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十岁左右,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教他习武的师傅,懂得吹箫和吹笛子,他听着听着也喜欢上了这两种乐器,缠着师傅教他学习,半载过后,他也变成了一个吹箫和吹笛子的能手,甚至比他的师傅吹得还要好。
幻凌风十五岁生辰前夕,娘亲特地请了金幻方里最具盛名的制笛师傅用千年的白冰玉,经过细细的打磨和雕刻制成了一把白玉骨笛。生辰那日,娘亲送到他手上时,他打开装着笛子的木盒,看着躺在盒子里的白玉骨笛,笛身打磨的像一根一根的骨头,雕工精细。
他迫不及待的上拿起笛子试吹的了一首曲子,音色相当的美妙。简直对它爱不释手,他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直到二十一岁那年送给了一位挚友。
这一切得从他还没有上任宫主之位时说起。
幻凌风的爹也就是当时金幻方的宫主,幻凌风是长子,他的下面还有一位弟弟。长幼有序,幻凌风作为下任宫主的继承人,他的宫主爹爹,自然对他的要求更加的严厉,十八般的武艺恨不得所有都堆在他的身上,从小还亲自教他处理公事,事实上,他很少有自己的私人时间和空间,除了在夜深时,可以挤出一些时间抚抚琴,吹吹笛,他也没有别的乐趣了。
后来他有了新的想法,想趁着还未继续宫主之位,他想多到外面的世界看看。遂他极力的说服了爹娘让他独自去闯荡五方,一来可以增长见闻,二来可以直接了解民间的疾苦,听听百姓的心声。
那一年,他二十一岁,像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带上了盘缠,和一个有武功底子的随从两人装扮成普通的书生和书僮的模样。
从金幻方出发,经过木宣,水楚,火言,土莫,最后再返回金幻,预计游历一年的时间。
幻凌风第一次游历自然是带着兴奋和新奇上路。途中他们遇过各种各样的问题,辟如天灾:暴风,大雨,没来得及赶上客栈,被淋成了落汤鸡的经历,也有在僻静的山路上,突然跳出不知死活,拿着大刀逼着他们交出买路钱的山贼。
事实上这些都不算什么,幻凌风在出行之前早就有预想,就当作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他的身份尊贵,在金幻根本能会碰到。
他一路游玩到木方时,他们刚下榻,在茶肆里听见了说书人的吟唱,大意中是对一名无名人士表扬和歌颂。
他当时也没有花太多的心思去听。
隔日,他和随从上街溜哒,在坊间听见不少流传黑衣侠客劫富济贫的为老百姓做的义举,还帮助一些困难户解决生计问题等等。老百姓们都将他奉为了神一样看待。
但据说黑衣侠客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是以,没有人知道他长的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他的真实来历,大家只是以他每次出现都是穿着黑衣,故尊称他为黑衣侠客。
幻凌风连着好几日都听到黑衣侠客的善举,也不免对这样一位神秘的侠士心生敬仰之心,同时也期待有机会能与他结识。
这个缘份和机会没有等很久,就来了。
他们因为赶山路,骑着马从早上走到晚上,还没有走出山间,眼看天也快黑了,再赶路也危险,所以决定当晚就在山里过上一宿。
周围都是山林林立,客栈是不可能有的,以为要露宿山野,没想到还能在山里看见两三户人家的灯火。
他们选了一家农夫家借住,恰巧碰上了地主派了几个家奴过来收农夫家的田租。从农夫的口中得释,因为近两三个月来,连绵的雨水,庄稼的收成并不好,欠着好几个月的租金没有办法交得上。
地主的家奴已经来闹了好几天,每次过来对农夫夫妻俩又是打又是骂,好一顿折磨之后,才离开。这次又再一次过来,瞧见农夫的女儿长得水灵,二话不说就想将农夫的女儿拖走去抵租金。
幻凌风和随从正在农夫的家里吃着晚膳,看此情景,当下掏出银子救下农夫的女儿,第二天一早,他就和随从离开了。
不想,地主竟然又派人过来强抢农夫的女儿,据说地主听见农奴回报,农夫的女儿姿色不错,就起了色心,想强抢做他的四姨太。
幻凌风在集市上遇到了农夫的邻居,听了他转诉的才农夫女儿被强抢的事,他打探的地主的宅子,特地乔了妆前去营救,他飞身进了地主的宅子,发现地主家里一片狼籍,多名家丁倒地哀嚎。
他听到室内还有声响,于是悄悄的潜了进去,正好瞧见一个黑衣人操起剑,刀下一落,一声杀猪的叫声凄厉的痛声厉叫,躺在地上滚来滚去。
黑衣人将一旁吓得瑟瑟发抖的农夫女儿扛在了肩上,转身正好对上幻凌风。
黑衣人不由分说,一刀劈了过来。
幻凌风立即闪过,在不明情况之下,他也出手反击,黑衣人的武功非常的雄厚,并且招招凌厉。
幻凌风一个反身,眼光余角瞥见瘫倒在地上的地主,他的裤裆之下留了一摊的血。恐怕就算是保住了性命,以前也不能人事了。
心下猜想,黑衣人可能是前来救农夫女儿的。
于是乎,他边打边向黑衣人求证,也表明自己也是一样来救人的。
双方才停了手。
黑衣人扛着女孩送回到了农夫家,幻凌风和他的随从也一路的跟随着他。
后来听见农夫称他为黑衣侠客,幻凌风才意识到与他交手之人,居然就是传闻中的黑衣侠客。
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他记得当他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黑衣侠客的眼神突然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后来他才知道,自己的名字与他们杀手组织的名字是一样吧。
幻凌风与凌风堂。
无怪乎,黑衣侠客诧异的目光。
第一次见面,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日后两人竟成了非常好的挚友。
幻凌风送了白骨玉笛给他。
而他送了一把金色匕首给幻凌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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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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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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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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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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