有替父母分担压力的义务,因而有了创业的想法,打算做一家传媒公司,但遇到不少挫折,尤为厌恶与官场中人打交道,这时候我就会想,生活总不是那么纯粹的,好在还有你是纯粹的。在现实的世界里,没有谁比谁更真实,只有谁比谁更复杂,但在感情的世界里,没有谁比谁更复杂,只有谁比谁更真实。诺诺,我爱你的真实,还请务必保持这份初心。
诺诺:
你时常问我,喜欢你是什么时候。
我想是一瞬间。或许你会以为这种说法是可笑和轻浮的,也就会质疑我的真诚,爱情怎么可以是一瞬间的事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更认可米兰·昆德拉的见解,他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源于将她以隐喻的形式,留存在大脑诗化记忆的一瞬间。”
我想就是在那一瞬间,在悦方时代广场,在那个暖秋沉醉的午后,你坐在广场上给别人画素描,而我看到了你的侧脸,专注、干净、清澈,仿佛不是属于这个污浊的世界。对我来说,爱上你,那一秒已经足够。
诺诺:
你听我说。
十七岁生日那天你说的那番话,让我明白你并不确信我对你的感情,我也无能证明我对你的感情,但是,我深信我对待这份感情是认真且诚恳的。或许你不知道,我渴望见到你的心有多么强烈;你不知道,我见到你时的心有多么忐忑。喜欢代表恐惧,爱就是失去力量。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足够坚强,事实上,我时常沉溺在感情的旋涡里无法自拔,吃饭想你,上课想你,半夜醒来甚是想你。
我爱你,诺诺。
这句话不是宣言,这么说也不是要挟你,更不是死缠不放,妨碍你的生活。对于你的选择,我会心怀尊重,我爱你,但我誓死捍卫你爱我或者是不爱我的权利。
这封信要说的就是这些,心里的话是难以言尽的,最近气温越来越冷了,要好好照顾自己,少吃泡面和奶茶,王德尔说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但我总以为你是不大爱惜自己的,天寒路远,艰辛且长,我深爱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
——顾北。
——26于西泽龙岭。
看完最后一个字,诺诺放下了信纸。
宿舍里冷飕飕的,诺诺心里却很暖,她眯着眼睛望向窗外,不经意间瞥见窗台上的一盆绿萝,在寒冬腊月的季节里那盆绿萝依然郁郁葱葱,上面的叶子娇嫩欲滴,和国庆节顾北送她时一模一样。
诺诺伸手打开窗户把绿萝抱了进来,然后拉开抽屉,抽屉里面的东西很少,两本《独唱团》,还有一本黑色日记本,她有写日记的习惯,她把顾北的信夹在日记本里放进去,然后拿出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一个备注为“诺德北”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三秒钟之后,电话通了,那头的人问:“诺诺?”
诺诺“嗯”了一声:“在做什么?”
“准备上火车,今天回家。”
“几点的车?”
“11点的。”
诺诺抬手看时间,已经10点半,于是她挂了电话,伸手抱着那盆绿萝,带着啸犬冲出了宿舍,这个一向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好像有点着急,急着出门,急着下楼,急着穿过风雪走过大半个晴川,去见那个深爱着她的人。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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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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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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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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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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