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吹了又吹,夜幕总算如约而至。
这一天的杭苏,还是一如既往的风平浪静,仿佛什么都不会发生。
可,却有一队又一队的人马,涌入了红春楼之中。
三族联手,三千精英,如潮水一般,散布在四周,隐藏在那黑暗之中,就像一头洪荒野兽,张开了他的爪牙,等待着敌人到来。
一队队又一队人马,手握重型武器,全都严阵以待。
红春楼门外,更是有数百人守护,威严气派。
红春楼内。
三位至高无上的大先生汇聚一堂,各自神色凝重。
陈雨琳坐在一旁,心中思绪万千,内心纠结。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她至今为止,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抉择。
陈浩神秘莫测,太过吊诡,总是会有出乎意料的举动。
昨天开始,她就已经派出去不少人,前往国外找寻找父母的下路,至今都没寻到,甚至是有去无话,连一点消息也没有,完全联系不上。
这让她心神不宁,内心也越发的诚惶诚恐。
杭苏界,一大队人马,分散开来,渐行渐缓,全都一股闹的涌入红春楼。
一队队三百人的狙击手躲在离红春楼不远处的大楼上,布置一切进行狙击。
其中,剩余的七百人,清一色的雇佣兵服装,装备精良,将整个红春楼包围,围的水泄不通,蓄势待发!
没多久,又有一队威严气派,装备无比精湛的军团涌入红春楼。
四五辆军用大卡车,稳重的停留在红春楼下。
咔嚓~
瞬间,车门打开,一千人上下手拿荷枪实弹的军团毕恭毕敬的站成两排,微微弯腰,像是迎接着某位重要人物到来。
一辆看似很普通,实际上防御最强,各方面都进行改装的吉普车缓缓行驶而来。
紧接着,副驾驶打开,副手的一个中年人马上下车打开了后座。
在众人翘首以盼之中,一个很年轻的男人走了下来。
男人西装革履,面容不算很英俊,却很硬朗,留有一条辫子,神色带着一股久经沙场,或者说是身居高位才有的那份威严。
“参见军统!”
一群士兵,纷纷立正站其,微微弯腰,齐齐高声道,声音震耳欲聋,带着无上威压。
红春楼内。
吴景岚嘴角微翘,“来了。”
其余三人,纷纷都是一惊。
吴氏王族,排名前三的军统吴亮,居然会亲自带队前往杭苏,而且还亲自前来帮助他们。
让他们心惊。
无他。
吴氏王族,身处北方,地域辽阔,自立为王,是一尊巨无霸,当然与金陵长安那些王族相比,肯定逊色不少。
可,也不是普通的豪门贵族可以招惹的,最起码杭苏境内,绝对无人敢招惹!
而,这吴亮,他乃是吴氏王族老爷子的第三个孙子,传闻非常出色,统兵打仗的将才,被吴氏老王爷报以重任,统领一支万人军团。
没料到,这样一个出色的年轻人,会亲自带队前往杭苏,助阵他们一臂之力。
一念至此。
三人各自对视一眼,均能够看出眼底的那份喜悦。
“走,我们前去迎接。”
吴景岚算得上是东道主,立马起身发话道。
言罢,直径朝着外面走去,心中难以压制住内心的激动。
其余三人,各自对视一眼,也走了出去。
陈雨琳走在最后,神色阴晴不定,可最后一咬牙,仿佛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一般,脸色变得冰冷,再度恢复了她那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商业女王姿态,紧随而后。
室外。
英姿不俗的年轻人,捋了捋西装,微微眯眼打量着四周一群严阵以待的雇佣兵,三族精英,眼角不动声色的闪过一丝不屑。
再抬头看向这栋古色古香,韵味很足的古典小楼,看着那写着“红春楼”这三个行走龙蛇用草书书写的古朴沧桑大字,呢喃道:“红春楼,红尽春雨满风楼,这名字不错。”
踏踏~
很快,四人走了出来。
吴景岚带头,他满脸掐媚的笑容,连忙迎了上去,“吴统帅,您总算是来了,早就听闻你的大名,如今一见,还真是应了那句古话,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这可不是一句客套话,而是真心实意。
在见到前方那年纪轻轻,却已经身居高位的年轻人后,他心中就没来由的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吴氏王族中的第三军团军统吴亮,也是吴王族老王爷的第三个孙子。
见到,吴景岚等人出来,他没有表现出那股身处王族的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姿态,反而面含微笑,很温和,笑道:“客气了,我猜您就是我四叔吧。”
“四叔,我来的时候,家里老爷子就夸赞过您,说您有大魄力,比起三爷爷要更厉害,还说如果不是三爷爷一直不舍得放手,如今的杭苏,恐怕就是吴家的天下。”
他口中的三爷爷,自然就是从吴氏王族分支出来的吴韵,那位如今杭苏吴家的幕后掌控者。
吴景岚哈哈笑道:“严重了,我父亲也是为了我们好,不过待我谢谢老王爷,多谢他的夸赞。”
两方各自寒暄了片刻,就一同走进了红春楼。
红春楼大厅内。
五人分别坐下,吴亮地位最高,坐在最中央,吴景岚跟李世文右侧,刘浩仁陈雨琳左侧,一字排开坐下。
最前方是一个戏台,很宽敞,已经有人在唱着京剧,唱的是那名剧《白帝城》,敲锣打鼓,花旦演唱,惟妙惟肖,演绎着三国时期那个大世中的尔虞我诈,烽火狼烟。
不得把吴狗顷国灭尽,报弟仇杀孙权方称我的心。
陆逊儿用诡计令人可恨,多亏了那赵子龙救驾逃生。
“四叔,来时就听说那叫陈浩的如何了得,如今时间将至,他该不会来吧?”
吴亮看着舞台上演绎着白帝城,眯着眼,小抿一口放在茶几上的茶水,不动声色的轻声询问道。
语气虽然平淡,可眼底处却是带着浓烈的不屑。
听闻那叫陈浩的六年前还是一条丧家之犬,六年后却强势回归,让四族损失惨重,如今更是灭了一族。
他很不屑,也不屑一顾,丧家之犬就是丧家之犬,他在厉害,难不成还能比起他吴氏王族厉害吗?
绝无可能!
而,与此同时,陈浩已坐上商务车,靠在背椅上,闭目养神,嘴唇微动,“出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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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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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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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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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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