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面对官军时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他率军一路猛攻,摧城拔寨势如破竹,在河南地界占领了河南的重要城市洛阳,这洛阳是万历皇帝最喜欢的儿子朱常洵的封地,当初万历皇帝就想让他这个儿子继位当皇帝,可是遭到大臣们的反对,万历皇帝没有办法只好封朱常洵为福王,就藩洛阳,万历皇帝总觉得对这个儿子有所亏欠,他在位时就对福王朱常洵封赏不断,增大福王所拥有的土地面积,赏赐大量的金银珠宝,使福王成为了各路藩王中最富有的。福王在洛阳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他除了吃喝玩乐就没有了其他的追求,真的如后人评价的一样明朝的藩王就是当猪一样养着的。
如果单从养猪来看对福王的饲养还是很成功的,除了饲料有点儿贵,福王朱常洵被养成了历史上著名的一个胖子,福王的胖之所以能在历史上留名,一方面是由于他确实很胖,有野史记载福王被李自成抓到后用秤称他的重量,重达三百六十多斤。另一方面是李自成将朱常洵的胖肉充分利用了起来的结果。
朱常洵不但胖,而且还十分吝啬。当李自成的队伍围困洛阳城时,守卫洛阳的将领去求见福王,请求他拿出一些银子招募守城之人,福王思考再三才拿出了一千两银子,其余不肯再多拿了。
将领们拿着这一千两银子招募了一批勇士,从洛阳城上缒下,突袭李自成的队伍,打了李自成一个措手不及,迫使他的队伍后退了好几里。
可惜这样的胜利只有一次,福王不肯出钱,也就没有了敢于死战的勇士。
李自成稳住阵脚,重新包围了洛阳城,命令部队拼命强攻,在残酷的攻城战中消耗最大的就是人命,而此时的中原大地上人命是最不值钱的,李自成手中有粮食,只要管一顿饭,随时都可以招揽到大量的流民作为炮灰部队来攻城。
李自成的部队在付出巨大的伤亡后终于攻上了洛阳城头,而福王也感到了危险,带着侍从逃到城头之上,利用战斗的间隙顺绳子缒下城墙,想要逃跑,可他高估了自己的体力,以他的身材能够从城头上爬下来已经是个奇迹了。
李自成的人马上现了福王庞大的身影,福王缓慢的移动度更让义军没费什么事就将他擒获。
福王的侍从很快供出了他的身份,义军士兵大喜,一边派人到李自成那边报喜,一边押解福王前往义军大营。
可福王沉重的身体又成了问题,让他一步步挪那得到什么时候,义军士兵没办法只好砍伐树木做成一个巨大的担架,由几十个人抬着,这才将福王运到了李自成的面前。
福王见到李自成知道这肯定是义军的领,顾不得自己行动不便趴在担架上对着李自成连连求饶。
李自成看着摊在地上的这堆肉,心中怒气难平,自天降灾荒以来,大明的百姓饿死无数,即便活下来的也大多数都饿的皮包骨头。长得这么肥硕的人李自成还是第一次见到,再看到福王一付软骨头的样子更是心生厌恶。
“你身为朱家的藩王就应为你们的朝廷尽忠,怎么做出这么一付没出息的样子。”李自成气愤的说道。
“大王饶命啊,我愿投降大王,与朱家脱离关系。全心全力孝忠于大王。”福王浑身的胖肉都颤抖着说道。
“晚了,这一切都晚了,当初你享受朝廷给你的锦衣玉食时怎么没想到要与朱家脱离关系,你在洛阳城内作威作福时怎么没想到与朱家脱离关系。来人,将他给我拉下去。“李自成不想与他多废话。
士兵们将福王拉了下去,根据李自成的命令,打了福王四十板子,打的他血肉模糊,连求饶的劲都没有了。李自成特别吩咐别弄死他,留着一会儿还有用。
李自成的队伍占领了洛阳城,洛阳城内的富户、权贵被杀戮一空,他们所囤积的粮食财宝都落入了李自成的手中。特别是在福王的府邸,义军更是起获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和无数的粮食。
李自成见福王囤积了这么多粮食却不肯拿出来一点儿赈济灾民,心中更加气恼。李自成命人在福王府的院子中支起一口大锅,又在福王的园子中抓来了几只梅花鹿。福王被带了过来,几个对福王痛恨到了极点的士兵过来将福王的衣服剥光,将福王的毛剃了个精光,连手指甲都被拔了下来。然后又用药水灌入福王口中,使他将腹内的脏东西都排了出去。
福王被绑的如同要上笼屉的大闸蟹一样,和剥洗好的鹿肉一起放入了大锅之中。锅内加满了水,肥胖的福王在锅内飘荡着。
李自成一声令下,锅底的柴草被点燃了。福王感受着围绕着他的水由冰凉变得温暖,然后逐渐的灼热起来,他却一点儿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
锅底的火不断的燃烧着,将锅里的一切都煮成了一体,李自成命令城中的士兵过来取食,称之为“福禄宴。”千名李自成的士兵分食了这锅“福禄宴”,士兵们的士气大振,城内的富人权贵们一个个心惊胆战。
洛阳一战李自成缴获了大量的兵器铠甲,还收拢了大量官军投降的士兵,这些士兵经过专门的训练比那些饿的连路都走不动的流民战斗力要强了许多。
福王囤积的粮食更是派上了用场。李自志拿出一部分粮食来赈济灾民,使得李自成的威望大为提高,许多身体强壮一点儿的灾民为了多吃上几顿饭加入了李自成的起义队伍。
李自成的队伍一下子壮大了许多,这使得李自成有了更大的野心。在经过短暂的休整之后,李自成带着队伍又出了。
这次他的目标是河南的省会城市开封。李自成决心攻下开封城为义军进一步的展打下基础。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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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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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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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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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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