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皇后那儿得知,小公主三言两语把自己卖出去之后,皇帝咬牙切齿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下旨,把宫中那队少年御前侍卫聚在一块,又特地召来闫默,在崇德殿前的广场上设了擂台,以让侍卫们见识见识神武大将军的身手为由,要他们一个个跟闫默交手。
擂台边设了席座,皇帝上居中,他左手边是皇后,皇后身边坐着昌华公主,皇帝的另一边,则是太子与二皇子,武场周围更有文武百官。
皇后没想到,不过一日的功夫,皇帝就整出了这样大的排场,想来他对考验闫将军是势在必行。
场下的少年侍卫们,一个个跃跃欲试。
闫默少年成名,早在他还不是神武大将军的时候,天下就已经有不少人听说了他的名声。后来他入京,几场战事之后,名气更是大得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了。虽说是凶名,可对于武者们来说,凶名未必不是另一种肯定。
天底下的习武之人,十个里面有九个,是听着上清宗的传说长大的。
上清宗门人神出鬼没,从不留恋权势富贵,若没有开国太祖皇帝与上清宗初代掌门的约定,恐怕宗内的人根本不会踏足京城繁华之地。
神武大将军这样的名头,旁人可能会趋之若鹜,但对于上清宗的人,却是个麻烦,因此才有五年一换之说,因为谁也不想在这个位置上蹲太久。
这些少年们,有些仰慕上清宗已久,有些自认本事不俗,早就想跟神武大将军交交手,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大家都是天纵英才,心底对于前辈未必如何服气。
但神武大将军的怪脾气,跟将军府的破烂宅第一样出名。他可不是大街上卖白菜的老王,你说要跟他打架,他就跟你打。
这位闫将军更是低调的过分,除了战场上,还未有人见他出过手。
众人早就手痒脚痒心痒痒,今日终于有机会,怎么不叫人兴奋?
可惜,皇帝只准备让那些少年侍卫跟闫将军切磋,那些也是大好年华,却被皇帝嫌弃上了年纪的侍卫们,一个个捶胸顿足,懊恼没有晚生几年。
皇帝这样做,不是没有理由,他原准备,让女儿从他选出的一队英俊小白菜中挑一个顺眼的做驸马,结果女儿挑了个老白菜帮子。既然如此,就让那老白菜帮子,把这一整队的小白菜都打败,不然皇帝心里不舒坦。
褚清辉不敢质疑父皇的决定,只是担忧的看着闫默。
皇后轻轻拍拍她的手,低声道:“你要相信闫将军的本事。”
世上最了解皇帝的人,非皇后莫属。
皇帝固然看不惯闫默,但他护短的本性也不是说来听听的。
在皇帝看来,与妻儿相比,闫默是即将拐走他小公主的大野狼。但是,在文武百官面前,闫默日后却是他最疼爱的公主的驸马,他可以嫌弃他,却不能叫别人看了他的笑话。
今日这场比试,可以说是皇帝对闫默的考验。但若闫默本事足够高,这未必不是让他出风头的时候。
而对于每一任神武大将军的身手,皇帝虽不情不愿,却也得给予肯定。
闫默站在擂台中央,脸色冷峻淡漠,仿佛眼下受众人瞩目的不是他一般。
若是以前,这样的场合他未必会出现。当年来京城之前,师父交代过他,在战场上一定要冲在前面,多砍几个敌人都是回本。但是不打仗的时候,皇帝老儿的命令,爱听就听,不爱听就不听。
以往,他将这句话奉行得十分完美,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他抬眼看向上席座,正对上那一双熟悉的杏眼,神色稍缓,朝着那双眼睛的主人点了点头。
以前,皇帝只是皇帝,现在,皇帝是他岳父大人。
岳父是泰山,丈母娘的话更是要奉为圣旨才行,这是他在师门时听师祖说的。
师祖是整个上清宗唯一娶上媳妇儿的人,他的话,颇具权威。
褚清辉看见他的反应,忽然就安心了。她虽没真正见闫默和别人交手,对却就是十分相信他的本事,既然眼下他还这样淡然,明显对一会儿的事是有把握的,想到此,她抿唇笑了笑。
闫默见了,眼神越缓和。
台下百官都是人精,原本心中就疑惑,陛下为何会有今日这般举动。待看见一向如冷面阎王一般的神武大将军,竟然用可以称得上柔和的视线朝着上点头示意,官员们虽然面上绷住了,心底却早就掀起大浪。
闫将军看的那个方向……是昌华公主?他什么时候与公主这样熟悉了?
联想到前段时间,帝后有意替公主选驸马的消息,众人再去看神武大将军,猛然现,这位成名多年,被冠以阎王之称的将军,竟十分年轻。而且,若不去看他一身冷戾的气质,其相貌足以称得上丰神英伟,一表人才!
百官们绷不住了,三三两两窃窃私语。原先还以为,这场比武是陛下有意为难神武大将军,是陛下终于对上清宗不满的体现,否则,怎么会用这明面上切磋,实际上与车轮战术无异的做法?
现在看来,还是他们想得太过简单了。陛下莫不是在显摆他未来的女婿,替驸马爷立威风?
无论别人心下怎么惊疑,随着侍卫统领一声令下,比武开始。
少年侍卫们早就排成队,在擂台下等着了,第一个上台的是这一小队对。
只见他十七八岁,长相英俊,面貌精神,上台后利落的一拱手,“在下杜十,请将军指教。”
他空着手来,没用武器,闫默也就空着手与他对招。
杜十既然能作为侍卫小队的对,本事自然不俗,一招一式文打稳扎,难得他年纪轻,却按捺得住。
只是,到底还不是闫默的对手,三十几个回合之后,被闫默寻到一个纰漏,一掌打下擂台。
外行人看热闹,众人只觉一阵眼花缭乱,那英俊的少年侍卫就出局了,不由纷纷喝彩。
在场身怀武艺公之人却看得出,若闫将军全力以赴,杜十根本撑不了三十个个回合。
一些人皱眉思索,以为是闫默有意相让,还有一些人,在又看了几场之后,却茅塞顿开,闫将军这是把自己的功力压在了十几岁的时候,以他十余岁的身手,跟这些少年侍卫交手!
众人佩服闫默所为之余,心里却忍不住想。若闫将军出了全力,那该是怎样恐怖的一副景象!
这一对少年侍卫都不是闫默的对手,不多时全部出局了。
眼看最后一个侍卫落到台下,皇帝冷哼一声,又摆了摆手,叫侍卫统领再把御前侍卫中其他的少年也都召来,别管英不英俊,别管定没定亲,能打就行。
闫默负手等了一会儿,又有一人上台。
来人也拱手行礼,“在下张志洲,请将军指教。”
闫默挑眉看去,忽然现,这名少年他眼熟,不正是数日前,粉团赠送荷包的那个?
虽然只瞥了一眼,但他记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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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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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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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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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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