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觉之中,他的语气,已经变冷,如同春日里料峭的寒风。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丽妃的名号在他的口中已经逐渐地消失,敬称几乎都不再用了。
纪王还是不说话!
有些时候人就是喜欢逃避,重楼月的耐心已经被这么多年的隐忍消磨得很好很好了,对纪王这样一个假装疯癫的人,也是能够保持着很好的隐忍和耐力,男人半眯起眼睛小了,唇边噙着一抹据冷的寒意:“燕邪,是那个女人的儿子对不对?”
纪王抓着棉被的手,终于开始颤抖了。
他本来想要死死地克制住的,但是奈何心中的波澜太过于强烈,他怎么也克制不住自己的颤抖。
知道已经被重楼月看在眼里,他双唇颤抖地开了口:“造孽啊,真是造孽啊!”
他连连说了两个造孽,痛心疾首。
看来这些年,他因为自己造的这个孽悔恨不已,所以才选择用疯疯癫癫来掩饰自己的生活,他不是真的疯了,只是不想清醒地受良心的折磨,还不如当自己疯了,也能图一个心理安慰。
可是,这孽依然在,根本就不是假装疯癫能够平复得了的。
看见纪王的反应,重楼月的心一下子便冷到了谷底。
这是真的!
以前他从来都不敢想,他那高贵冷漠高高在上好似根本就不食人间烟火的母亲,竟然有这样不堪的过往。
几乎难以想象,那样一个要求完美生命丝毫沾染不得半点污点的女人,有着这样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应该是她最不堪回首的,但是,她却把这不堪的往事里最大的一个污点,燕邪,疼之入骨。<>
他现在终于能够明白为什么母亲对燕邪那么好,而对他这么冷淡了。
可是,他也是她的亲儿子啊!
“我以为你父皇死后,就再也没人会知道这件事情了,没想到,躲了这么多年,还是躲不过去!”纪王抬起头来,那双浑浊的眼睛开始逐渐地明亮起来,从那假装混沌中醒来,脸上都是复杂痛心的神色。
重楼月不说话,紧紧抿着唇,唇色微白,显得格外虚弱。
纪王叹了一声,徐徐地说起了往事:“你父皇死后,已经很久没人能够陪我说会话了,既然你来了,那就和我说说话吧。”
这个时候这个老人,露出了沧桑苍老的倦意,已经到了暮年,头发花白,神情悲切。
“你说得对,燕邪,的确是她的儿子!”
他开始给重楼月说这段往事,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三十年了,我和她相恋,终究是耐不住诱惑,偷吃了禁果,那时候年轻气盛,觉得非她不娶,所以也就不在意到底是婚前还是婚后有夫妻之实了,便有了燕邪,那时燕邪还在她的肚子里,我准备给祝家下聘礼迎娶她入门来,那个时候我和你父皇的感情最好,私底下和他说了她,你父皇便让我带她入宫来他帮我瞧瞧,要是好的姑娘,他一定亲自下旨赐婚!”
在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纪王的双手禁不住地颤抖,连唇齿都在打颤。
三十年前事情,他现在说起来,就像是历历在目,好像是昨天才发生过的事情一般。
他不满皱纹的脸上一双浑浊的眼睛在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眼神之中慢慢都是悔恨。<>
继续悲切地说:“长兄如父,我当时对你父皇十分的敬重,便挺了他的话,在下聘礼之前先行带了她进宫去给你父皇过眼,谁知道,就是这一个决定,造出来了三十年的孽!”
这段故事的开始就是这样的,他痛恨地捶打着胸口眼中含泪:“我永远记得那天,你父皇见到她的时候那样惊艳露出狼一样占有欲的眼神,而我当时太天真了,以为弟妻他总不会动心的,还十分骄傲自己能娶到这样的女子。”
丽妃是真的美啊,她的美,是能够倾动所有男人的心的。
年少的时候养在深闺,还是年少风流的他和她的兄长祝荆交好,经常到祝家,有幸遇上她,才有了后来那些事情。
不然,很少人知道祝家中,有如此冒昧的女儿。
“都怪我,把她带了出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正月初十,我带她入宫后的第二天,便传来了皇帝纳妃的消息,而皇帝的聘礼,直接送到了祝家之中,点名了要她!”纪王眼中的眼泪更多了,颤颤巍巍的掉不下来。
已经老了,往事在他的眼里,沉淀下来的东西越来越浑浊。
他能感受到最痛心最悲痛的那部分,而且****夜夜在心中纠缠着,以至于到了现在,他才让自己疯疯癫癫地过着这样的生活。
重楼月听了纪王说了这段,就算他是铁石心肠,也被感染到。
知道那失去所爱的痛彻心扉,便也能感受到此时此刻这老人的悲痛和孤寂。
临到老了,还是要被往事折磨,不得善终。
“父皇横刀夺爱,所以,他的下场如此可笑!”
他冷笑着说出这话,总感觉这事情多可笑,他那个一辈子都在为权力和女人奋斗着的父皇,年轻的时候,竟然做出来了这么丧失伦理道德的事情,抢了弟妻,最后,也是被女人给害死的,这结局,不谓不应景。<>
对这事情,重楼月只是觉得十分的讽刺,伤心都忘了。
纪王伸手擦了一下眼中的老泪,继续颤抖着唇说:“那个时候她也吓傻了,手脚无措,她来求我,让我带她私奔,不然,肚子里的孩子就保不住了。”
那个时候,皇帝是知道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纪王的骨肉了的。
可是,他什么都不管,只要那个女人,其他的一切,都可以不去计较。
“我那个时候多么懦弱啊,她苦苦求我,可是我却始终下不了决心,我在皇兄的庇佑下活了二十多年,什么都不会,所有的锦衣玉食都是因为有纪王这个名头,我怕一旦离开了这个名头,我便一无所有,带着她私奔,还会被追杀,到时候,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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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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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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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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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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