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弥憾>第十二章 千寻
  时间一天天过去。

  每天都是军训军训军训,踢完正步走方队,走完方队玩匍匐前行。

  这样的日子是乏善可陈的,断断续续就像拉一泡便秘的屎,少一截大家就畅快一点儿,等到全拉完,ok!功德圆满,大伙儿手不洗就冲出厕所,拉着教官赵大雄在烧烤摊上搞了个小型聚会大肆happy一番,兴高采烈跟过大年似的。

  直到酒过三巡,人也微醺,大伙儿情绪来了,转头一看,蓦地发现人生之中最后一个军训就这么过去了,毫无征兆地再也不见了,然后伤感,于是心里空荡荡,最后流着眼泪送走教官赵大雄,就像亲手送走了自己的青春。

  军训结束!

  168寝室准备离校的人开始收拾东西,军训一结束就是国庆七天长假,被折磨了大半个月,大伙儿终于脱离苦海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马如龙见是自己的诺基亚在叫唤,走过去看了眼显示屏,是田恬打来的,他想都没想就把手机甩给了顾北:“你家小甜甜的。”

  顾北接了电话,问田恬有什么事。

  田恬说:“你国庆回家么?”

  顾北道:“国庆我还有点事情,不回了。”

  “哦。”田恬不说话了。

  顾北只好问:“你一个人回吗?”

  “是的。”

  “那你路上小心。”

  “嗯,知道的。”田恬挂了电话。

  顾北拿着“嘟嘟嘟”响着的电话筒发了会儿呆,最后摇了摇头。

  马如龙凑上来说:“我向伟大的毛主席发誓,你刚才的样子绝逼犯花痴了!”

  顾北把手机扔过去:“你咋就这么贱呢?”

  当晚,贱货马如龙飞了泰国。

  这头牲口的心思异于常人,他琢磨着国家男女人口的比例严重失调,僧多粥少,泡不到女妖决定去泡人妖。

  沈城要回家,正是晚稻收割的季节,家里还有几亩稻子等着他去抢收呢。

  顾北大概知道一点沈城家中的情况,光景十分惨淡,父亲早年死于心脏病,家中除了他,还有一个目不识丁的妈妈和一个正在读高三的妹妹,她母亲作为一个只能出卖劳力的农村妇女,却供养着两个孩子读书,日子之艰难,也就可想而知了。

  金圣泽是燕京人,当天下午有人来接他,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带着黑超开着一辆黑色宝马e65,拉风的要死。

  金圣泽走之前,顾北让他把吉他留下,说国庆要用用。

  金圣泽来了兴趣,问顾北:“你也喜欢玩音乐?”

  顾北笑道:“还行吧。”

  “开学找你练练……哥几个,我先闪了。”金圣泽留下吉他走了人。

  朱聪也走了,搞个军训他瘦了三圈,连裤带都勒不紧了,这绝对不是一名合格的胖子,朱聪痛定思痛,决定先回家大吃七天、恢复他那饱满丰腴的身材再说。

  168寝室就剩下顾北和宋君羡两人。

  国庆第一天,顾北起床的时候宋君羡还在睡觉,真tmd跟死猪一样,顾北洗漱完后在楼下买了两份早餐,他吃了一份给宋君羡留一份,纯当供奉先人。

  九点钟,顾北出了门。

  他背着金圣泽的吉他来到一家花店,花了八块钱买了一盆绿萝,然后乘坐668线路公交车来到悦方时代广场。

  悦方时代广场位于晴川市最繁华的外滩,国贸中心、外滩18号等等现代化建筑坐落于四周,在阳光之中呈倾国倾城之势,沿江观景大道上行人如织,满街都是油头粉面的俊俏小生,上披皮草下露小腿的摩登女郎,不过,这些于顾北来说不过是红粉白骨过眼云烟,他来这里,只为一个人。

  一个住在他心里的女孩,夏诺!

  顾北第一次见到夏诺,就在这个悦方时代广场,那是大二的上学期,夏诺在广场上给别人画画。

  都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顾北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他真的是看见夏诺的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女孩,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夏诺的样子,短头发,穿着白棉布背心和牛仔短裤,背着画板,很精致很清澈,诺诺的眼睛最吸引人,有种叫人心颤的美。

  顾北想他上辈子干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追了夏诺,爱情确实有这种魔力,让一个自卑的穷小子奋不顾身,体内涌动的肾上腺素足以抗衡一切嘲讽和轻视,虽然他没有钱,也没有讨好女孩子的经验,但他笨拙却真诚的追求着夏诺。

  或许是这种笨拙却真诚的劲儿感动了夏诺,他们在一起了,那应该是顾北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就像一只小蚂蚁掉进蜂蜜罐里,甜的让他窒息。

  幸福过后却是痛苦,吊丝逆袭白富美的传说大多都没有完美的结局,顾北和夏诺分手那天来的毫无征兆,那天南华日报的高层通知顾北,他得到一个去美国当驻地记者的名额,一个月后出发,顾北拒绝了这份美差,滑稽的是,他前脚走出南华日报总部大门,后脚就接到夏诺的电话,说:我们分手吧。

  没有解释,诺诺挂了电话。

  顾北到现在还记得那一瞬间的感受,真的像是一道闪电把他的脑袋劈成了两半,没有痛!他感觉不到痛,只有绝望,和在绝望之中的苦苦挣扎。

  他不停的打夏诺的电话,打不通,他像条疯狗一样跑回租的房子里,夏诺的东西全都收走了,只剩下一张夏诺第一次给他画的素描肖像,摆在窗户下,午后的阳光洒在上面,像极了黑白遗照。

  那一瞬间,顾北心如死灰。

  一个月后,心如死灰的顾北坐上了飞往美国西雅图的航班,爱情失意,他只能把自己沉浸在事业当中。

  两年后,得罪主编的顾北像条狗一样从西雅图爬回了晴川。

  那时候的他什么都没有了,事业全毁,爱情全无,只剩下对夏诺的想念,在美国的两年里,他始终不明白夏诺为什么会不辞而别,虽然夏诺的脾气不大好,比较倔,有时候他俩会吵架,但感情从没有破裂。

  那怕到了现在,顾北依然搞不懂夏诺为什么会离开他。

  倦了?厌了?还是喜欢别的男人了?

  不会的。

  2014年他再次遇到夏诺的时候,夏诺29岁了,依然单身,他感觉的出夏诺心里是有他的,他感觉的出夏诺离开他是有苦衷的,只是夏诺不想说出来罢了,而那时混得不尽如人意的自己,已经没有勇气再开口说我们重新在一起。

  这个苦衷究竟是什么?

  或许自己永远都弄不清楚了,顾北用力甩了甩脑袋,毕竟这些都是上辈子的问题和遗憾,已经无解,自己只需要明白夏诺的心一直和自己在一起就可以了,接下来,自己要找到夏诺,然后拼命努力挣钱,弥补前世她和自己在一起时受的委屈和过的那些清贫艰难的日子。

  这么想着,顾北感觉自己全身都充满了斗志,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去奋斗,还有无数个超前的商业创意等着实现,但在这一刻,他只想见到夏诺,和她一起走前世没有走完的路。

  顾北坐在长椅上等着想着,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悸动,脑子里全是夏诺的身影,不停地想遇见夏诺的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不能太唐突,不能吓着她,现在的自己和夏诺只是陌生人,但遇见夏诺的时候,他不确定能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随着时间的游走,太阳从东边移动到正中,渐渐炙热起来,夏诺始终没有出现,顾北一会儿坐着一会儿站着,那份期待变成了焦虑和怀疑。

  这种守株待兔的方式是愚蠢的,要找到夏诺其实很简单,等到国庆长假之后,西泽美院也开了学,他知道夏诺的宿舍,直接去夏诺的宿舍楼下等就好了。

  但顾北不愿意等了,他等的太久了。

  他有种直觉,觉得夏诺一定会来这里,但结果终究是叫他失望了,他一整天的苦等都没有等到夏诺的出现。

  下午六点多的时候,顾北有些失魂落魄的离开悦方时代广场,背着吉他坐公交车回学校,公交车沿着怀德门内大街,穿过二环路,路途上塞满了车辆,那时天已经黑了,街灯与车灯闪烁着,顾北心里充满了莫名的忧愁和对夏诺的想念。

  多年以后,他在人群之中时常有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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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求收藏和推荐。

  一个人码字的感觉并不好受,孤独,疑惑,情绪起伏很大,常常在想自己写的究竟好还是不好,我不知道,我希望得到书友们的回馈,留个言,谈谈对这本小说的看法,或许是投投推荐票,让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谢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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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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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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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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