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想越气,这个时候应该冲进房间里,把手机抢回来,阻止他们母子联系的!
他就该告诉儿子,他的妈妈不要他了,把他卖给他了!
到底还是顾及小朋友心理的,没那么恶劣,反而,他在儿子心里的形象因为莎莎的缘故,并不是很好。
果然是她的儿子,她没白疼他,这么久不见,小家伙非但没忘记她,而且还没恨她。她以为杜若淳会在儿子面前说很多她的坏话的,会让儿子恨她的。
“小耳朵,妈妈的乖儿子,你真乖!妈妈也非常非常想你,等妈妈回国,第一时间就去找你,好不好?”
小家伙双手拿着爸爸的宽屏手机,看着视频里的妈妈,乖巧地点头,“好!奶奶说你不要我了,我没有相信!我妈妈是不会丢下我的!对不对?”
儿子的话教莎莎愣了下,心口刺疼了下,他奶奶是这么说的?
不过,确实是她不要儿子的,没什么好酸的。
“对,妈妈是不会不要小耳朵的。”莎莎柔声道,“乖儿子,你是乖宝宝对不对?妈妈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一定要听大人的话,知道吗?”
小耳朵撅着嘴,一脸的难过,“我只想听妈妈的话!”
听着儿子的话,莎莎心里暖融融的,温暖之余,又酸涩难受。她不能在儿子面前流泪,小家伙会乱想的。
“小耳朵!不早了,你该睡觉了!”杜若淳不想莎莎在儿子面前继续虚伪下去,忍不住冲了进去,冲小家伙扬声道。
见爸爸进来了,小耳朵立即将手机关掉。
“肚子!你怎么不敲门就进来?”小家伙淡定地对他质问。
臭小子!人小鬼大!
杜若淳上前,从他手里夺了手机,蹲在他跟前,抚了抚他的脸颊,“老爸进你房间,还需要敲门?”
“当然!谁进我房间,都要敲门!”小家伙非常认真地说道。
“好好好!老爸错了!老爸下次保证不犯错了!现在,小耳朵少爷,可以去洗澡睡觉了吧?”杜若淳连忙道歉道,和蔼地笑着看着他。
小耳朵白了他一眼,才点点头,“我去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他出了儿子的房间,叫来保姆照顾他,这会儿,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国际长途号,他眯着眼,抿着唇,走去自己房间才接通。
“小耳朵!你还在吗?”刚刚跟儿子正直播着,视频中断了,她以为网络出了问题,整了很久都不行,不放心地打电话过来。
“怎么,钱都拿去了,还要演戏?”杜若淳嘲讽她道,他握紧拳头,心口有一股无名之火在燃烧。
莎莎没想到接电话的人是杜若淳,她的心狠狠地撕扯了下,拳头紧紧握着,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原来是杜哥啊……”她幽幽地说道,“真是好久不见了呀,杜哥。”
听着莎莎轻浮的语气,杜若淳冷哼,“怎么,卖儿子的钱被你挥霍光了,又想来缠我了?”
他对于她近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懒得去了解她,也没人告诉他她的情况。
也当然不知道,莎莎把那笔钱都给家里了。
更不会懂她的苦衷。
杜若淳,还是那么自大!
“我想缠你,你肯要吗?应该是对我厌恶至极了吧?杜哥,我莎莎也不是那种厚脸皮的人呐……不过呢,我现在傍上大亨了,也不想再缠您了!”她幽幽道,语气嗲嗲的,尽显轻浮。
傍上大亨了?!
杜若淳更加鄙夷她,“哪个大亨瞎了眼了,找你这种烂女人?!”
他极尽嘲讽地羞辱她道。
烂女人……怎么个烂法呢?莎莎在心里嘲讽地想。
她以前一直认为,杜若淳是打心里尊重她,把她当朋友的,却不想,在他心里,她是这么不堪!
“杜哥,您就别挖苦我了,您以前不也瞎过吗?我莎莎虽然是个生过孩子的过了三十的女人了,好在,在床上还有点本事,懂得怎么抓男人的心,您,不也曾经离不开我吗?好啦,我男朋友要来接我了,你那边也深夜了,早点休息吧。”莎莎幽幽道,说完,没等他回答,她已经挂了电话。
杜若淳看到暗下的手机屏幕,暗暗咬牙,被她气得想吐血!
莎莎挂了电话,后背靠在了玻璃上,全身颤抖,以为早已经百毒不侵的,听到杜若淳的声音,他说的那些羞辱她的话,她还是会觉得受伤。
“亲爱的,怎么了?”彼时,身材高挑,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的英俊男人进来,走到她身边,柔声问。
莎莎回神,连忙摇头。
“peter,我没事,谢谢!”莎莎脸上已经浮现起了得体的微笑,整个人也打起了精神,面对她的上司。
“你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皮特关心地问,看得出她是在敷衍他。
她深吸口气,“一点私事!没事的!”
其实很气恼这样的自己的,这么轻易就能被杜若淳影响!她心里的愿景是,有一天,再遇到杜若淳,可以把他当陌生人一样,无动于衷!
——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在总部的工作渐渐步入了正轨。
狠下心,没有主动联系儿子,儿子也没法联系上她。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慢慢地从把儿子“卖”给他的伤感中恢复,对杜若淳,也没那么深的怨恨了。
想到他,她的心不会再掀起任何波澜。
这两年,杜若淳很忙,何初夏出事后,韩遇城像个行尸走肉,韩氏所有的事务,再次压在了他这。
那天,韩遇城对他说,施染整得越来越像何初夏,他才明白过来,施染有多恶心,对她,也彻底没了任何感情!
韩遇城伤心过度去酒吧,差点被整成何初夏的施染勾走,他及时出现,解救了韩遇城。
“施染,你以为,披着初夏的脸,你就是她了么?!说实在的,你这样,真tm让人觉得恶心!”杜若淳揪着施染的衣襟,恶狠狠地羞辱她道。
看着这张人不人鬼不鬼的脸,杜若淳只觉得恶心,曾经对施染的一切美好感觉,全部化为了泡影!
他松开施染,施染跌坐在了地上。
“我是何初夏!不是施染!我是何初夏!韩遇城他最爱我!”施染激动地说道。
“疯子!”她真得了精神病了吧?简直是个疯子!杜若淳咬牙道,转身走了。
这时,施染突然从地上爬起,追上前,抱住了杜若淳,“肚子,你最爱我了,你帮帮我,帮我接近他!我会代替何初夏,好好爱他的!”
听着施染这让人恶心的话,杜若淳突然很厌恶自己!
他以前是有多蠢,居然爱这个绿茶婊那么多年!
“曾经利用我,接近四哥!明知道我喜欢你,你还跟我暧昧,给我希望,一直把我当备胎!施染,我杜若淳没你想得那么蠢!你tm给我滚开!”杜若淳说着,粗鲁地将她扯开,施染摔坐在了地上。
杜若淳毫不留念地走了。
跟施染刚分手的时候,他觉得,就算施染这辈子都不可能跟他在一起,但他不怨她,也不会恨她,还会默默地关心着她,祝福着她。
现在,别说关心祝福了,他巴不得她永远别出现在他眼前!
这个施染,就从来没真正想跟他在一起过!
一直在利用他!
今晚的杜若淳,满心悲凉,他独自一个人去了那栋很久没去的公寓,公寓里的一景一物都会让他想起莎莎,那个比施染还要可恶的死女人!
他倒在沙发上,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跟莎莎在一起的一幕幕。
从她21岁,到28岁,从一个青涩的稚嫩女孩,变成一个性感妩媚的女人,“老子待你不薄!你tm为什么那么处心积虑?!”
他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
一想到他真心实意地对她,她却把他给耍了,处心积虑地对他,他心里就很不平衡,甚至,明显地感觉到了心脏在抽痛!
心,为什么会疼?
难道,他早就爱上她了?
这个认知,教他猛地睁开了双眼。不可能,他会爱上她才怪!
只不过,曾经非常喜欢她,舍不得她,把她当红颜知己,当妹妹一样地疼着。
他苦笑,他杜若淳是不是天生就这么差劲?但凡他用心对待的女人,都对他不屑一顾?!
一转眼,她已经离开两年了,这两年里,这个狠心无情的女人,从没来看过儿子!小家伙每天都在等妈妈出差回来,这一等,就是漫长的两年……
——
两年多时间的准备,他们终于要重新开发中国市场,就在回国前夕,莎莎被何初夏邀请,参加她在英国古堡的婚礼。
作为朋友,莎莎义不容辞地参加婚礼。
杜若淳带着小耳朵也来了英国,在这群孩子里,小耳朵算是最大的,杜若淳看着自己儿子比韩遇城家的两个双胞胎小子要大,而且是孩子王,十分得意。
“四哥,虽然我从小到大不如你,不过啊,我儿子算是帮我争了口气!您看,小韩韩和小小韩,都一口一口喊他‘哥’来着!”杜若淳面对准新郎官的韩遇城,扬眉吐气道。
韩遇城并不恼,“这难道不是莎莎的功劳?莎莎当年要是没为你生下我大侄子,你今天还能在我面前嘚瑟?”
提到莎莎,杜若淳的脸色微变,表情僵硬得很。
“四哥,难道我要去感激一个利用儿子且处心积虑地想嫁给我的女人?!”杜若淳反驳道,一脸的不屑。
韩遇城没回答他,转身走了。
第二天,婚礼开始之前,莎莎和她的男伴准时赶来,远远地,她就见到了两年多不见的儿子,心脏狠狠地颤抖,很想冲过去紧紧抱住儿子,但,作为一个在事业上小有成就的职业女性,她忍住了,保持着她的优雅和淡定,偎在皮特身边。
小耳朵一眼就发现了妈妈,但他站在原地,一脸懵懂,两年多过去了,曾经三岁大的孩子记忆力没那么强,但,他对妈妈仍然还是有印象的。
“妈妈!爸爸,那是妈妈吗?!”小耳朵指着打扮依旧性感且不失知性魅力的莎莎,对杜若淳问。
他也早就看到了莎莎,此刻,更关注的是莎莎身侧的那个英俊帅哥,难道,他就是她曾经所谓的大亨?
小耳朵正要跑过去,被杜若淳拉住,“婚礼就要开始了,等婚礼结束,老爸再带你去找她!”
“老爸!真的是我妈妈!可是,她身边的帅叔叔是谁?是妈妈的新男朋友吗?!”小耳朵大声问,记得妈妈,但,很多对妈妈的情感,似乎已经淡去了。
新男朋友……!
杜若淳眯着眼,嘴角不屑地上扬,不信那个男人是莎莎的男朋友似的。
他都还单身着呢,她有什么资格找男朋友,她这样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幸福?!
-本章完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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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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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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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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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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