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电脑贼贵,一般人家的孩子是买不起的,金圣泽买的t20最高配笔记本电脑花了两万多,顾北想想都心疼,万把块钱他熬夜拼个十来天铁定能赚来,可惜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计划要实行,没有心力去写文案了,另一方面,他老想着要尽快替爸妈把债务还清,对自己也就更加的抠门。
问题是他急需电脑用,又不想天天蹲网吧,好在金圣泽不打游戏不找妹子聊天,他要么拿把吉他唱歌要么搞本小说看,很少玩电脑;朱聪嘴上花花,学习上可从不含糊,开学第一天就立志考北大汉语言学的研究生,是个不爱玩电脑的主儿,也就马如龙有时打打《魔兽争霸》,宋君羡偶尔玩玩半条命,他俩一台电脑够用了。
有台电脑空着的,顾北觉得不能浪费资源,天天霸占着金圣泽的笔记本,不过谁也不知道他在捣腾什么。
直到有一天晚上,金圣泽记得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吧,大伙儿都睡了,他突然感觉一阵尿急,起床要去上厕所,下了床后他看到顾北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灯也没开,漆黑的寝室里只有电脑屏幕散发出来的微弱光芒,洒在顾北专注的脸上有种阴森的感觉。
金圣泽打了个哆嗦,滚去上厕所。
他们住的宿舍楼,是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洋房改造而成的,住过英国佬和rb大兵,幽暗、寂寥、长长的压抑的走廊上一声咳嗽会传的很久很远,并且流传着几个rb慰/安妇化身厉鬼的故事,厕所和水房共用一个房间。据前一届的学长说,他们见过深夜里女鬼披头散发在泔水缸里捞剩饭吃。
金圣泽突然想起这个传说,小便没拉完就提着老二屁滚尿流地回来了,尿液洒了一地。
回到寝室,电脑前的顾北不见了。
金圣泽抬头望了眼顾北的床,也是空空荡荡的,其他人都在睡梦中,寝室里鼾声四起,像深夜里的狼嚎,有那么点儿渗人,金圣泽打了个哆嗦,可这时又看见他那台笔记本还亮着的,于是蹑手蹑脚地走到电脑前扫了一眼,是一个文档。
金圣泽用鼠标翻到文档的开头,三个大字出现在屏幕上:
“鬼吹灯!”
金圣泽忍不住好奇看了起来,开头是一首词:“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这句话勾起了金圣泽的兴趣,他继续往下看,他看到了狂野勇猛的胡八一,猥琐逗比的胖子,还有那神秘莫测的九层妖塔,他被里面的人物和剧情给吸引了,越看越入迷,越看越觉得精彩。
金圣泽从来没看过这种盗墓类型的小说,完全沉浸了进去,可就在这时,一只冰冷的手,突然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金圣泽吓得跳了出来,猛地转头,见背后的人是顾北,这才松了口气:“亲哥,大晚上你想吓死我呀!”
顾北笑笑:“好看吗?”
金圣泽点头:“好看,我从没看过这种类型的小说。”
“那就好。”顾北拉了张椅子坐下。
金圣泽好奇问:“对了,你怎么想起写这种盗墓小说的?真是挺好看的。”
顾北笑道:“我个人对盗墓探险考古这些很感兴趣,加上自己是中文系的学生嘛,喜欢写东西,就突然有想法写一本盗墓小说。”
金圣泽“哦”了一声,表示了然。
对于顾北写小说的事情,他到没怎么大惊小怪,毕竟大家都是中文系的学生,每个人都抱着成为大作家的梦想,只是这条路并不好走,无数人前仆后继都成了炮灰,真正闯出头的寥寥无几,真可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但是现在,金圣泽感觉到顾北有红的机会,机会还很大,因为这本《鬼吹灯》写的着实不错,创意满分,笔力老辣,逻辑缜密,情节跌宕起伏,根本看不出是出自一名大一中文系的学生之手,所以金圣泽心里挺疑惑:“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小说的?”
“好多好多年了。”
顾北忽然笑了,笑得心都有些酸。
他这句话金圣泽可能不大理解,却是实打实的心里话,他写小说真的好多年了,前世高二开始爱上文学,抱着一夜成名当大作家的梦想,可惜在文学行业混了那么多年,他写过的几本小说都没冒尖,当然不是文笔方面的问题,问题出在他没有好的想法和创意,不能写出那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小说,自然沦为俗物无人问津。
重生回来,顾北对当大作家的想法淡了,他看多了这个行业的辛酸与泪,太残酷,每一个如雷贯耳的大作家的背后,有着成千上万个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小写手。
就拿他自个儿说事吧。
前世他做媒体记者和文案策划的,可毕竟是中文系出身,一手的好文笔不能浪费呀,于是兼职写小说,他天天朝九晚六上下班,坐个把小时公交车回到家,买份味如嚼蜡的外卖草草填一下肚子,已经累得像条死狗,但必须得撑着更新小说呀,要不然得被读者问候祖宗十八代呀,他只能打起精神码字,码完检查一遍上传后已经是凌晨,人一沾床就像尸体一样都不想动一下。
这样子一两天还好,一两年呢?
没有休息,没有娱乐,天天熬夜抽烟吃槟榔,身体健康遭到严重的摧残,长痘痘,掉头发,深度近视,长期面对电脑缺乏沟通导致语言能力退化,这些恶性现象在每个月拿两三千块钱的小写手中普遍存在。
想起这些,顾北就心有余悸。
总之,经历过的风景是不必再次经历的,反正挣钱的路子那么多,但后来他又转念一想,自己有文笔,有前世那么多经典作品的创意,放着前人的资源创意不利用也是浪费,就算赚点钱给家里还债也是好的,于是就有了这本《鬼吹灯》。
顾北当然没办法原原本本的还原天下霸唱版本的《鬼吹灯》,他也不需要这么做,传奇类小说不是现实小说,传奇性小说能不能红,文字并非关键,创意才是王道。
客观点评价,《鬼吹灯》堪称中国现代盗墓小说的基石,没有《鬼吹灯》就没有盗墓小说的流行和商业价值,那么《鬼吹灯》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为什么能成为盗墓小说中的现象级作品?
还是两个字——创意!
有了这个创意,再加上顾北对《鬼吹灯》的故事情节了若指掌,他通过自己的笔把这个故事情节写出来,最后变成一个内核相同表述方式不一样的盗墓故事,就像同一个人穿上不同的衣服,但终究还是那个人。
顾北现在写的是《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说实在的,在顾北看来,天下霸唱写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作为最初的第一卷是整本书最大的缺陷,有些部分写得过于简单和潦草,逻辑比较松散,随写随编,完全没有考虑后面的故事如何展开。
现在顾北从头来写,他汲取了天下霸唱的创作精华,突出那种很真实很乡野很神秘的风格,也剔除了天下霸唱创作上的糟粕,以他的文笔加上充裕的时间,是自信能够弥补天下霸唱版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缺陷的。
顾北琢磨这些的时候,心痒难耐的金圣泽继续看起了《鬼吹灯》,看到胡八一带着胖子进入扎格拉玛山谷,后面就没有了,正好是在高潮的地方掐断,金圣泽意犹未尽,催促顾北快点儿写,他要当第一个读者,然后上床睡觉了。
顾北回到电脑前,继续挑灯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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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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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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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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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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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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